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容回路设备无任何原因停用 无法备用 时间超过半年,每处扣5分。
2. 检查电容器的外部应无 放电痕迹 、内部是否有放电声或其他异常响声。
3. 定期检查电容器的额定运行电流。为了延长电容器的寿命,电容器应在额定电流下运行,但亦允许电流适当升高运行,但是该电流的数值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 1.3 倍,如超过此值,应将电容器停止运行。 4. 定期检查电容器的额定运行电压。电容器应在额定电压下运行,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5 倍,但亦允许在额定电压的 1.1 倍下运行 四 个小时。
5. 降阻模块集合式电容器运行时。应定期观察记录电容器油温,当油温超过 60度时。应将电容器退出运行。
6. 电容器巡视时,应将 VQC 切入 手动 ,巡视结束时恢复,防止巡视时发生投切。
7. VQC装置的整定应首先满足 无功 调节的要求,再调整 电压 。
8. 电容器投切时,所以人员不得在 电容器硅胶模具制作 附近,应关闭电容器室门,防止设备爆炸伤人。
9. 户内电容器投运时,应对电容室进行 抽风排气 。
10. 电容器组保护动作后,应对电容器组进行检测,确认无 故障 后方可运。
11. 干式空心电抗器宜放置在电容器组的 电源侧 ,铁芯电抗器宜放置在电容器的 中性点 侧。干式空心电抗器如果是采用相间叠加布置,其用于相间绝缘的支柱瓷瓶应提高一个 电压等级 选用;避免电抗器单相事故发展为 相间短路 事故。 12. 选用空心串联电抗器时,电抗器周边结构件(框架或护栏)的金属呈 开环状 ,尤其是地下接地体不得呈叠衣板 金属 闭合环路状态,避免因外部金属闭合环路感应电流形成的电磁场造成电抗器 电压 分布或 电流 分布不均匀而加速电抗器的损坏。
13. 适当加大铁芯电抗器引线连接部分的 接触面 ,螺栓宜选用非导磁的 螺栓 。
14. 严禁将电容器组三台放电电线圈的一次绕组接成三角形或“V”形,避免放电线圈故障扩大成 相间 故障。
15. 验收放电线圈时,必须认真检查放电线圈的线圈极性和接线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投,试投时 不平衡 保护不得退出运行,避免因放电线圈极性接线错误造成的放电线圈损坏,甚至爆炸。
16. 禁止将带 间隙 氧化性避雷器用于电容器过电压保护。
17. 电容器组保护动作后,应对电容器组进行检测,确认 无故障 后方可再投运。
18. 对于内熔丝电容器, 334 kvar以上容量的电容器,当电容量减少超过1保健牙刷%-3% 时,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退出运行;334 混凝土包管kvar容量的电容器,当电容量减少超过5%时,应退出运行; 200 kvar及以下电容量的电容器,当当电容量减少超过10%,应退出运行。
19. 无论任何原因切除电容器 5 分钟内不能再次投入该组电容器,一段母线上的几组电容器应实行 轮换 投切。
20. 220kV及以上变电站VQC装置由 省调 调度管理;110kV变电站VQC装置由 地调 调度管理;110kV及以下变电站VQC装置由各属地供电局自行调度管理。
21. VQC装置的初始定值由VQC装置的调度运行管理部门下达给VQC装置所在的变电站(监控中心),由变电站(监控中心)督促 专业调试人员 按调度下达的定值进行整定、 调试。
22. 当变电站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 VQC 装置的运行不能满足要求,出现频繁 启动 或 不动作 等现象,变电站(监控中心)的值班员应及时向上级调度运行管理部门汇报。
23. VQC装置 投入 、 退出 系统运行都应经调度 同意 并将 时间 、 原因 记录在运行日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