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识别制度(5篇)

腕带识别制度(5篇)
第一篇:腕带识别制度
letm腕带识别制度
为了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急诊患者进行各种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 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姓名、年龄(性别)、医保号等两项身份识别方式 核对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二、严格使用腕带识别制度,对65岁(含)以上、急危重、无名氏、精神异常等急诊患者需由护士协助佩戴腕带。
三、正常上班时间由导诊护士负责为上述病人佩戴腕带,其余时间由当班护士负责。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
四、腕带一般应佩戴于患者手腕上,若病情需要可佩戴于脚踝上。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应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科室)等。120接回的“三无”人员应在腕带上增加“接车地点”项信息。
六、腕带佩戴应松紧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进行身份识别时实行双人查对制度。
七、已佩戴腕带患者与病房交接时应注意腕带内容的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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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腕带识别制度
数码锁使用手腕带识别制度
1、住院患者必须全部使用佩戴手腕带,做好患者宣教工作,发现腕带丢失,及时补戴,补戴时须重新双人核对患者信息。
2、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医院、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与患者核对(清醒病人)或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对于、护理时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麻醉未醒、昏迷、神志不清、危重等)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并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在病人进手术室前与手术室护士认真核对。
6、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手腕带信息一致。
第三篇:手术室腕带识别制度
腕带标识制度
1.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的患者;产妇及新生儿;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患者需佩戴腕带做为身份标识。
2.佩戴腕带前需认真填写患者信息,包括:病人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3.护士在给患者佩戴或更换“腕带”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佩戴后应同时注意观察佩戴部位有无擦伤及末稍血运情况。
4.手术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腕带损坏或字迹模糊需立即更换。5.手术患者使用蓝“腕带”,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6.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的患者使用蓝“腕带”。
7.新生儿男婴用蓝“腕带”,女婴用红“腕带”。腕带上注明母亲的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及新生儿的性别和体重。
8.患者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9.在病人住院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第四篇: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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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
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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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腕带的注意事项: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8)执行各项、护理操作时均需要核对腕带。
第五篇:患者腕带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识别制度(起草稿)
1.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必须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2.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
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3.推广使用带有可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4.佩带腕带的具体要求是:
对院前急救病人、手术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病情危重病人,在手术室、ICU、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分颜佩带“腕带”,“腕带”分红、蓝、绿三,上记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诊断、住院号,带于左腕部,情况特殊时带于四肢其他各部。“腕带”填入的患者识别信息由责任护士填写,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并请患者和或家属核对腕带信息,确保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过敏,血运良好。
红:用于病情危重病人,所有病危病重病人在告病危、病重时佩带腕带,停时解下,危重病人转科时腕带不解除;
蓝:用于手术病人,所有手术病人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佩带腕带,手术回房三天后解除,若术中发生变化,病情危重则加带红腕带,由麻醉医生完成;扫雪滚刷安装
绿:用于院前急救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病人,院前急救病人进入医院前佩带绿腕带,根据病情加带红的腕带,昏迷病人在清醒后解除,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出院时解除。
备注参考资料: 1.护理工作手册70页 2.2007患者安全目标管理 3.2011患者安全目标管理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31: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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