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机械及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车辆工程机械及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加强矿区内机动车辆及工程机械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机动车辆及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结合矿山实际, 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  各种类型机动车辆及工程机械的管理。
第二条    管理机构
一、  机构、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
1公司保卫部负责监督建立矿区运输作业车辆、工程机械台账;协助安环调查、处理、分析车辆机械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2采矿厂设兼职车辆管理员,协助安环工作;建立运输作业车辆、工程机械台帐;检查监督采矿厂所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经常化教育,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协助安环调查、处理、分析车辆机械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速记机
3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矿区所有车辆及工程机械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入矿作业车辆及工程机械的资格审查,做好登记、编号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种车辆、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调查、处理全矿车辆机械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责对矿区运输车辆进行有计划、定期检测,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工程机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第三条  驾驶员作业管理规定
1、凡进入我公司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年龄在21周岁-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无嗜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若发现使用不符合入矿条件的驾驶员,公司则对当事人处予500/人的扣款。
2严禁使用无驾驶证或人员,发现一次给予所在作业班组或当事人10002000元扣款,人员报派出所处理。
3、新入矿驾驶员须经公司进行三级平面度测试仪安全教育,驾驶员凭公司的安全教育证明到安环
3ku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作业。
4、驾驶员和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监督人员的检查,不得借口逃避。
5、驾驶员如严重违章违规,除按规定处罚当事人外,公司从茶叶中提取还将对其所在的单位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第四条  运输车辆、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调度,不准威胁、辱骂、殴打工作人员。
2、所有车辆、工程机械驾驶员按编号对号驾驶本人的车辆和机械,驾驶员应熟悉所驾车辆(机械)的性能、结构、特点。
3、设立台车日检制度,检查项目包括方向、制动、传动、自卸、照明、车厢、驾驶室等,应有日检表,日检表不得弄虚作假和任意涂改,要有修理工、驾驶员的完整签字。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违章、带病作业。
4、严禁车辆、机械采取滑行起动;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穿拖鞋(或凉鞋未挂后跟)、赤脚、赤膊驾驶,违者视情节轻重扣款100500元。
5、严禁将作业车辆、工程机械交给无证件人员驾驶。
异形6、严禁堵塞交通,如因机械故障造成堵车,驾驶员应积极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作业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按装车卸车顺序排队,不得插队,若因插队引起的事故和纠纷,由插队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8芯撑、在作业区域、生产道路出现故障的车辆、工程机械应及时修复,修理时前后必须设有警示标志,一时难以修复的车辆、工程机械应及时拖走。因故障修理的车辆、工程机械确需移动的,必须由该车驾驶员操作。修复开走时,应将防滑垫石、标志及修理废弃物清理干净。
9、自卸车辆车厢举升修理保养时,必须有牢固的支撑,修理车辆车轮前(后)应塞上三角木或石块。
10、在排土场、堆场作业时,驾驶员须了解场地路面是否平整、结实,车挡墙是否坚固,高度宽度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不得用车辆轮胎来冲撞车挡墙,自卸车斗放回原位后方能驶离。
11、驾驶员必须熟悉了解矿山道路情况,作业时,驾驶员要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有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不得强行作业,应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按具体情况调整施工方案。
12、工程机械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13、严禁车辆或无关人员进入工程机械作业区域之内,不得在铲装机回转范围内通过,必要时由现场人员负责清场。
14、车辆要按核定吨位装载,不超载,装载物料应均匀牢固,保证车辆行驶不掉料。
15、作业班组负责人要熟悉车辆、工程机械状况,对车辆、工程机械负安全管理责任,要对车辆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有严重安全隐患应上报公司核定,给予清退处理。
16、作业时超载严重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和工程机械,驾驶员有权拒绝作业。强行安排作业的,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一经发现违章指挥的,将对管理人员从严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的,除进行责任处理外,另处以5002000元扣款。
第五条  操作规程与技术标准
一、  汽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1、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机构学习,考试合格,取得车辆管理机关颁发的驾驶证方可独立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车辆,上岗前,须经有关部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审查驾驶执照等。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出车前严禁饮酒,行车或加油时不准吸烟,驾驶室严禁搭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严禁滑行起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6、进入装卸场地时,注意周围环境,堆场不平整,严禁倒车卸矿。
第六条  装载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有关劳动部门考核批准,持有合格证件,并经三级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
2、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可靠,起步前观察四周,先鸣笛后起步,严禁带病出车。
3、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矿各项规定及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和指挥。
4、行驶作业时驾驶室内其它任何部位严禁搭乘人员。
5、装载机下坡时,严禁发动机熄火空档滑行。在陡坡道驾驶应慢速行驶,严禁快速下坡急制动或用装载机单角制动,以防止车辆倾覆。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2:20: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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