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 | 范围 | 税率 |
1.交通运输业 |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 | 3% |
2.建筑业 | 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 程作业 | 3% |
3.金融保险业 | 包括金融、保险 | 5% |
4.邮电通信业 | 包括邮政、电信 | 3% |
5.文化体育业 | 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 3% |
6.娱乐业 | 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 0K歌舞厅、 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 游艺场等娱乐场所 | 5%- 20% |
7.服务业 | 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 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 5% |
8.转让无形资产 | 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 非专利权、著作权和商誉 | 5% |
9.销售不动产 | 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 土地附着物 | 5% |
税种 | 税率 | 适用条件/税目 | 计税依据 | 备注 |
营业税 | 5% | 服务业 | 营业额 | |
所得税 | 25% | 应纳税所得额 | ||
城建税 | 7% | 市7县3其他1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分三档 |
教育费附加 | 3%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
水利建设基金 | 1%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
服务业类别 | 税率 | 税目 | 范围 | ||
其他服务业 | 按收取费用0.5 %。贴 花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
租赁业 | 按租赁金额 1 %。贴 花。税额不足1元, 按1元贴花 | 2.财产租赁合同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 飞机、机动车辆、机械、 器具、设备等合同 | 三维数据采集||
仓储业 | 按仓储保管费用1% 贴花 | 3.仓储保管合同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
其他服务业 | 按所载金额0.3 %0贴 花 | 4.技术合同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等合同 | ||
按所载金额0.5 %0贴 花 | 5.产权转移书据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 权、商标专用权、专利 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转移书据 |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 积的合计金额0.5 % 贴花(第一年按全额 缴纳,以后按年度增 加部分缴纳)。其他 账簿按件贴花5元 | 7.营业账簿 | 生产、经营用账册 | |||
按件贴花5元 | 8.权利、许可证照 |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 | |||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 执照、商标注册证、专 利证、土地使用证 | |||||
增值税税率档次 | 征税范围 | 税率 |
基本税率 |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7% |
1.粮食、食用植物油; | ||
低税率 |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 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灰制品; | 13% |
3.图书、报纸、杂志; | ||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 ||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
出口货物,一般都适用零税率; | | ||
零税率 |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少数出口货物,包括出口 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天然牛 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不适用 零税率。 | 0% |
运费扣除率 |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 运输费用 | 7% |
简易征收率 |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 3% |
免征增值税项目 |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
2、品和用具; | ||
3、古旧图书; | ||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 仪器、设备; | ||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 设备; | ||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 品; | ||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
税种 | 税率 | 适用条件/税目 | 计税依据 | 备注 |
所得税 | 25% | 应纳税所得额 | ||
城建税 | 7% | 市7县3其他1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分三档 |
教育费附加 | 3%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
水利建设基金 | 锌溴电池1% | 营业税等流转税 | ||
印花税 | 0.03% | 购销合同 | 合同额 | |
房产税(自用) | 1.20% | 房产原值一次减 除30%t的余额 | 经营自用 | |
房产税(出租) | 12% | 房产租金收入 | 出租房屋 | |
增值税税率档次 | 征税范围 | 税率 | |
基本税率 |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7% | |
ap劫低税率 | 1.粮食、食用植物油; | 13% | |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 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灰制品; | |||
3.图书、报纸、杂志; | |||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
零税率 | 出口货物,一般都适用零税率; | 0% | |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少数出口货物,包括出口 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天然牛 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不适用 零税率。 | |||
运费扣除率 |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 运输费用 | 7% | |
简易征收率 |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 3% | |
免征增值税项目 |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
2、品和用具; | |||
3、古旧图书; | |||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 仪器、设备; | |||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 设备; | |||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 | |||
品; | |||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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