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正常停运

锅炉正常停运
7.1总则
7.1.1锅炉停炉方式:正常停炉、事故停炉。
7.1.2锅炉正常停炉:
7.1.2.1滑参数停炉。
7.1.2.2定参数停炉。
7.1.3锅炉停运方式选择原则
7.1.3.1停炉消缺、计划检修停炉应采用滑参数停炉方式,以使机组得到最大限度的冷却,使检修提前开工,缩短检修工期。
7.1.3.2停炉热备用时,为尽量保证锅炉的蓄热,以缩短启动时间,可采用定参数停炉。
7.1.4停炉规定:
7.1.4.1计划停运和申请停炉必须有停炉操作票方可执行,紧急停炉可以不需要操作票。
7.1.4.2大、小修或长时间备用,应在24小时前通知运行人员,热备用及申请停炉应在6小时前通知运行人员,以利于安排停炉准备工作。
7.2 停炉前的准备
7.2.1值长应将计划停炉时间通知本机组值班人员及化学、燃料、热控、继保等有关人员。
7.2.2接到值长停炉命令后,做好停炉准备,准备好必要的操作工具。
降温母粒7.2.3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吹灰工作。
7.2.4检查各自动调节系统投用状态,且运行正常。
7.2.5对燃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油能够可靠投用。
7.2.6校对汽包就地与集控水位计,水位计指示应正常。
7.2.7向空排汽门、汽包事故放水门应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7.2.8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所有缺陷。
7.2.9停炉三天以上,原则上要将粉仓烧净;停炉七天以上,原则上要将原煤斗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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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根据停炉目的确定停炉方式和停炉参数。
7.3 正常停炉程序
7.3.1根据停炉时间和粉位情况,停止制粉系统运行,并将制粉系统内煤粉抽尽。
7.3.2停炉过程中应保持A(对应A、B制粉系统)粉仓比B粉仓(对应C、D制粉系统)粉位高1~2米。
7.4 滑参数停炉的控制指标
7.4.1降负荷率≤3MW/min。
7.4.2主蒸汽降压速度≤0.098MPa/min。
7.4.3主、再热汽温下降速度≤1~2℃/min。
7.4.4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6℃,汽包内外壁温差不应超过28℃。
7.4.5保持主蒸汽温度有50℃以上的过热度。
7.5 滑参数停炉步骤
7.5.1降负荷至50%(300MW~150MW)
7.5.1.1接到值长停炉命令后,锅炉按停炉曲线(冷态启动曲线的反向)和汽机的要求进行滑停。
7.5.1.2机组定压运行,降负荷至250MW。
7.5.1.3要求汽机逐渐开大汽机调门,机组过渡到滑压运行。根据停炉规定,将制粉系统内积粉抽尽逐步停C、D制粉系统。在停止制粉系统前,将原煤斗下煤插板关闭,给煤机内煤拉空后方可停止给煤机。
7.5.1.4负荷降至50%或燃烧不稳时,逐步投入油运行。
7.5.1.5油多于2支大油(小油如在运行,多于4支),适时通知除灰值班员投入电除尘各电场。电除尘退出前通知脱硫值班员停运脱硫岛。
7.5.1.6根据负荷下降情况逐渐减弱燃烧,停用部分B粉仓给粉机,根据停炉要求,烧空或尽量降低粉仓粉位。如B仓粉位过低发生煤粉自流时,应及时投油,稳定燃烧。当B粉仓无粉时,应根据一次风喷口的来粉情况,给粉机连续不来粉后方可停运该给粉机,该一次风管彻底吹扫后关闭其一次风门。
