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使公司 IT 弱电施工、变更、验收有明确可遵循之规范,制定此规范。
2.0 范围
合用于京新药业所有 IT 弱电施工
3.0 名词定义
3.1 弱电普通是指直流电路或者音频、视频路线、网络路线、电话路线,交流电压普通在
36V 以内。电器中的电话、电脑、电视机的信号输入(有线电视路线)、音响设备 (输出端路线)等电器均为弱电电气设备。 4.0 职责 | |
4.1 | 建设单位/部门; |
4.1.1 | |
4.1.2 | 根据国家/公司的有关标准、 规范、 规程、 规定、 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 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 / 公司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部门和监理单位/部门均应按建设 单位/部门的要求改进工作。 |
4.2 | 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施工单位/部门; |
4.2.1 |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 工质量负责。 |
4.2.2 |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 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 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 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
4.3 | 监理单位/部门; |
4.3.1 |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 /部门单位的施 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公司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 位/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
| |
4.3.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
口袋领域任)。
5.0 参考依据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22
《建造及建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6.0 注意事项
6.1
7.0 作业内容
7.1 供电系统的安装
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7.1.2 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便,接触密切、无锈蚀、损坏。
7.1.3 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7.1.4 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2 电源设备的安装
7.2.1 设备的安装应坚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 书写正确清晰。
7.2.2 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7.2.3 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偶尔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 小于 4mm。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7.2.4 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上、柱或者基础上时,宜采有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a) .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1.3~1.5m;
b钢管自动切割机) .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罗列整齐。
7.2.5 UPS 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 合设计规定。
mrxj7.2.6 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2.7 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2.8 供电设备的带电部份与金属壳间的绝缘电阻, 500V 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
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规定。
7.2.9 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继”的位置,并应检查熔 继器容量。
7.3.1 普通规定
a.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防电击 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功能性接地分为:工作接地、逻辑接 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
b.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 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2)管子间采用罗纹连接时,管端罗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 1/2,罗纹表面应光 滑、无锈蚀、缺损,在罗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者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罗纹 宜外露 2~3 扣。
3)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 松动措施。
4)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
5)弱电管子内有 PE 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 PE 线相连。
c. 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接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1)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下来线卡子跨接。 2)埋地或者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
3)若管内穿有裸软 PE 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此 PE 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 盒相连。
d. 配管采用黑铁管时,若设计不要求跨接,则不必跨接。若要求跨接时,黑铁管之间 及黑铁管与接线盒之间可采用圆钢跨接,单面焊接,跨接长度不宜小于跨接圆钢直 径的 6 倍;黑铁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接时,应在黑铁管端部焊一只铜螺栓,用不小 于 4mm 的铜导线与镀锌桥架相连。
e. 当强弱电都采用 PVC 管时, 为避免干扰, 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 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 0.5m。
卧式钻床
f. 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时,强弱电之 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7.3.2 电信设备的接地
a.为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伤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 工作,电信设备的以下部份均应接地:
1)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 2)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份 。 3)直流配电屏的外露部份 。
预应力锚索4)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 部份。
5)电缆、架空路线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份,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
b.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 TN 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 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黄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 TN-S 制式;当对干 扰要求
不太严格时,可采用 TN-C 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 10mA 及以上时, 应采用 TN-S 制式。
c.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份,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 时,仍需与 PE 线或者 PEN 线相连。
d.当采取 IT 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 10mA 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 作,可采取双线圈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 IT 制式,二次侧若以TN 制式供电, 此时供电设备的接地与 TN 制式相同。
e.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普通要求单独设置,亦可与建造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 一个接地装置。但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f.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Ω,宜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 25mm 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极时, 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7.3.3 接地极和接地线的安装
1.强弱电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 1 Ω。
2.采用联合接地极时,弱电接地引出线和强电接地引出线不能从同一点引出,两者要 相距 3m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