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战术防身笔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根据省市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优政、惠民、兴业、强基”为目标,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通过物联网、视频监控建设,实现人、地、事、物等基本信息的全量采集、一体汇聚;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网格化社区治理体系;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
2021年,**街道确保建成3个智慧社区示范点,**镇确保建成1个智慧村居示范点,完成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任务,为全区智慧社区(村居)建设积累经验;2025年,全区小区、行政村基本完成智慧化改造,智慧社区(村居)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和模式。
智慧社区建设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DB37/T3890.3-2020)规定,以提高住宅小区智慧化水平为手段,对新建住宅小区提高建设标准,对现有小区进行分期分批智能化改造,机器人拳击
因地制宜,打造符合本地实际、众满意、特鲜明的智慧社区。智慧村居建设要以众满意为导向,参照智慧社区建设指标,结合实际选择领域开展建设工作,逐步形成智慧社区建设的省级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三联件(一)加快部署智慧社区(村居)基础设施
1.完善社区(村居)基础网络建设。推进社区宽带、无线网络建设,提升社区光纤覆盖率和传输速度。加快社区内4G、5G等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按需覆盖,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提高数字电视、网络电视、IPTV互动电视入户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推进社区(村居)物联网建设应用。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社区建设各领域的深度应用,扩大传感终端、传感网络等在社区(村居)的建设使用,鼓励社区使用充电桩、电梯控制,温湿度监测和水、电、气、暖智能终端等物联网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供电公司)
3.提升社区(村居)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建立智慧社区(村居)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建设社区智能运营展示中心。加快社区(村居)办公场所网络建设,将社区(村居)办公场所的网络整合到区电
子政务外网。利用综合服务平台汇聚的数据,实现社区(村居)数字化运营管理。为社区(村居)配备信息显示屏等服务终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推广、普及智能照明设备,进一步提升路灯、景观灯等的节能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大数据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
(二)推进提升智慧社区(村居)服务水平
1.提高党建和政务服务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辅助党务管理,打通党员与居民的服务交流通道。依托“爱山东”APP分厅,进一步整合和开发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村居)延伸,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或自助设备,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水、电、气、暖等统一的便捷查询缴费入口,为居民提供公共事业缴费和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道、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
2.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发展网上便民服务,逐步提高社区(村居)超市、便利店等在线网购业务接入率。发展社区居民智慧化通行和停车服务,通过面部识别或扫码支付等实现居民通行全程自助,提供社区智能化出入管理、停车引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3.完善生活保障措施。提升社区(村居)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社区(村居)门诊在线服务和基层社区(村居)远程医疗服务。通过智能终端为居家老人提供远程看护、紧急支援等服务,为居民提供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在线预约业务,推动家政服务咨询、投诉等业务接入统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4.拓展精准特服务。发展针对残疾人等特殊人的社区(村居)特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平台,提供跨区域结算、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等服务。加强社区(村居)退役军人信息化服务,推动信息采集管理,为拥军优属活动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次性台布(三)加快提高智慧社区治理能力
1.推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坚持集约统筹,各部门单位已经建设的信息系统,社区(村居)原则上不再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化的应用系统向区级系统整合。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接口、数据等相关标准,整合信息采集入口,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实现纵向、横向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
2.深化网格化管理和应用。完善全科大网格数据采集平台,打通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系统,推动社区(村居)网格化数字管理,提升社区(村居)网格事务处理能力和解决速度,完善集人、地、物、
组织于一体的网格化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
环境风洞精细化程度,实现社区(村居)管理无盲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局)
3.加强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安防社区(村居)建设,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村居)安防能力和质量,加强安防、民防管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门禁及各类业务APP的实人认证服务。进一步提升社区(村居)环境数字化监测能力和警民联动安全治理服务覆盖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工作由区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明确各自建设目标和任务,密切配合,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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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支持力度。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探索多方投入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区委宣传部要将数字乡村与“智慧村居”建设紧密衔接,协调推进,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要将“智慧小区”建设纳入“平安”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
收的重要内容。区住建局、富国街道、富源街道要将智慧小区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形成资金迭加效益。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推进、协调力度,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动态,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和监督考核。
(四)确保数据安全。加大数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的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推进数据交换共享、增强数据服务的同时,强
化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数据保护程序,确保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泄露,切实保护居民隐私。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2:4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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