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执行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影响评价
  根据当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声环境功能区划,结合项目的特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拟采用以下执行标准:
    一、环境质量执行以下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
1、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
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按要求规范废水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排污管网必须保证配套)
2、焚烧焚烧炉燃烧废气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01)后排放。鉴于目前,国家新的执行即将出台,招标文件中垃圾焚烧炉废气需达到以下标准:
烟气排放标准表烟气脱硝催化剂
锁接头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单位
排放标准
备注
1
烟尘
mg/Nm3
20
测定均值
吊葫芦
2
活动看台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1
测定值
3
CO
mg/Nm3
50
24 小时平均值
4
NOx
mg/Nm3
250
1小时均值
200
24 小时平均值
5
SO2
mg/Nm3
100
1小时均值
80
24 小时平均值
6
HCL
mg/Nm3
60
1小时均值
50
24 小时平均值
7
Hg及其化合物
mg/Nm3
0.05
测定均值
8
Cd及其化合物
带通滤波器设计
mg/Nm3
0.05
测定均值
9
Pb
mg/Nm3
1.0
测定均值
10
二噁英
ngTEQ/Nm3
人体工程学椅子0.1
测定均值
垃圾焚烧炉要安装燃烧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大气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控指标应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氯化氢。垃圾焚烧炉应设置焚烧炉运行工况自动监控设备,自动监控指标至少应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炉膛焚烧温度、烟气排放温度以及关键部位的视频监控画面。
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焚烧飞灰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对飞灰进行毒性浸出实验,若其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限值,则可送垃圾填埋场单独处理,否则运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进行最终处置,处置前进行固化处理。
    (注:1、以上标准仅供参考,项目最终执行标准以省环保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准;2、国家有新的标准出台,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52: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2551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标准   执行   污染物   监控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