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城市道路工程 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指导城市道路专用标准的编制,制左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国内新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设汁。
1.0.3城市道路工程设讣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考虑社会效 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资源肖约、 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 1.0.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663.us2.1术语
2・1术语
2. 1. 1 主路 main road
快速路或主干路中与辅路分隔,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
2. 1.2 辅路 side road
集散快速路或主干路交通,设置于主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可间断或 连续设置的道路。
2. 1. 3 设计速度 design speed
钢架连栋大棚
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釆用的行车速度。
2. 1.4 设计年限 design life
包括确左路而宽度而采用的远期交通量的年限与为确定路而结构而采用的保证路面 结构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设计使用年限两种。 2. 1. 5 通行能力 traffic capacity
在一泄的道路和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道路上某一路段通过某一断而的最大交通流 率。
2. 1. 6 服务水平 level of service
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人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 量、速度、行驶时间、行驶(步行)自由度、交通中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
2. 1. 7 彩沥青混凝土路而 colorful asphalt concrete pavement
脱沥青与各种颜石料或树脂类胶结料、料和添加剂等材料在特N的温度下拌合 形成的具有一定强度和路用性能的新型沥青混凝土路而。
2. 1. 8 降噪路面 reducing noise pavement
具有减低轮胎和路而摩擦产生的噪声功能的路而。
2. 1. 9 透水路面 pervious pavement
能使降水通过空隙率较高、透水性能良好的道路结构层路而。
2・2和嫩太阳能庭院灯符号
2.2符号
He——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髙: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
Hp 人行道最小净高: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
Wr一一红线宽度:
Wc一一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车行道宽度;
Wb一一非机动车道的车行道宽度:
Wpc- | -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路而宽度: |
Wpb- | 非机动车道的路面宽度: |
Wmc- | 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 |
Wmb | 非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 |
Wl— | 一侧向净宽; |
Wsc- | -一安全带宽度: |
Wdm— | 中间分隔带宽度: |
Wsm- | 中间分车带宽度: |
Wdb- | 两侧分隔带宽度: |
Wsb- | 两侧分车带宽度: |
Wa— | 一路侧带宽度; |
Wp— | —人行道宽度; |
Wg— | —绿化带宽度; |
Wf— | —设施带宽度: |
| |
V / c——在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
Sc—一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驾驶员侧向最小瞭望视距:
Ss——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距路口停I上线的距藹。
基本规定
3.1道路分级
3.1道路分级
3.1.1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 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能: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 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
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解决局部地区 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3.1.2在规划阶段确定道路等级后,当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 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3.1.3当道路为货运、防洪、消防、旅游等专用道路使用时,除应满足相应道路等级的技术 要求外,还应满足专用道路及通行车辆的特殊要求。
3.1.4道路应做好总体设计,并应处理好与公路以及不同等级道路之间的衔接过渡。
3.2设计速度
3. 2设计速度
3. 2. 1各级道路的设il•速度应符合表3. 2. 1的规左。
赵 2. 1
| | 主干路 | 次干路 | |
| 100 | 80 | 60 | 60 | 50 | 化石工艺品40 | 50 | 40 | 30 | 40 | 30 | 气囊修复20 |
| | | | | | | | | | | | |
3. 2. 2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 4倍〜0. 6倍。
3. 2.3在立体交叉范用内,主路设计速度应与路段一致,匝道及集散车道设计速度宜为主路 的0. 4倍〜0. 7倍。
3. 2. 4平而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0. 5倍〜0・7倍。
3.3设计车辆
3. 3设计车辆
3. 3.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娜尺寸应符合表3. 3. 1的规定°
表M X 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
车辆类型 | 总长3 | 总宽 | 总高3 | | 轴距3 | 后悬(B) |
| 6 信号采集系统 | 1.8 | 2.0 | 0.8 | X8 | 1.4 |
大型车 | 12 | 25 | 4.0 | 1.5 | &峪 | 4.0 |
| 18 | 25 | 4.0 | 1.7 | 5.曲& 7 | 3.8 |
| | | | | | |
注:1总长: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
2总宽:车厢宽度(不包括后视镜)。
3总高:车厢顶或装载顶至地而的髙度。
4前悬:车辆前保险杠至前轴轴中线的距离。
5轴距:双轴车时,为从前轴轴中线到后轴轴中线的距离:钱接车时分别为前
轴轴中线至中轴轴中线、中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6后悬:车辆后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3. 3. 2非机动车设计车俩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 3. 2的规定。
表3・3- 2勻飙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夕獅尺寸
| 总长(>) | 总宽(B) | 总高® |
自行车 | 1-93 | 0.60 | 2.25 |
毛车 | X4O | 1.25 | 2. 25 |
| | | |
注:1总长:自行车为前轮前缘至后轮后缘的距离:三轮车为前轮前缘至车厢后缘的距离:
2总宽:自行车为车把宽度:三轮车为车厢宽度:
3总高:自行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髙度:三轮车为载物顶至 地面的髙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