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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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安监发〔2011〕98 号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数据存储安全检测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经纬360地下矿山企业:
为了规范和指导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工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制定了《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
(试行)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在设计、安装和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凡注日期的,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2013.1-200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GB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2893 安全
GB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和识别符号
GBZ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2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铬衬板 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六大系统
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避险提供支持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积量采集、传输、储存、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主要工作地点风速、风压、大面积采空区地压、提升系统运行状况等,并实现超限声光报警,由主机、传输接口、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
高炉喷煤
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显示、打印、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人员活动信息,由主机、传输接口、读卡器、识别卡、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由避灾线路、避灾设施、避灾设备、避灾措施等组成,在灾变时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系统。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的自救器、井下避灾设施(避灾硐室、救生舱、其他新型避灾设施)、合理设置的避灾路线、科学制定的应急预案等。
压风自救系统
由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呼吸装置等组成,在灾变时,通过地面输送空气,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遇险人员提供空气,改善避灾场所生存环境的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由水源、饮水净化装置、供水管道、三通、供水接头、控制阀门、检修阀门等组成,在灾变时,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遇险人员提供洁净饮用水的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
水下作业 使调度与设在各环节的被调度之间能直接通话联系,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提供通信联络的系统。
4技术要求
4.1监测监控系统
4.1.1监测监控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验收。设计内容包括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光缆敷设等,并绘制布置图。采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
及时修改。
4.1.2主机应安装在中心站,井下分站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装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地板不小于300mm。地面调度室应设置显示终端。
4.1.3地面调度室应安装显示终端。
4.1.4监测监控系统应能连续运行。
4.1.5传感器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因爆破作业产生的冲击波、飞石等破坏。
4.1.6连接传感器的电(光)缆应留有一定余量,方便随着采掘面的变化进行移动。具体余量在设计中明确。
4.1.7一氧化碳监测监控。
4.1.7.1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2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3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4每个采场入口处10-15m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5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6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4.1.7.7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体积)浓度应设定为0.0024%。
4.1.7.8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4.1.8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监测监控。
4.1.8.1开采高硫等有自燃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传感器。
4.1.8.2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出口10-15m范围内。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硫化氢、二氧化硫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壁上,且距离巷壁不小于200mm,悬挂高度应位于巷道中部偏下位置。
4.1.8.3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4.1.8.4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设定为30℃;硫化氢报警(体积)浓度设定为0.00066%;二氧化硫报警(体积)浓度设定为0.0005%。
4.1.9风速、风压监测监控。
4.1.9.1地下矿山每个采掘工作面(掘进、回采工作面)应根据工作断面大小及作业面条件在5—10m距离内设置1个风速传感器。为获得断面的平均风速,应事先测得断面平均风速与该测点处风速的比值。当断面平均风速低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
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4.1.9.2主通风机站应设置风压传感器。取压点应设置在距风机出口约2m的风道内。
4.1.9.3风速传感器宜安装在风硐断面上高、宽大约1/3处,并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4.1.10地压监测监控。
4.1.10.1存在5000㎡以上采空区,工程地质有断层、裂隙发育、构造复杂、矿岩不稳固、巷道顶板及边帮有明显的开裂、变形现象,底板有隆起,采场及采空区顶板有明显的开裂、沉降变形现象,矿柱有明显的压裂变形破坏现象的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4.1.10.2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包括:
——对地表变形监测.
——对巷道断面及空区顶底板收敛变形量进行监测,对采场及采空区顶板不同深度岩层变形进行监测。
——对矿柱的承载力进行监测。
——对工程岩体的稳定和安全程度进行监测。
4.1.10.3地压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包括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和声发生器
等。
4.1.10.4地压监测监控应根据矿山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并制定监测监控方玻璃退火炉
案。
4.1.11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监测监控
——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实现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测监控。
4.1.12视频监控
——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4.1.13监测监控系统及配套设备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2人员定位系统
4.2.1人员定位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验收。设计内容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光缆敷设等,并绘制安装布置图。采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4.2.2地下矿山企业应建设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
4.2.3主机应安装在中心站,地面设置显示终端。
4.2.4以下地点应安装读卡器
——人员出人井口;
——中段出入口;
——主要巷道出入口;
——避灾硐室、救生舱和其他新型避灾设施出入口;
——井下主变电所出入口;
——井下主排水泵房出入口;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入口;
——井下库出入口;
——相对独立的采掘工作面;
——其他需要安装的地点。
4.2.5读卡器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位置。
4.2.6每个下井人员应携带识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