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无缝钢管生产作业指导书

热轧无缝钢管生产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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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XMLS-02
标题:
油管和套管生产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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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断料工序
2、加热工序
3、穿孔工序
4、轧管工序
5、定径工序
6、精整工序
1管坯技术要求
1.1圆管坯外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 mm)
序号
直径
允许偏差
轧制
锻制
连铸
1
≤110
±1.30
+3.00
磁卡门禁机-1.00
±1.5
2
120~140
±1.60
+3.50
-1.00
±2.0
3
净化水体
150~160
±2.00
+4.00
-2.00
预制梁±2.5
1.2长度
a、圆管坯6000mm定尺长度允许偏差为0~+50㎜。根据协议可供应其它定尺长度。
b、≤4000㎜非定尺短尺圆管坯不得超过该批总量2%
吊葫芦1.3圆管坯牌号、代号、涂及化学成分
1.3.1圆管坯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符合GB/T699-1999及GB/T3077-1999或协议的规定
1.3.2圆管坯不同钢级的油漆标应符合API钢级标及标位置的规定。
1.4圆管坯表面要求
1.4.1圆管坯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和夹杂,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直径负偏差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疤、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小裂纹存在.
1.4.2圆管坯表面缺陷必须清除,清除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大于公称直径的4%,清理处应圆滑无棱角,清除宽度不得小于深度的6倍,对于直径大于140㎜的管坯,在同一截面的最大清除深度不得多于两处。
1.5圆管坯的低倍组织
在圆管坯横截面的酸溶低倍组织试片上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白点、缩孔、气泡、裂纹、夹杂、翻皮。 允许存在的低倍组织缺陷应符合《圆管坯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
2  圆管坯验收与管理
2.1进厂的各种圆管坯要有制造厂的质量保证书,其中必须注明:牌号、炉号、规格、支数、重量、化学成分、低倍组织、机械性能等,合金钢还要有专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各项检验项目。
2.2断料组应对圆管坯表面质量进行检验,并每个炉号取一个试样送试验室进行化学成分、低倍等检验,并用《圆钢进厂外观检验记录表》进行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断料生产。
2.3对需复验的管坯按要求进行复检。
2.4进厂圆管坯由库管员逐车、逐捆、核对牌号、炉号、规格、表面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卸车,并负责登记,记录牌号、炉号、支数、重量及库存地点等。
2.5进厂的圆管坯应严格执行按批管理办法,管坯应严格按炉号集中堆放。
2.6进厂的管坯要经电子磅复磅。
2.7检验不合格的圆管坯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控制。
3  圆管坯断料及磨修
3.1主要断料设备为火焰切割机、剪断机、砂轮切
3.2按《产品生产工艺流转卡》要求断料,做到先计算再切割,不准剩料头。无质量保证书或检验不合格的圆管坯不准断料。
压缩木耳
3.3断料端头要平,不得有“错面,切斜度和压扁分别不得大于直径的4%和6%。
3.4圆管坯加热上炉前表面应先酸洗后磨修,磨修后质量应符合1.4.1条要求。
3.5磨修工具为手提角向磨光机和风铲机。
3.6及时做好《圆钢修磨记录》《圆钢断料记录》并报生产统计。
4  原料准备
4.1按《产品生产工艺流转卡》要求进行备料及装炉,坚持按炉送钢制度,对以前剩的尾
号要优先备用,原则要用完一个炉号之后,再用下一个炉号,交接班装炉过程也不准剩尾号,装料一定要做到不混装、不掉队。
4.2管坯备料长度应符合〈产品生产工艺流转卡〉的要求。
4.3不直接送往装炉的管坯要按尺寸、牌号、炉号分别放在储料架内,同时要在管坯端面写明牌号,并带有标明尺寸、牌号、炉号及该捆数量的标识卡。
4.4圆管坯断料长度偏差如下:
      a  管壁Ф≤100mm+20mm
      b  管壁 Ф >100mm+50mm
      c  定尺管料长度偏差+15mm
                          -0
料头按长度、牌号、直径挑选开,碳素钢根数小于50根时可以并炉号装炉。
4.5圆管坯装炉前要按理论计算重量或过磅,管坯每米理论重量计算公式:
          P=0.00616×Dz2
常用管坯单重表(见表5)
表5
Dz
90
95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单重
㎏/m
49.89
55.59
61.5
74.60
88.78
1024
120.84
138.72
4.6回炉料即未能穿孔的管坯,能跟队的及时跟队,不能跟队的要用油漆写明牌号、炉号、规格。
5  圆管坯加热
5.1检查环形炉及辅助设备是否正常。