7.5.1.7根据负荷下降、燃烧逐渐减弱情况,合理使用或逐渐解列主、再热汽温减温水,保持主、再热汽温按曲线逐渐下降,同时要注意监视各部受热面管壁温度,防止管壁超温。
7.5.1.8负荷降至50%时,联系汽机启动电动给水泵,停一台汽泵运行(如汽泵汽源提前倒由辅汽带,能够满足要求,则不执行此条)。
7.5.2降负荷至30%(150MW~90MW)
7.5.2.1根据负荷和给粉机转速,停止部分给粉机运行,增投油,给粉机转速不要太高或太低,给粉机转速调节应均匀、缓慢,不可大增大减,以利于燃烧稳定。
7.5.2.2根据燃烧需要,逐步增投油。
7.5.2.3在投油燃烧时,每半小时对空预器吹灰一次。
7.5.2.4根据粉仓粉位,逐步停止A、B制粉系统。在停止制粉系统前,应将给煤机内煤拉空、制粉系统内煤粉抽尽。
7.5.3减负荷至5%(90MW~15MW)机组解列。
7.5.3.1适当提高氧量,保持炉内始终有富裕风量。
7.5.3.2负荷70~90MW,切汽包水位转速控制为旁路调门控制。
7.5.3.3根据负荷、汽温情况,及时解列减温水。
7.5.3.4根据停炉要求,烧空或降低B、A粉仓粉位,增投油,防止粉位低引起煤粉自流或汽压大幅波动。根据一次风喷口来粉情况,当给粉机连续不来粉后停止其运行并吹净一次风管。待全部给粉机停运后,停止一次风机。
7.5.3.5熄火前,对角逐支停运油,并对停用油进行吹扫。
7.5.3.6负荷降至5%(15MW),汽压≤6.0Mpa,主、再热汽温≤400℃(只作一般性要求,具体停机参数由于每次停机的性质、任务不同会有所差别),且投运油≤2只时,手按“MFT”停炉按钮,锅炉熄火。
7.6 停炉熄火后的工作
7.6.1停炉后,对炉膛吹扫5~10分钟后,停运引、送风机运行。
7.6.2立即解列炉前燃油系统,关闭炉前燃油系统进油手动门和旁路门,回油手动门和旁路门,关闭油就地手动进油阀,停止油蒸汽吹扫系统。
7.6.3退出空预器密封间隙自动调节装置,将热端扇型板提至“上限位”。
7.6.4关闭风烟系统所有档板,人孔门及看火孔,密闭炉膛;关闭定排前、后、左、右放水总管电动门、手动门。
7.6.5炉侧取样、加药门按化学要求不关,保持开启。
7.6.6投用炉膛烟温探针。主、再热器减温水电动门、调门、手动门均关闭。
7.6.7密闭粉仓:关闭给粉机下粉插板、关闭输粉机至粉仓下粉插板(包括本炉端侧手动插板),制粉系统换向挡板切到输粉机位置并停电、制粉系统落粉管锁气器重锤拉下来用铁丝捆绑压死,粉仓吸潮门关闭,防止空气进入粉仓。输粉机单向运行。
7.6.8停炉后,高旁严密关闭,开再热器疏水或低旁,再热器真空干燥。
7.6.9联系灰控值班员确认灰、渣除尽后,停止除灰、及捞、碎渣机运行。
7.6.10向汽包补水至+400mm(或最高可见水位)后,联系汽机停止给水泵,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并注意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56℃,内、外壁温差<28℃。
7.6.11停炉后两小时,可以停用引风机轴冷风机。
7.6.12当汽包水位降到-250mm时,联系汽机启电泵,将汽包水位补至+400mm。并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56℃,内、外壁温差<28℃。
7.6.13汽包压力降至0.6~0.8MPa时,根据停炉目的决定是否带压放水。如果采用带压放水,当压力降至0.2MPa时,全开空气门、向空排汽门、疏水门。
7.6.14炉膛温度降到150℃以下时,停止火检探头冷却风机。
7.6.15空预器入口烟温降至150℃以下,停止空预器运行。
7.6.16汽包压力降到0.2MPa时,开启锅炉各空气门、疏水门及排污门,锅炉放水。
7.6.18注意监视粉仓温度和汽包壁温,2小时记录一次。(汽包壁温在放水后12小时,如果温差正常,可以不再记录)
7.7 停炉放水后下列汽、水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7.7.1过热蒸汽系统疏水门、空气门、电动对空排汽门。
