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市场〔2013〕
3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
集中器技术规范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目录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暖墙
3.1采集器 (1)
3.2集中器 (1)
3.3手持设备 (1)
3.4计量自动化主站 (1)
3.5测量点 (2)
4技术要求 (2)
4.1环境条件 (2)
4.2机械影响 (2)
4.3工作电源 (2)
4.4外观结构 (3)
4.5绝缘性能要求 (3)
4.6温升 (4)
4.7数据传输信道 (4)
4.8功能要求 (6)
4.9电磁兼容性要求 (14)
4.10可靠性指标 (15)
5检验规则 (15)
5.1检验分类 (15)
5.2全性能试验 (16)
5.3到货抽检 (16)
5.4到货验收 (16)
5.5结果处理 (16)
5.6检验项目 (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技术规范Q/CSG XXXXX-XXXX
前言
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电能计量“标准化、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战略目标要求,参考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目前和未来的应用需求,对2008年颁布的《营销自动化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计量自动化终端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包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管理终端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管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网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采集器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采集器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
限责任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结构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等12个标准。
《中本标准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检验技术规范》、
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结构规范》,对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外形结构、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等规则做出了规定,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招标采购、检验验收及质量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依据。自本标准生效之日起,2008年颁布的《营销自动化系统低压集抄集中器技术条件》即行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勇、郑龙、石少青、党三磊、陈锐民、危阜胜、陈蔚文。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委员会批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
集中器技术规范
1范围vvint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以下简称“集中器”)的招标、验收等工作,包括技术指标、功能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适应环境、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验收等要求。
凡本标准中未述及,但在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或IEC等标准中做了规定的条文,应按相应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偏振分束器GB/T 15464-1995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200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6 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6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2006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2006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1998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
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Q/CSG 113007-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Q/CSG 113013-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扩展协议
3术语和定义
3.1 采集器
采集器是用于直接转发集中器与电能表间的命令和数据的设备。
3.2 集中器磁力搅拌罐
电动抽气机集中器是指直接或通过采集器采集电能表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主站或手持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3.3 手持设备
手持设备(或称手持抄表终端)是指能够近距离直接与单台电能表、集中器、采集器及计算机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3.4 计量自动化主站
计量自动化主站是指具有选择终端并与终端进行信息交换功能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前置采集、数据维护存储、业务处理和综合应用四个部分,其中前置采集部分完成和终端进行通讯的功能。下文简称主站。
1
3.5 测量点
指可以测量出唯一的一组电气量值的测量装置与终端的顺序电气连接点,当物理上相同的一个电气连接点被多个装置所测量,或者被一个装置所测量但通过多种方式被传递到终端时,按照多个测量点计,每个测量点设备具有唯一的逻辑定位编码,是该装置在终端的参数配置、数据应用的唯一对象标识。
4技术要求
4.1环境条件
4.1.1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23℃,允许偏差±2℃;参比相对湿度为60%,允许偏差±15%。
4.1.2温湿度范围
集中器正常运行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条件分类
4.1.3大气压力
63.0kPa~108.0kPa(海拔4000m及以下),特殊要求除外。
4.2机械影响
集中器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机械振动强度要求:
——频率范围:10Hz~150Hz;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60Hz)。
4.3工作电源
4.3.1一般要求
采用交流三相电源供电。电源出现断相故障时,即断一相电压或两相电压的条件下,集中器应能正常工作。
4.3.2额定值及允许偏差
——额定电压:3×220/380V,允许偏差 -30%  ~ +30%;
——频率:50Hz,允许偏差 -5% ~+5%。
4.3.3功率消耗
4.3.3.1电压线路功耗
止推垫圈在参比温度、参比频率和电压等于额定值的条件下,每一相电压线路的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4W、8VA,总功率消耗不应超过10W、15VA。
4.3.4失电数据保持
集中器供电电源中断后,应有数据和时钟保持措施,存储数据保存至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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