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B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 设备种类 | 锅炉 | 设备类别 | |
设备品种 | | 产品名称 | |
设备代码 | | 设备型号 | |
设计使用年限 | | 固定资产值 | 万元 |
设备使用情况 | 使用单位名称 | |
使用单位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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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
法定代表人 | | 安全管理机构 | |
安全管理人员 | |
| |
单位内编号 | | 设备使用地点 | |
使用场所类别 | | 设备地理信息 | 经 度 | |
运行状态 | | 纬 度 | |
投入使用日期 | | 海拔高度 | |
产权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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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 制造单位名称 | |
制造许可证编号 | | 产品编号 | |
制造日期 | | 产品合格证编号 | |
设计文件鉴定机构 | |
鉴定报告书编号 | | 产品图号 | |
制造监检机构 | |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 |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 |
| | | | | tmdi-30 | |
共2页 第1页
续表
设备施工情况 | 施工单位名称 | 包边带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 施工类别 | |
施工告知日期 | | 施工竣工日期 | |
设备工作参数 | 工作压力 | MPa | 工作温度 | MPa |
介质 | | 运行热效率 | % |
设备保险 情况 | 保险机构 | |
保险险种 | | 保险价值 | 万元 |
保险费 | 万元 | 保险金额 | 万元 割管刀 |
设备变更情况 | 变更项目 | 变更类别 | 变更原因 | 变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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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验情况 | 检验机构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检验类别 | |
检验日期 | | 检验结论 | |
检验报告编号 | | 下次检验日期 | |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或者专用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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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 第2页
附录b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刮刮卡制作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锅炉”。
b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或者“
余(废)热锅炉”。
b2.3 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承压蒸汽锅炉填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填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填气相炉、液相炉;余(废)热锅炉填烟道式锅炉、管壳式锅炉、烟道与管壳组合式锅炉。
b2.4 产品名称永磁发电机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b2.5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6 设备型号
也称为产品型号,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填写。技术资料未提供的,划“—”。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本栏应为“使用年限”。
b2.8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
区(村)号等。
b3.3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b3.4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
b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b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及、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
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b3.7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
b3.8 安全管理机构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没有安全管理机构的,可划“—”。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名称。
b3.9 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b3.10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b3.11 单位内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b3.12 设备使用地点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如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b3.2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
b3.13 使用场所类别
由登记机关填写。按照分类监督管理方式,针对使用场所(环境)活化钢对设备安全运行性能的影响,包括管理、事故影响程度等。目前,由于没有安全技术规范予以规定,可以不填写而划“—”。
b3.14 运行状态
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包括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及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进行组合时,
中间可用“/”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
b3.15 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