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模具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08年月日铸造模具管理办法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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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模具管理办法
1.目的过氧化锰
为规范铸造模具(含外模和坭芯壳,下同)的制造、使用、修复和报废,满足生产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铸造模具的管理全过程。
3.职责分配
3.1制造部是铸造模具的归口管理部门;铸造厂是铸造模具管理的实施部门;
3.2技术部、质保部是铸造模具管理的配合部门。
4.管理程序
4.1铸造模具的订货
4.1.1订货的依据:①新品:开发计划和经评审通过的工艺;②科研项目或质量和技术的重大改进计划;③在生产(包括试生产)件需要添置(复制)的;
4.1.2新制铸造模具由技术部向制造部提供工艺图,制造部签收后按计划要求下达铸造模具制造计划;
4.1.3复制模具由铸造厂向制造部订货,但需经技术部签字确认或提出更改通知。
4.2铸造模具的制作
4.2.1制造部向模具车间下达模具制造计划并明确出产时间;
4.2.2模具车间按部颁规定等级和工艺要求进行铸造模具的结构设
计和制作,确保结构强度、工艺性、整体性、牢固性和使用寿命等方面符合设计要求并适合造型方式;尺寸精度按JB/T7699-95执行;铸造圆角、收缩率及拔模斜度应严格按图纸或工艺文件规定制作;基准线、中心线标示明确、清晰;模具名称、件号、材料牌号及芯壳编号应标注清楚、醒目;各镶块、衬板、活块等设置合理、结构牢固可靠、使用方便、编号完整、齐全、清晰(详细规定见管理文件JS-003-004中4.);
4.2.3铸造模具在的制作过程中,遇下列情况,经技术部签字确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后可予更改:①图纸或工艺文件有差错;②模具制作者提出有价值并经技术部主管人员签字认可的合理建议;
4.2.4对特定部位油漆颜的规定:外模、芯壳的芯头部位为黑;浇注系统及冷铁部位为红;
4.2.5过程中应执行“三检”,完工并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车间;每套模具都要建立档案(包括工艺图,主要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单,制作者和车间负责人签字等);铸造模具档案随模具同时交付,由模具管理部门登记、保存和保管。
4.2.6模具的委外加工
4.2.6.1制造部为模具委外加工的归口管理部门;
4.2.6.2委外单位的确定由制造部会同技术部、模具车间、质保部进行必要的资质考查和认定,书
面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6.3模具委外加工须逐件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要求、责任、进度和费用。制造部对进度和价格负责,模具车间对模具的结构负责,承制单位对尺寸精度和制作质量负责。烘干窑
4.3铸造模具的验收及验证
4.3.1铸造模具经检验合格后由制造部以书面手续(交接单。并附检验合格证书)移交给铸造厂,铸造厂签收、登帐并按生产计划进行试产(首件或1+X);
4.3.2首件或1+X须由质保部进行划线检验并出具报告。技术部主管工艺人员根据划线结果,确定模具是否需要修正或修改,并出具书面通知。由模具车间转交给原制作单位、模具车间负责监督、检验和验收,且要求及时反馈验收单给技术部;
4.3.3完成首件或1+X程序后,即可视为完成模具验证,由技术部主管工艺人员在相关文件上签署意见,存入该模具档案中备查。踢踏舞鞋
4.4铸造模具的使用、保管
4.4.1铸造厂对铸造模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负责。应有专人管理并制订和实施铸造模具的使用、保
管守则,建立必要的台帐;对人为造成在用铸造模具损坏的要追究责任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入库模具应成套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无雨水等有害物侵袭的地方,进出方便、安全,堆放整齐稳妥。
4.4.2为保证产品质量,杜绝批量质量事故,在用铸造模具应坚持执行周检制度。周检由模具车间负责,铸造厂造型车间协同;要逐件、逐次做好周检记录,负责人签字备案;
4.4.3铸造厂模具车间在对下场模具进行清理、清洁后,应做到及时进行检测和整修后再入库,以备下次使用。
4.5铸造模具的日常维修、大修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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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模具车间应指派专人到生产现场负责铸造模具的日常维修工作,造型车间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4.5.2铸造模具的大修
4.5.2.1在用或在库的铸造模具在使用一定时间后丧失精度(不能通过日常维修恢复)或遭到严重损坏已无法继续用于生产时,铸造厂要及时书面报告制造部,提出铸造模具大修要求,制造部下达大修计划。铸造模具的大修原则上由原承制单位负责,模具车间负责监督、检验和验收;
4.5.2.2大修后的铸造模具的验收和验证程序参照4.3执行。
4.5.3经技术部、质保部、模具车间、营销部和制造部等部门代表参与的专业小组的鉴定,下列铸造模具可作报废处理:
公交门4.5.2.1该模具损坏严重,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4.5.2.2该模具已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必须改用新结构(或材料)的模具;
4.5.2.3因技术改进,贯彻执行新工艺已改用新模具,原用的模具已无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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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4使用该模具的产品已不再生产,模具已无保留的价值。
4.5.3铸造模具的报废手续由铸造厂办理,报废单应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已报废的铸造模具由制造部负责处理。
4.6其他有关规定
4.6.1铸造厂负责铸造模具(包括在用和在库)的管理,制造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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