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总则
0.1 零部件表面处理前应去除毛刺、飞边、划痕、氧化层等缺陷,锐边棱角倒钝。表面应作相应的除油、除锈、磷化、烘干等处理。喷漆件全部做底漆(防锈漆)。
0.2 涂覆层正面(指机柜、机箱、前门板等正面)在运转装配过程原则上不允许有损伤。其它部位在运转装配过程中引起的损伤,允许补漆。
0.3 外观缺陷允许的具体程度参照产品表面外观缺陷的限定标准(DMB402.001)胸针设计执行。
0.4 来料检验的抽样方法和程序按IQC部门的相关规范执行。
一、电镀镍检验标准
1.1.1 挂镀工艺
event2
边侧材料: 20 冷轧钢
尺寸: 80×125×1 ~ 4 (mm)
表面粗糙度: Ra ≤ 1 μm
表面处理: 镀铜 +光亮镍。
1.1.2 滚镀工艺
材料: 20 冷轧钢
尺寸: 依工艺设备特点选择适当形状和大小的试样,要求其至少有一平面面积大于 30 ×30 (mm)
表面粗糙度: Ra ≤ 1 μm
表面处理: 镀铜 +光亮镍。
1.2 外观
1.2.1 所有零件都应按 GB 5926-86 进行外观检查。 1.2.3 镀层结晶应均匀、细致、光滑、连续。
开路电压1.2.4 在零件的非主视表面,允许有以下缺陷:
1)小而少的夹具印(夹具印小于 1×1 mm2);
2)镀层局部呈雾状(雾状面积小于10×10 mm2)。
1.2.5 不允许:
1)镀层有斑点、黑点、烧焦、粗糙、针孔、麻点、分层、起泡、起皮、脱落:
2)树枝状、海绵状和条纹状镀层;
3)局部无镀层(盲孔内、以及深度大于直径的孔内部分除外);
4)以及直插led灯珠 1.2.4 节中未包含的其它缺陷。
1.3.1 按 GB 5930-86 进行检测。厚度检查在零件上进行;每批零件供应方都需检测。
1.3.2 对钢铁零件表面:凡能被直径为 20 mm 的球接触到的区域,其局部总厚度必须达到 30 μm 以上,其中铜镀层为 20-25μm,镍镀层为 10-15μm ;盲孔内、以及深度大于直径或开口宽度的部分不规定厚度。
1.3.3 对铜合金零件表面:凡能被直径为 20 mm 的球接触到的区域,镍镀层为15-20 μm; 盲孔内、以及深度大于直径或开口宽度的部分不规定厚度。
1.3.4 凡直径为 20 mm 的球不能接触到的区域,其厚度不作要求。
1.3.5 对螺纹紧固件:其镀层厚度必须符合图纸或 GB 5267-85 中的要求,大致如下表所示;其厚度检测方法按 GB5267-85 的相关内容进行。
螺纹公称直径(mm) | ≤2.5 | 3~8 | 10~12 | 14~22 |
镀层厚度(μm) | 3 | 5 | 8 | 10 |
| | | 微型拉曼光谱仪 | |
1.3.6 当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按 GB 6462-86 进行仲裁试验。
1.4 结合强度
1.4.1 供应方每批至少检查一件试样(试样要求见 1.1 节)或样件。
1.4.2 按 GB 5270-85 的“锉刀试验”方法进行检测,镀层与基体、镀层与镀层之间应结合良好,没有任何分离现象。
1.4.3 对螺纹紧固件不要求此项内容。
1.5 耐蚀性
1.5.1 每月或有新配溶液时,供应方至少检查一件试样(试样要求见 1.1 节)。
1.5.2 按 GB/T 10125-1997 方法进行 8 小时的 CASS 试验(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试验后,在试样边缘以外的表面不能出现基体腐蚀迹象。
二、电镀锌检验标准
2.1 试样要求
2.1.1 挂镀工艺
材料: 20 冷轧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