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DB41/T 2385—2022 规模养殖场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养殖场空气源热泵系统的应用设计、设备与材料、施工与安装、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空气源热泵供暖、供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用、工程评估和验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21362  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
GB/T 23137  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
GB/T 25127.2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GB 3748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75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6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 5098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GJ 142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 174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T 26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服务器硬件检测
NY/T 1755  畜禽舍通风系统技术规程
DB41/T 2385—202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源热泵机组
以空气作为热源,依靠电能驱动,通过热力循环实现热量从低位热源转移到高位热源的设备。3.2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采用电动机或具有机械驱动能力的设备驱动,将空气中热量转移到被加热的水中并输送至畜禽舍所必须的完整系统。通常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贮热设施、水泵、控制系统、辅助热源、连接管及其他部件等。
3.3
缓冲(储能)水箱
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中,为降低空气源热泵机组除霜影响和减少启停次数,提高热系统稳定性而设置的储热水箱。
4 应用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空气源热泵系统形式应根据畜禽养殖规模、所在地区气候条件、能源分布状况及当地能源政策等因素确定。
4.1.2 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应充分考虑用户使用、施工安装和维护的要求,符合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4.1.3 空气源热泵系统末端形式应根据畜禽舍功能、使用时间、温湿度要求和允许变化范围、洁净度要求、噪声要求、空气中所含易燃易爆物质等因素来确定,末端设备宜采用风机盘管或散热器等。
4.1.4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可采用下列系统形式:
a)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冬季供暖热源;
b)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生产、生活热水热源。
4.2
设计参数
4.2.1 舍外设计参数
参照GB 50736选取。
4.2.2 舍内参数
4.2.2.1 猪舍
猪舍温度、湿度、通风量参照GB/T 17824.1和NY/T 1755的规定选取。分娩舍、保育舍应有采暖措施。猪舍宜采用机械通风,同时辅以自然通风。
猪舍不同季节的通风量与风速取值(参见附录A)。猪舍内空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取值(参见附录B)。
4.2.2.2 蛋鸡舍
蛋鸡舍应保证温度稳定均匀,舍内温度和湿度选取(参见附录C)。
铁氧化物鸡的通风量与体重有直接的关系,单栋鸡舍通风量介于0.016 m3/min/kg~0.027 m3/min/kg。
DB41/T 2385—2022 4.2.2.3 肉鸡舍
肉鸡舍应保证温度稳定均匀,舍内温度和湿度选取(参见附录D)。
通风应根据肉鸡日龄、体重及鸡只数量的不同,精确计算通风量。鸡舍通风量应以夏季最大通风量设计,并根据通风量大小及风机型号设计安装足够数量的风机。舍内通风量取值(参见附录E)。
4.3
信号处理热负荷计算
4.3.1 除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热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外,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畜禽舍的热负荷进行计算。具体参照GB 50736设计计算。
4.3.2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耗热量计算应符合GB 50736的有关要求。
4.3.3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缓冲(储能)水箱容积应能满足最大热负荷时循环水量调节的要求。
系统设计
4.4
4.4.1 空气源热泵机组有效制热量应根据当地室外计算温度,采用温度修正系数和融霜修正系数计算确定,满足计算负荷要求。
4.4.2 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确保进风和排风的通畅,避免进排风之间气流短路;
b)避免受污浊气流的影响;
c)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安装位置不宜靠近对声环境、振动要求较高的畜禽舍。
4.4.3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水系统设计除应符合GB 50015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选配系统循环水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EHR;
b)空气源热泵系统的冷水进水管上应有可靠的防止回流措施;
c)空气源热泵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等应有可靠的防冻、防超温、防超压措施。
4.4.4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风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736的有关规定。
4.4.5 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
4.4.6 采用散热器作为供暖末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采用低温型散热器;
b)散热器数量参照GB 50736确定。
4.4.7 采用风机盘管作为供暖末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选用供暖型风机盘管;
b)风机盘管房间的噪声应符合GB 3096的要求。
4.4.8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配备缓冲(储能)水箱。
4.5
控制系统设计
4.5.1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机组、水泵、阀门等应能进行顺序启停和联锁控制。
4.5.2 空气源热泵机组3台以上时,宜采用机组控方式。
4.5.3 空气源热泵系统应具有防冻控制功能。
4.5.4 空气源热泵系统应具有机组故障、水泵故障、系统水温、缓冲水箱水位等报警功能。
4.5.5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不同末端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辐射供暖和散热器末端应通过热水量调节实现对舍内温度的控制;
b)风机盘管末端应根据回风温度,采用电动水阀和风速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实现舍内温度的控
制。
