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施工工艺的设计说明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楼宇自动化控制用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购销合同
的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
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性能检验报告    (注:电缆标
志内容: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    1m 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规
格,必要时还标明秤年份。标签内容:电缆型号规格,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
制造年份、电缆长度)。
2.1.2    钢管(或电线管)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壁厚均匀, 焊缝均匀,
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除镀锌管外其它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腐漆(现
浇混凝土内敷钢管,可不刷防腐漆,但应除锈)    。镀锌管或刷过防腐漆的钢管外
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1.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

规范》(YDJ39 90 )中相关规定。
2.1.4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孔不入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5    各种镀锌铁件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
等缺陷。
2.1.6    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型号规格,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发射、接收标志明显,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7    配线设备,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
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2.1.8 电缆桥架、金属桥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桥架镀锌层不应有脱落
损坏现象,桥架应平整、光滑、无棱刺,无扭曲、翘边、铁损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9    各种模块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0    交接箱、暗线箱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
证。
2.1.11    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
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    15 ℃,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    27%
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2.2.1    煨管器、液压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机,套管机。
2.2.2    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活扳子、鱼尾钳。
2.2.3    铅笔、皮尺、水平尺、线坠灰铲,灰桶,水壶,油桶,油刷,粉线袋
等。
2.2.4    手电钻、台钻、钻头、射钉、拉铆、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2.5    测试仪表和设备、万用表,摇表,光时域反射仪,噪声测试仪,场强
测试仪,电桥,网络分析仪等。
2.3 作业条件:
2.3.1    结构工程中预留地槽、过管、孔洞的位置尺寸、数量均应符合设计规
定。
2.3.2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内装饰工程完工,
地面、墙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
匙齐全。
2.3.3 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时,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mm ,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2.3.4    交接间、设备间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2.3.5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
包装内托
定。
2.3.6    交接间、设备间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预留孔洞采取防火措施,室内
无危险物的堆放,消防器材齐全。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器材检验——管线敷设——盒箱稳住——设备安装——线缆敷设——线缆
终端安装——系统调试——竣工核验
3.2 器材检验:
3.2.1    施工前应对所用器材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型号规格、数量、标志、
标签、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资料,有关器材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使用
功能及有关特殊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3.2.2    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

3.2.3    光纤特性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注:有关器
材检验具体要求,请参见《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89 97 相关部分。
3.3 管路敷设:
3.3.1    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  PVC )塑料管暗敷设要求:
3.3.1.1    暗与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    PVC )塑料管,预埋在墙体中
间的暗管内径不宜超过    50mm ,楼板中的暗管内径宜为    15 25mm 本地摄像头。直线布管
30m  处应设置拉线盒或接线箱。
3.3.1.2    暗配管制转弯角度应大于    90 °,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
得多于二个,并不应有    S 弯出现。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    15m 处,应设置暗拉线
盒或接线箱。
3.3.1.3    暗配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    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
50mm    时,不应小于  1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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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金属线槽地面暗敷设要求:
3.3.2.1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根据其尺寸不同,按一层或二层设置,应
至少预埋二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    25mm
3.3.2.2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    6m 或在线槽路由交叉、 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
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3.2.3    拉线盒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3.3.2.4    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 预埋金属线槽见图    3.3.2.4    所示。
有关地面金属线槽安装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工。

3.3.2.4    预埋金属线槽示意图
3.3.3    格形楼板下暗敷设格形线槽和沟槽要求:
3.3.3.1    格形线槽与沟槽构成请见图    3.3.3.1    所示。
3.3.3.1    格形线槽与沟槽构成示意图
3.3.3.2青铜旋塞阀>挡板砖    沟槽和格形线槽必须沟通。
3.3.3.3    沟槽盖板可开启,并与地面平齐,盖板和信息插座出口处应采取防
水措施。
3.3.3.4    桥架敷设要求:
3.3.4.1 桥架水平敷设时,吊(支)架间距一般为 1.5m 3m ,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 2m
3.3.4.2    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金属接线盒    50mm
3.3.4.3    桥架及槽道水平度过每米偏差不应超过    2mm
3.3.4.4    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9:18: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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