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改扩建项目配套氯乙烯生产项目投资主体...

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改扩建项目配套氯乙烯生产项目投资主体变更项目暨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30万吨/年氯乙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各位公众:
您们好!
  我公司正在筹建30万吨/年氯乙烯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公众、关心工程建设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改扩建项目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7〕223号文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7年9月27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通过,项目包括扩建一套30万吨/年的MDI装置,并配套建设4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及其他配套工程。为解决氯乙烯的出路,宁波万华引进韩国韩华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在万华工业园区内就近生产聚氯乙烯。韩华石油化学设立了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为真正实现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决定将氯乙烯装置主办单位变更为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变更后产量为30万吨/年氯乙烯。
  本项目的环评工作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已完成。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改扩建项目配套氯乙烯生产项目投资主体变更项目暨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30万吨/年氯乙烯项目
  建设性质:外商独资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石油化工区万华工业园东南侧,系原宁波万华氯乙烯装置用地
  建设内容:30万吨/年氯乙烯(VCM)、50万吨/年二氯乙烷(EDC)、4万吨/年盐酸。厂区总面积为14.28公顷。
  投资及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26545.14万美元。整个工程建设总周期预计需三年时间,土建工程于2009年完成,试运行及性能考核阶段为2010年底。
  2、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因本项目是由于投资主体变更项目,变更前项目已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批通过,故本次评价的重点主要是通过变更后工程分析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明确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工艺及设备先进性情况,以与变更前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变更后造成的环境影响。
  工程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
> 废气:生产过程中裂解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其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烃类等,这部分气体经36.6米高烟囱直接排入大气;高、低沸物蒸馏塔塔顶冷凝尾
气、EDC回收废气、碱洗塔废气、其污染物主要包括烃类、氯乙烯和二氯乙烷,这部分废气将经过废气焚烧炉燃烧后排入大气;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EDC、VCM和HCl,直接排入大气;中间罐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EDC,经过废气焚烧炉燃烧后排入大气。
> 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急冷塔废水、碱洗塔废水、轻馏分塔废水、焚烧设施洗涤塔废水等,其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氯乙烷、COD、氯乙烯、Cu2+等,通过管网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 固体废物:高沸塔、回收塔、急冷塔等产生的废渣,其主要污染物为废焦炭;低沸物精馏塔和EDC回收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其主要污染物为二氯乙烷EDC、三氯乙烷等有机氯化物,这部分送废液燃烧炉焚烧后经冷却、水洗、碱洗后排入大气。
  3、工程建设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废液通过洗涤-焚烧-废气碱液吸收的处置方式将这些有害的物质变为无害物质,对产生的含有氯烃的废气和废液进入焚烧炉,焚烧气体再经氯化氢回收塔的吸收回收31%的盐酸,废气再经洗涤后排放。排放的尾气中含有少量的氯化氢,大多数已经变为水和二氧化碳,含氯部分被吸收成为有用的氯化氢溶液,一部分氯化氢气体返回氧氯化单元回收利用。
糠硫醇  (2)水污染防治
超声波除垢  排放的污水主要包括工艺装置区生产污水,污染区初期雨水以及事故时排水(间断)及生活污水等,分别在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内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经管道排入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泵、压缩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如配备减振垫、隔音罩、消声器等;另外,对强噪声源如压缩机等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沸物送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理;急冷吸收塔过滤器碳渣、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活性污泥送北仑工业固废处置站处置;一般工业垃圾收集后分类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地发展思路和城市发展规划。项目的技术、装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能够做到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且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工程建设地区环境质量较好,工程建设中加强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地区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
  与变更前相比较,投资主体由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变更为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生产
规模由4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变更为30万吨/年,工艺技术路线基本一致,只是采用了不同的工艺技术专利商。
  变更后优于变更前表现在:?变更后在原辅材料和公用工程消耗方面基本与变更前持平或略优;?由于变更后采取了专门针对VCM废水的预处理工艺,优于变更前针对MDI废水的预处理工艺,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均低于变更前;?在原料乙烯来源上,变更前乙烯来源主要考虑镇海炼化乙烯装置以及国际采购,但存在的问题是镇海炼化乙烯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同时跨海铺设管道存在环境和安
全风险,施工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大量采购乙烯并稳定供应难于实现。变更后乙烯来源于韩华集团丽川NCC,韩国韩华年产乙烯180万吨,拥有充足的乙烯资源,可保证稳定的资源供应。
  5、公众查阅资料的方式
  为便于公众获取相关资料,本轮公众参与活动中,将工程建设的设计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存放于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并将相关资料放在www.citic-daxie/cn/网站上。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可在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1月7日到项目筹备处进行查阅,也可到上述网站(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点击浏览。
触摸屏调度台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有:受工程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如大榭岛内的公众,以及关心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
  本次主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因而公众宜从工程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工程建设过程中。
清理河道淤泥设备  7、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我公司采取的环境保护初步方案基础上,可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发表个人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工程建设单位:筛片
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邮箱: zhhf1982@126 邮箱: craes_eia@163 : 0574-******** : 010-******** 传真: 0574-******** 传真: 010-********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10-27~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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