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言
本标准以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前提,规定了奇瑞公司变速箱型号、分动箱型号、主减速器型号与出厂编号的具体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变速箱型号、分动箱型号、主减速器型号与出厂编号的编制。同时在格式和内容的编排上均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的规定。
本标准相对于上一版本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4.1.3将“纵置:V”改成“纵置:Z”
4.3“结构代码”改为“代码”覆盖膜
4.4.1.1去掉“特征代码”,将“该台变速箱当月生产中的顺序号”改为“该台变速箱在该型号当月生产中的顺序号”
4.4.1.2去掉“特征代码”,将“该台分动箱当月生产中的顺序号”改为“该台分动箱在该型号当月生产中的顺序号”
4.4.1.3去掉“特征代码”,将“该台主减速器当月生产中的顺序号”改为“该台主减速器在该型号当月生产中的顺序号”
深度时空4.4.2将“变速箱、分动箱、主减速器出厂编号的位置”改为“变速箱、分动箱、主减速器型号和出厂编号的位置”
4.4.3将“变速箱、分动箱、主减速器型号和出厂编号的字体大小”改为“变速箱、分动箱
、主减速器型号和出厂编号的字体要求”;将“变速箱、分动箱、主减速器型出厂编号采用GB/T14691-1993 《技术制图—字体》中规定的7号字,深度不小于0.2。”改成“变速箱、分动箱、主减速器型号和出厂编号的字体要求见《总成装配调整说明书》的规定。”
本标准由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变速箱部提出。
本标准由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变速箱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红兵、刘自苗、谢鹏
域名库
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版本历次发布情况为:
Q/SQR.04.264—2004
变速箱型号与出厂编号
现金管理终端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速箱型号、分动箱型号、主减速器型号与出厂编号的具体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变速箱型号、分动箱型号、主减速器型号与出厂编号的编制。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3 术语
无。
14 内容
4.1 变速箱型号
变速箱型号由代码QR、变速箱档位数、最大传动扭矩、特征代码和结构区分号组成。
完整的变速箱型号如下:
□ □ ○ ○○ □ □ □
结构区分号
特征代码
最大传动扭矩(Kg·m)
变速箱档位数
代码QR
其中○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字母。
4.1.1变速箱档位数
手动换档、自动换档、机械自动换档的变速箱档位数用前进档的档位个数来表示,无级变速器档位数用数字“0”表示。
4.1.2最大传动扭矩
最大传动扭矩是指该款变速箱所能传递的最大输入扭矩,单位为Kg·m。
4.1.3特征代码
变速箱特征代码有两位
第一位表示变速箱类型:
自动换档:A
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手动换档:M
无级变速:C
机械自动换档:E
第二位表示变速箱结构型式:
span80横 置:H
纵 置:Z
四轮驱动:T
4.1.4 结构区分号
结构区分号是指通过改变局部结构型式或增加新的技术内容所派生出的品种,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字母“A”开始在同一基本品种范围内顺序使用(不用字母“I”“Ο”“Z”)。
4.2 分动箱型号
分动箱型号由代码QR、分动箱代码、分动箱档位数、最大传动扭矩和结构区分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