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统计指标解释

钻井统计指标解释
石油钻井是指为勘探开发()田而钻的井,不包括在油田内部钻的水井、盐井、碱井及其它井。
钻井是油田勘探开发的重要手段。钻井工程质量的优劣和钻井速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油田勘探和开发的综合经济效益。
钻井必须适应油田勘探开发的地质要求和工艺技术的需要,同时,地质设计必须适应当时的钻井工艺水平。钻井工程的全过程,应包括工程设计、钻前工程、钻进、测井、中途测试、固井与试油等。为达到设计的目的,在钻井工程的全过程中,都要认真搜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以指导钻井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石油钻井分类
钻井类型不仅体现了钻井的目的,而且是加强钻井工程管理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因为探井和开发井、直井和定向井的钻探工艺要求不同,考核的项目不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水平也不同,所以,正确统计钻井井型对于钻井工程的管理有重要作用。要按照钻井的不同类型编
制钻井队伍装备和资金计划,分析各类井型的比例关系和经济效益,以便知道钻井工程的开展,决定钻井的有关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钻井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照钻井的地质设计目的,可以分为探井和开发井两大类。
探井:是指为查明地层及油()藏情况所钻的井,包括地层探井、预探井、详探井和地质浅井等。
地质探井(参数井、基准井):是指以了解构造的地层年代、岩性、厚度、生储盖层组合等,并为地球物理解释提供各种参数为目的所钻的探井。
预探井(1980年以前称探井):是指在地震详查和地质综合研究后所确定的有利圈闭上,以发现油气藏为目的所钻的探井,以及在已知的油()田上,以发现未知的新油气藏为目的所钻的探井。
详探井(评价井):是指在已发现油()的圈闭上,以探明含油()面积和储量,了解油()层变化结构和产能为目的所钻的探井。
氢气压缩机 高压 地质浅井(剖面探井、制图井、构造井):是指为配合地面、地质和地球物理工作,以了解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剖面和局部构造为目的所打的井。
开发井:是指为开发油()田,补充地下能量及研究已开发区地下情况的变化所打的井。包括油()井、注水井、检查资料井及浅油(搓齿机)井。
()(生产井):是指为开发油()田,用大中型钻机所打的采油井、采气井。包括生产井、基础井、生产探边井、生产评价井、扩边井、控制井、完善井、加密井、更新井、挖潜井、基础准备井等等。
注水()(辅助生产井):是指为合理开发油()田,有计划有目的地给地层补充能量,所钻的用于注水、注气和开采稠油的注汽井。
调整井(滚动开发井):是指在油田开采过程中,为提高采收率而在老油田上按新井网所打的井。
检查、资料井(观察井):是指在已开发的油()田内,为了解、研究开发过程中地下情况变化所打的井。
泰斯花粉阻隔剂浅油()井:是指为开发浅油()层,一般用轻便钻机所打的500米以内的采油、采气井。
各种井型均以地质部门的确定为准。变更井型应由地质设计部门认定。
2.按照所钻井的井深,可以分为浅井、中深井、深井和超深井四种类型。
浅井:是指井深在蓄电池模拟器1500(1500)以内的井。
中深井:是指井深在15002800(2800)的井。
深井:是指井深在28004000(4000)的井。
无线发射电路⑷ 超深井:是指井深在4000米以上的井。
3.按照钻井的地域划分,可以分为陆地井和海上井两种类型。
陆地井:是指在陆地范围内所钻的井,包括在湖泊和沼泽地区的钻井。
海上井:是指在海洋范围内所钻的井,海上井按海水深浅又可分为海洋井和浅海井。
海洋井:是指在水深超过5米的海域内所钻的井。
浅海井:是指水深在5米以内(5)的海域所钻的井,包括在海滩、滩涂和潮汐波及区内所钻的井。
4.按照钻井井深轨迹轴线方向,可以分为直井和定向井两种类型。
直井:是指按钻井设计规定,采用一般的钻井工艺和手段,井斜标准在规定要求的范围内所钻的井。它的特点是:井眼轨迹大体是垂直的。
轨迹定向井:是指按照钻井设计规定采用的特殊的钻井工艺和手段,井斜标准和井眼形状按预定的方位和距离所钻的井。它的特点是井眼轨迹为倾斜状。
定向井按照地面井口数的多少又可以分为丛式井和多底井。
丛式井:是指按照钻井设计规定,采用特殊的钻井工艺和手段,在一个井场内,向不同方位和距离钻两口以上的井。它的特点是:一个井场内有两个以上的井口(包括直井和定向井),而井底则向不同方向展开,地下有几个井底,地面应有几个对应的井口。
多底井:是指按照钻井设计规定,采用特殊的钻井工艺和手段,在一个井筒内,按照预定的要求,向不同方向和距离钻两个以上的井眼。它的特点是:下部多个井底()并呈放射状向不同方向展开,地面一个井口。
5.按钻井方法,可以分为转盘钻井、井下动力钻井和顿钻钻井三种类型。
(二)钻井工作量
1.钻井口数
开钻井口数:是指报告期钻头接触地面(或在导管内)第一次开始钻进的井口数,不包括固井后的第二次、第三次等开钻口数,多井底定向井从原井眼第一次开始侧出钻井时统计开钻口数。
完钻井口数:是指钻头达到原设计目的层,或虽未达到目的层,但经过地质部门和领导批准,提前完钻的井,不再往下钻进,钻头提出井口时,统计完钻口数。先期防砂井以打完领眼起钻完统计完钻口数。
完成井口数:是指完成了设计规定的全部工序,经检验合格或经补救合格的井。完钻后的地质报废井,应计入完成井口数。完井方法可以分为3类:
射孔完成井:固井后测声幅合格作完成井统计。经检验固井不合格,应在补救合格后才算完成井,或经技术鉴定不需补救也算完成井。
裸眼完井:完钻后接到不下套管的正式通知统计完井,如需打水泥塞,打完水泥塞起钻完计为完成井。
尾管、筛管、衬管完井:固井合格、钻开油气层,装好井口计为完成井。防砂井填砂、砸铅封起钻完计为完成井。
交井口数:是指完成了该井设计的全部工序,钻井部门交给油田建设部门或直接交给井下或采油部门的井口数,从办完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交井口数(原钻机试油井队转入试油工序为钻井交井)电腐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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