7.7.2再热蒸汽系统疏水门、空气门、电动对空排汽门。
7.7.3锅炉连排电动门、调节门。降压散
7.7.4锅炉定排总门、各分门以及炉零米4个酸洗门(酸洗门的作用就是放净零米定排管内存水)。
7.7.5汽包就地水位计的疏水门。
7.7.6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管道疏水门。
7.7.7炉侧给水管道疏水门、空气门。
7.7.8省煤器疏水门。
7.7.9汽包事故放水一、二次门。
7.7.10饱和蒸汽放空气门。
7.7.11省煤器出口放空气门。
7.8 锅炉定参数停炉
7.8.1定参数停炉时,应尽量维持较高的锅炉过热蒸汽压力和温度,减少各种热损失。降负荷速率按汽轮机要求进行。降负荷过程中,逐渐关小汽机调节门。
7.8.2停炉后适当开启高、低压旁路或过热器、再热器出口疏水门15~30分钟,以保证过热器、再热器有适当的冷却。
7.8.3其他要求与滑参数停炉相同。
7.9 停炉过程中及停炉后的注意事项
7.9.1制粉系统停运前,进行彻底抽粉。
7.9.2减负荷过程中,注意监视燃烧情况和粉仓粉位变化,燃烧不稳及时投油稳燃,防止灭火或爆燃。
7.9.3停炉过程中,加强空预器吹灰,防止二次燃烧。
7.9.4停炉过程中,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和调整,防止汽包水位大幅波动,避免水位保护动作。
7.9.5停炉过程中,加强对汽温、汽压的监视和调整,防止大幅波动,汽温要始终保持一定的过热度。年轻的MM2
7.9.6停炉过程中和停炉后,应严密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6℃。
旋转座椅7.9.7停炉后,立即解列炉前燃油系统,关闭其手动门,防止漏油进入炉膛爆燃。
7.9.8停炉过程中以及停炉后,注意监视空预器进、出口烟温和差压,防止尾部烟道二次燃烧。
7.9.9停炉后,注意监视粉仓温度和汽包壁温差。
7.10 停炉后的冷却
7.10.1停炉后的冷却方式:
1)自然冷却方式。
2)快速冷却方式。
7.10.2停炉后的自然冷却:
1)停止送、引风机后,关闭送风机动叶、引风机静叶及其出口档板,制粉系统、烟风系统各风门在关闭状态,锅炉自然冷却。
2)注意监视空预器进口烟气温度及热风温度。
7.10.3停炉后的快速冷却
7.10.3.1当锅炉熄火闷炉2小时后且锅炉汽包壁温差不超过40℃时,进行补、放水冷却。
7.10.3.2如汽压较高,在上、放水时通过对空排气门间断排气降压,并参照饱和蒸汽压力与汽温对照表。
7.10.3.3快冷初期给水温度不低于100℃。当汽包壁温降至180℃以下时,给水温度可适当降低,但不低于70℃。
7.10.3.4上水时当汽包上内壁温测点明显降低时停止上水,如定排放水门内漏,要关闭,以提高闷炉冷却降壁温的效果。放水时将汽包水位降至-300时停止放水冷却。
7.10.3.5当汽包壁温差超过46℃时,暂停止补放水冷却,待汽包壁温差不超过40℃时,再进行补、放水冷却和降压工作。热流道热电偶
7.10.3.6上水冷却期间,主、再热器减温水电动门、调门、手动门均关闭。
7.10.3.7锅炉熄火闷炉3小时以后,如果汽包各点壁温差≤30℃时,进行自然通风冷却。
7.10.3.8如需加快冷却,在锅炉熄火18小时后,汽包壁温差≤30℃时,可以启动一组引风机、送风机,维持炉膛负压-150~-200Pa,进行强制通风冷却(强制通风间断进行)。7.10.3.9在锅炉快速冷却期间应严密监视汽包上内、外壁温度、过热器、再热器壁温、汽缸上下壁温,防止突降,防止过热器、再热器以及汽缸进水。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0:45: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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