5.2检查三环减速机、风压是否正常。
5.3核对管坯的牌号、炉号、批号、规格是否与《产品生产工艺流转卡》内容完全符合,无差错方可装炉。
5.4装料时,机械手应夹准夹紧管坯,不准在炉底上滑料,不准扔料。
5.5更换料批次时,必须用信号管隔开,并及时通知下班组操作员,杜绝混批。
5.6按时巡视烧嘴的工作情况。
5.7上料时,上料工要把管坯切斜或压扁好的一端朝出炉口放置,有利于穿孔咬入。
5.8出现穿孔或后部工序停车时间不超过10分钟时,应适当关闭煤气烧嘴,风量阀门,降低炉膛内温度,炉底逆转避开高温区。
5.9后部工序需停车30分钟之内,炉温比工艺要求下限要低20~30℃。
5.10后部工序停车30分钟以上时,可降低50~60℃。
5.11穿孔机开车前,必须提前通知加热工,恢复正常加热,待温度上升至规定加热温度后才准许出
5.12各钢种加热温度应符合环形加热炉技术操作规程《环形炉管坯加热制度》。
5.13环形炉如若停,必须先停煤气再停风。
5.14当排烟温度高于500℃时,不得停风,防止预热器烧损。
6  环形炉烘炉和点火的操作程序及要求。
6.1新炉的烘炉与加热根据《环形炉耐火材料施工规范》按制定的烘炉曲线严格执行,烘炉前所有炉门和烟道用门都要打开,炉温350℃以上方可覆盖保温材料。
6.2在点火前应先送风再送煤气,逐渐提温,烘炉先用木柴点燃放在炉底,炉温开至600℃时使用烧嘴。
6.3炉子大修后,须经72小时慢火烘烤,待炉温加热到预热带850℃以后,加热带1100℃,均热带1150℃后方可装入管坯进行加热。
7  机械手使用的操作程序及要求。
7.1接班或检修开车前,除应详细检查转动结构,润滑系统、气阀、电磁铁行程开关等并试行3~5次。
7.2要适当调整钳口高度,一般低点应距炉底14~20㎜,严防顶、撞、砸、碰炉底。
7.3根据管坯长度,及时调整挡板,使夹钳夹在管坯中间,以免倾斜顶撞炉门等。
7.4炉底要保持平整。
7.5笛响出料,做到准确不抓空。
7.6 特别事项处理
a)发现微机自动控制系统或热电隅有故障应立即改用手控制,先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玻璃钢电除雾器b)发现气压、风压有一项不正常,应立即通知调整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
c)环形炉及辅助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检修。
d)环炉人员要经常检查水槽水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员。
e)由于操作失误,使钢过热或过烧时,不准穿孔,拽出后单独放置做好标记,报生产技术科处理。
f)及时做好《环形炉装出炉日报表》和《司工炉工检验记录》
8穿孔工序
8.1检查穿孔机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8.2准备工模具,配备检测工具及常备工具。
8.3顶杆小车等操作系统灵敏可靠,冷却水系统畅通、量足。
8.4穿孔中心线的调整。使穿孔中心线到下底座的距离为160mm。
8.5受料槽的调整。根据管坯直径调节受料槽高度,使管坯中心与轧制中心线一致。
8.6轧辊距离的调整。根据轧制表调整轧辊距离,使南北两轧辊对轧制中心线距离相等,
并在指针盘上作记号,轧辊距离允许偏差±3mm。
8.7导板系统的调整:
a)选用下导板垫,规格为:160-管外径的一半-导板厚度;
b)将下导板垫放入下导板座,安装下导板,使之靠南辊;
c)安装上导板使之靠北辊;
d)根据轧制表由上导板的压下系统调整上、下导板距离,导板距允许偏差±2mm;
e)上下导板要固定牢靠。
8.8顶杆位置的调整,根据轧制表要求选用顶头前伸量,顶头直径允许偏差±1㎜,顶头前伸量允许偏差±15mm。
8.9定心辊系统的调整。
a)调整定心辊与轧制中心线的距离,抱顶杆时为顶杆直径的一半加0.5-1mm,抱荒管时为
荒管外径的一半加2-3mm;
b)按轧制管的外径调节升降辊的位置,抬起时应高于导板工作面10~20mm,下降时应低于定心辊开放时的高度;
c)按生产管的长度确定挡管器的位置。
8.10开车前,车长将轧辊退出5~8mm,在调整好轧机并确认安全后通知开车,开车后将轧辊慢慢调到标准位置,轧机转动正常后,要料穿孔。
8.11管坯不得长期在受料槽内停留,低温管坯禁止轧制。
8.12操作工将顶杆推进到工作位置,关闭定心辊启动推入机把管坯平稳推入穿孔机。
8.13穿孔过程中,操作工应依次打开定心辊,不得过早打开,防止鼓顶杆。
8.14车长要测量前3支管的外径、长度、外径允许偏差±1mm~±1.5mm,长度允许偏差±100mm,合格后方可量生产。
8.15轧制过程中每隔10分钟或换批时,应自检一次荒管外径和长度并作好《穿孔机检查记录》和《荒管检查记录》。
8.16轧制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导板和顶头的使用情况,不符要求立即更换。
8.17导板表面磨损严重时,要用砂轮研磨导板工作面,并根据研磨后的导板实际高度选择导板垫。
8.18换新顶杆时应重新校顶杆位置。
8.19带顶头,穿破及穿短的荒管不得送往轧管机轧制。
8.20穿孔顶杆小车运行要平稳、不准前后撞。
8.21穿孔过程中要不断冷却轧辊,发生轧卡时要及时关闭冷却水。
8.22发生故障时,操作工鸣笛示警。
8.23停车时,操作工通知配电室断电,鸣一长笛。
8.24换批时,应鸣换批笛,通知下步工序。
8.25特别事项处理
a)穿孔过程中严禁穿轧过烧、过热和低温管坯,GCr15管坯温度低于1100℃时、其它牌号管坯低于1200℃时应吊回加热炉重新加热。
b)车长调车时,操作工应离开控制台面,静坐观察。
c)穿孔机各部位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d)轧管机及后道工序发生故障时停止穿孔。
e)换批时,穿孔应停止要料40秒钟。
9  鸣笛声音的规定。
9.1开车时长笛两声,约10秒钟。
9.2停车时长笛一声。
9.3换批时,长笛一声,短笛两声,长笛一声。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6:49: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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