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绞车的使用管理,彻底解决小绞车缠绳满、缠绳乱、挤绳、咬绳等问题,特制定如下规定:
1.绞车安装必须有设计,说明安装使用单位、用途、运输距离、提升度数,提升量、钢丝绳缠绳量等,并报审批,否则不允许安装使用,不予验收。 2.绞车必须有专用绞车房,必须有大于5m的过卷距离,安全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绞车提升中心线必须同轨道中心线一致。现用绞车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一周内必须整改完毕,否则挂牌停止使用,改用其他运输方式运输。
3.绞车基础施工及绞车安装固定严格按照《轨道运输小绞车固定技术规范》执行,安装设计说明上面明确。
4.新安装小绞车入井前必须经过验收,达到设备完好标准,经验收符合钢丝绳缠绕标准,方可入井,否则,不予验收,不允许使用。
5.绞车安装完毕申请验收前,本单位要进行初验,认为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提出验收申请,组织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并颁发验收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6.绞车的验收包括绞车设备的完好性能、绞车的固定、绞车的提升方向、安全间隙、过卷距离、联系信号、附属安全设施、管理牌板等,有一项达不到要求都不得使用。
7.使用完毕的绞车必须及时将钢丝绳按标准缠绕到滚筒上,勾头放置到勾头架上,否则。
8.小绞车滚筒缠绳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新入井的绞车钢丝绳缠绕要低于滚筒外沿2.5倍的高度(3层钢丝绳高度);
(2)所选钢丝绳直径要同绞车相匹配,并经验算符合现场提升要求。
(3)使用中的钢丝绳严禁出现挤绳、咬绳、压绳等现象,提升钢丝绳出现压扁变形、磨损断丝超限,有硬弯、打圈弯不能自复位的,必须停止使用,更换处理;太阳能安全帽
(4)提升钢丝绳有效距离符合后,滚筒上所留余绳不得少于一层钢丝绳,钢丝绳严禁跺股
压绳。
9.小绞车要配备绞车钢丝绳防偏装置、上防护网、注油、闸带防偏等装置,并保证安装固定可靠,使用正常,否则处罚。
10.绞车设备的交接,严格交接程序,双方要签字认可,交接完成后必须及时更换设备牌板和管理牌板。交出单位必须提前将所交设备及设施处理完好,达到验收交接标准后才能提出交接申请。对交接设备设施问题较多的交出单位,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挂牌处理,并根据影响生产时间加倍处罚,通报批评。
11.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绞车不对向、安全间隙和过卷距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缠绳标准(过满,余绳过少、挤压咬绳,排绳乱偏、绳压扁有硬弯、磨损断丝超限、跺股压绳等现象的)、闸不符合要求、基础安装达不到设计要求等严重问题的一律按黄牌处理,一部绞车同时出现两个以上上面问题的,按红牌处理,并要求停止使用立即处理。
12.不安规定要求办理安装手续、验收手续、交接手续的处罚责任单位。
13.绞车管理牌板吊挂不整齐、内容与实际不符、绞车更换或地点更换或管理单位不能及时
更换牌板内容的,进行处罚,并限期处理。
冰醋酸溶液14. 小绞车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本规定条款长期执行。
附:小绞车专项整治完好标准
2011.08
附表: 小绞车专项整治完好标准
项目 | 标准要求 | 评定标准 |
主要检查项目 | 整机状况 | 绞车无明显变形,无严重裂纹。 | 压缩空气过滤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为不合格 |
制动装置 sim卡托 | 制动装置无损伤,动作灵活可靠;使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锚固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2mm。 | 同上 |
提升钢丝绳 | 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不超过10%;直径减小量不超过10%;锈蚀小于Ⅲ级;排绳整齐,无挤绳、咬绳、压扁、硬弯现象;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绳卡不少于2付;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约为三层);必须保留一层钢丝绳作底绳;非提升时,主绳应缠绕到滚筒上,勾头上架放置;保险绳齐全、完好。 | 毛刷制作 同上 |
防漏杯盖基础固定 | 符合《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轨道运输小绞车固定技术规范》要求。 | 同上 |
一般检查项目 | 滚筒装置 | 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滚筒上边缘封闭,有排绳(导绳)器、防闸带偏斜的固定装置及自动注油装置。 | 同上 |
减速器 | 运转平稳,无异响;不漏油。 | 同上 |
电气设备 | 设备完好,不失爆;接地装置齐全。 | 同上 |
信号装置 | 信号装置声光具备,清晰可靠。 | 同上 |
安全防护装置 | 转动部位设置防护罩;运搬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绞车房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 同上 |
牌板、记录 | 牌板安装齐全,填写规范;有绞车检查记录和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填写规范。 | 同上 |
安全设施 | 符合《南屯煤矿斜巷安全设施装备技术规范》的要求。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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