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

榆林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新区教育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请假类别
(一)产假
饮料瓶提手1.女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休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如果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的,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属于晚育(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请产假必须持有准生证明或不再生育合同、身份证。)
2.计划内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区(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三十天产假。
3。 产假期满因病不能上班的,持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按病假处理。
4。 哺乳假:生一胎的女职工,在其产假满之日起6个月内,每天上班金属净洗剂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二)婚假
教职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给假7天。
(三)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的给丧假7天。
(四)探亲假led斗胆灯
212资源
凡符合国家《劳动法》关于享受探亲假的规定条件,可以享受探亲假,此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学期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
(五)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假的,必须持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需复查的,由审批单位派人引领请假对象到教育局指定医院复查后,确定是否准假。
(六)事假
教职工原则上不请事假,情况特殊者,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考勤制度处理.
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请假30天以内的,本人给本单位填写请假审批单,由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的,由教育局主管局长批准。
(二)教职工请假在30天以上的,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经单位审批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在3天以上的,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报教育局局长批准。
(三)育龄期的女教职工,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办事处计生办、干职办审查签注意见后,再报教育局审批。
三、请假手续
(一)凡需请假者,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榆林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附相关证件(区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批假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后,要交接好本职工作,方可离开本单位.确因急病、重病、急事而来不及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别人代行请假,到岗后要立即补办正式请假手续。若不属上述情况而托人请假者,不予批准,其离职期间按旷工对待。
(二)假满必须按时到岗,及时销假,恢复工作.因故确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在原假期满前一周内按规定程序续假.
(三)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教育局指定医院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批假单位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报告单、检(化)验单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复
碱土夜光材料
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假期待遇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工资照发
1。 婚假、丧假、产假在规定天数内的;
2。 因公受伤住院期间的;
3在哺乳期教职工不影响本职工作的。
(二)病假请病假期间绩效工资按以下规定发放
1。 一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参与本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2。 一学期假超过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假超过三个月的,除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外,从第四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 因公受伤在家养病期间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瓦特连杆4。 对小病大养、无病装病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停发其工资。
5. 重特大疾病住院的,视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5:43: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27399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请假   产假   教职工   单位   批准   教育局   教育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