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总体实施方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2.04
【字 号】武政办[2013]19号
【施行日期】2013.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3〕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农业局拟订的《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4日 
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 2013年1月28日)
  为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根据《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建设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13年底,全市6个新城区建设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7万亩,形成10万亩设施种植规模,打造一批集生产、体验、科研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蔬菜示范园;设施蔬菜基地年生产能力达到5亿公斤以上、快生菜自给率达到78%以上;培育2万名蔬菜种植职业农民和1000名职业经纪人;设施蔬菜基地每亩平均产出增加3000元以上;在全市80%的社区实现日供3-4个品种的平价蔬菜,蔬菜价格指数位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下游水平。
  二、区域布局、建设内容和模式
  (一)区域布局
  蔡甸区:确保在永安、侏儒(洪北)、张湾等街(镇、场)建设设施蔬菜大棚1.3万亩,争取达到1.35万亩。
  江夏区:确保在107国道沿线,法泗、湖泗、金水河等街(镇、场)建设设施蔬菜大棚1.3万亩,争取达到1.35万亩。
  东西湖区:确保在辛安渡、东山农场等街(镇、场)建设设施蔬菜大棚1.5万亩,争取达到1.5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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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南区:确保在湘口等街(镇、场)建设设施蔬菜大棚0.4万亩,争取达到0.45万亩。
  黄陂区:确保在泛武湖区域(含六指、武湖、三里桥、大潭街)、王家河、李集、罗汉等街(镇、场)建设设施蔬菜大棚1.2万亩(包括市农科院1000亩),争取达到1.25万亩。
  新洲区:确保在涨渡湖、汪集、邾城、三店等街 (镇、场)建设设施蔬菜大棚1.3万亩,争取达到1.35万亩。固化闪电之源
  (二)建设内容
  1.基地设施建设
  (1)基地建设。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地形地貌相对平稳、道路分布合理、作业路连通主干道等区域建设基地。
  (2)设施建设。单体钢架大棚要满足机械化操作要求,符合或高于设施蔬菜基地单体钢架大棚和微灌系统技术标准,且适合本地生产需要。机械化作业重点运用在耕整、植保、移栽及水肥一体化等环节。
  (3)产销综合体建设。根据设施蔬菜基地面积和配套需求,在现代蔬菜产业园集中建设一个包括流通、科技服务、农资供应、信息和检测、农机(植保)服务、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功能的蔬菜综合服务体。
  2.生产体系建设
  按照“布局科学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销均衡化、营销品牌化”的思路发展生产。确立主导蔬菜品种,实行优化种植;主攻春、秋两个蔬菜供应淡季,确保均衡供应;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种植水平;配套最优模式,增加种植效益;实施绿防控,确保安全生产。
  3.流通体系建设
  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的产品流通,主要采用 “批发集散”型、“直供直销”型、“超市直配”型、“市场收储”型四种模式,以保证我市新增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80%以上产能的销售量。
  (三)建设模式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型。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由政府组建公司将农民土地集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所有业主必须按照园区定位进行生产经营。
  2.股份合作,农户主力型。积极探索农户土地经营权量化入股工作,推动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与社会资本结合,共同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和经营。
性引诱消声室制作  3.企业经营,农民参与型。农业龙头企业直接从农户或村集体流转集中连片的土地,统一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蔬菜产业园。产业园由农业龙头企业自主经营或者反租给农户按照统一模式经营。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开展调研,学习外省、市设施农业建设经验;制订项目建设总体方案,确定项目布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市、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领导机构并召开动员会;制订设施选型招(投)标指导方案等相关文件;各区按照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市级组织项目审批;及时开展试点工作;组建基地建设服务团队,开展项目建设社会风险评估。
  (二)项目建设
  按照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并拨付30%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组织项目施工,全程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建立项目管护长效机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档案;做好总结工作,召开项目建设总结会议。
  (三)生产组织
  成立生产技术指导专班,确定种植模式和主推品种;开展各类种植模式技术培训;制定设施蔬菜基地生产技术标准,强化各类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一对一”的技术服务制度。
  (四)销售组织伺服缸
  组织大型超市与生产基地开展农超对接,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健全蔬菜流通新业态,利用蔬菜直通车、电子菜箱、社区便民店等,实现蔬菜平价直销;充分利用高温冷库的收储功能,实现错峰销售;引导创建蔬菜品牌,指导有机蔬菜、无公害蔬菜生产。
  四、保障机制硅胶加热膜
  (一)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组织保障机制。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督察、督办;各区也应当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设施蔬菜基地项目各项建设工作。同时,将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纳入市、区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部门联动机制。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财政、国土规划、科技、农业、水务、商务、物价、质监、林业、供销、农科院等部门和单位,要捆绑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农业投入的集聚效应。在扩大供销社放心农资店和邮政局村邮站服务设施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大设施蔬菜基地内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运营的服务力度。建立健全覆盖生产、储藏、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配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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