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1562号——渔业船舶登记管理有关证书证件格式修订说明

农业部公告第1562号——渔业船舶登记管理有关证书证件格式修订说明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文 号】农业部公告第1562号
水处理控制器∙【施行日期】2011.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abs-131【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562号
  为加快推进海洋渔业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渔民众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根据《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和渔业船舶管理需要,农业部修订了海洋渔业船舶登记证书证件样式,现予公布。新版海洋渔业船舶登记证书证件自2011年5月1日启用,1996年农业部发布的海洋渔业船舶登记证书证件样式同时废止。制作智能卡
  特此公告。
  附件:渔业船舶登记管理有关证书证件格式修订说明
附件
渔业船舶登记管理有关证书证件格式修订说明
  为加快推进海洋渔业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渔民众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对现行渔业船舶登记证书证件格式进行修订完善。说明如下:
模拟训练系统  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的证书证件包括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抵押登记和租赁登记管理有关证书证件。主要有: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远洋/国内);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申请表,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租赁登记业务申请表,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等。
  在修订工作中,根据渔业船舶船名管理业务需要,新增渔业船舶船名申请表和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等。
挡板砖
  (一)启用全国统一的渔船编码
  所有渔业船舶登记管理证书证件均增加“渔船编码”项,并作为每艘渔船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船舶识别代码,具体编码规则见“农业部公告1100号”和“农业部公告1288号”。
  现有海洋捕捞渔船(包括捕捞辅助船),直接从现行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中获取渔船编码;现有其他渔业船舶,在此次渔业船舶登记管理数据整合导入时由系统软件按照编
码规则自动生成渔船编码。新建造或进口渔业船舶等,在首次应用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发放船舶证书证件时由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渔船编码。
套管头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18: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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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船舶   渔业   登记   证书   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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