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在护理工作中(对患者进行各项时),对于病危病重、手术、昏迷、精神异常、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及老年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身份核对。
2、住院科室责任护士负责给入院需要佩戴腕带患者发放腕带。
3、在采取各种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太阳影子定位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4、在病人住院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5、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标识腕带取下。如遇转院或腕带不慎丢失,应到入院科室重新办理手续,领取腕带。
6、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标识信息。
7、将科室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医疗护理质控检查项目。
颠簸的航行8、如有病人转床或转科,责任护士应在腕带上更改床号或科室,当患者病情稳定,不属于继续佩戴腕带范围的病人时,由责任护士将腕带取下收回,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上。
患者腕带佩戴规范
1、“腕带”的颜分:蓝(大号)—手术病人;粉红—新生儿;蓝(小号)—儿童;红—危重患者或意识不清等患者。 
热泵热水2、用深蓝圆珠笔逐一填写腕带的各项栏目,如:患者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等,字迹端正、清楚、严禁涂、修、改,因故未佩戴者须在病区备注栏内注明。佩戴护士与核对护士应填写自己的姓名(姓、名拼音开头字母,佩戴护士姓名/核对护士姓名,有同名者签全名)佩戴时必须2名护士到床边核对后再与患者或家属核对。并向患者及鞋帮
家属讲解腕带使用的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无动力排风帽3、腕带标识一般佩戴于患者左上肢,特殊情况时的佩戴顺序为右上肢—左下肢—右下肢。
4、班内只有1名护士无法执行2人核对时,应先由1人认真核对后佩戴并签名,待下一班护士接班时补核对并签名。
5、每班检查患者“腕带”皮肤情况一次,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血运情况良好。
患者使用腕带流程图胃蝇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1:25: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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