4.5.6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水温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备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形式;
DB41/T 2385—2022
b)供应热水时,水温达到最高设定值,空气源热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4.6
电气系统设计
4.6.1 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052、GB 5005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b)供电负荷级别应按二级负荷进行设计,对不能保证两路独立供电电源时,应设置备用电源;
c)备用电源应设自动启动(具备手动启动)及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自启动切换时间不超过30 s;
d)电气装置和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安装环境及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要求。
4.6.2 空气源热泵系统供电,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供电回路单独设置。
4.6.3 空气源热泵机组配电与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熏蒸桶
a)配电系统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
b)室外工作场所、室内多水潮湿场所等,应采用局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电位联结;
c)机外安装的电动阀(电磁阀)、水泵、温度传感器、控制面板等信号检测、通讯和联动控制,
宜由设备控制器负责馈出。
4.6.4 供暖空调末端设备及其温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机盘管机组(含风机、电动阀或电磁阀和温控器)的电源宜单独回路供电,配电线路应设
置短路、过负荷保护电器;
b)辐射供暖温控器及电动阀供电电源,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过负荷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6.5 线路的选择及敷设除应符合产品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电干线应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沿桥架或穿管明(暗)敷设;
b)通讯及信号传输线路应与交流电源线路用防护套管分开敷设,其间距不满足抗干扰要求时,
应选择屏蔽导线或采用设金属导管护套等防护措施。
箱包手把4.6.6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采取防雷电感应及雷电波的侵入措施,并设置总等电位联结;
b)采用TN-S或TN-C-S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c)空气源热泵系统各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管和槽盒均应做等电位联结,所有进出建筑物电缆金
属外护层应在地面层做等电位联结;
d)总等电位与建筑物接地干线之间应有不少于两处的直接连接。
5 设备与材料
5.1
空气源热泵机组
5.1.1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应满足GB 37480的要求。
5.1.2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供热性能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a)空气源热泵机组冬季名义工况下的制热性能系数不低于2.6;
b)空气源热泵冬季设计工况下的制热性能系数不低于2.0,供水温度不低于45℃;
c)具有融霜控制功能,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的20%。
5.1.3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噪声应符合GB/T 21362、GB/T 23137 和GB/T 25127.2等的要求。
5.2
其他设备材料
5.2.1 循环水泵宜选用节能型水泵,且设计工况下离心水泵效率值不得低于GB 19762中水泵节能评价值对应效率。
5.2.2 缓冲(储能)水箱应满足卫生、环保以及承压等要求,宜采用整体成型产品。
DB41/T 2385—2022
5.2.3 管材的选用应符合GB 50981的要求。制冷剂管道、循环水系统管网、缓冲(储能)水箱等热设备,应采取绝热措施,且外表面应设保护层。
5.2.4 系统管道应按下列原则设置阀门:
a)设备进出口设置检修阀;
b)2台及以上水泵并联时,水泵出口设置止回阀;
c)补水给水管出口设置止回阀,当补水压力超过设备承压能力时应设置减压阀;
d)根据控制要求设置电动控制阀。
6 施工与安装
6.1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GB 50243、GB 50738、GB 50242和GB 50411的要求。此外还应满足设备安装说明书等产品技术资料的要求。
6.2
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检验、调试、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GB 50303、GB 50150、GB 50254和GB 50601的相关要求。
6.3
空气源热泵系统施工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备;
b)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批准通过;
c)现场勘查确认施工图纸设计条件与现场状况一致,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及其他设施满足
施工条件;
d)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实施安装,并应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焊接、电气安装等特殊工
种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e)进场安装的设备、配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有产品合格证;
f)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
7 验收
电汽锅
7.1
一般规定
7.1.1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
7.1.2 设备和材料进场时,应按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形成相关的验收记录。各种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其中散热器、风机盘管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7.1.3 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GB 50242、GB 50243、JGJ/ T 260和JGJ 174等要求。
7.1.4 空气源热泵系统的电气工程和自控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GB 50303、GB 50150、GB 50254、GB 50575和GB 50601等要求。
7.2
验收
7.2.1 验收应有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7.2.2 验收时,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并可正常运行。验收资料,包括并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记录表格:
a)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b)主要设备材料、设备、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c)设备和材料的现场复检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37: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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