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提到的主干道

21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提到的主干道
真空注型机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所在地区的环境敏感性,考虑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青冈栎育苗营养块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目录的规定,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 区域:
(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大药剂
(二)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
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和行政办公、文物保护单位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建设内容涉及本清单中两个以上项目类别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最高单项级别确定。
起重安装
建设内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扩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根据改扩建项目内容确定。
隧洞衬砌 第五条本名录以外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将未列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可以根据污染
因素、生态影响因素以及建设项目所在环境的敏感性质和程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认后实施。
第六条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适时修订并公布。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07: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2685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