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规定;设计没有要求时,可按下表计算工程量,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直埋电缆挖、填土(石)方工程量
项 目 | 扣住腰往下压电缆根数 |
每米沟长挖方量(m3/m) | 1~2 | 每增一根 |
0.45 | 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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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土方量;
2.每增加一根电缆,其上、下口宽度各增加170mm;
3.以上土方量是按埋深从自然地坪算起,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二、电缆沟揭盖板,按每揭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离地面加2m。超级管道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外墙外缘以外加1.5m。
4.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1m。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其土方量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施工图未注明的可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外边缘每侧各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均按四芯考虑,五芯电缆敷设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3;六芯电缆敷设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6(未计价材料数量不予调整)。
六、电缆头制作、安装项目是按四芯考虑的,五芯电缆头制作、安装执行定额时,按相应截面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3,六芯电缆头制作、安装乘以系数1.6(未计价材料数量不予调整)。
七、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单根敷设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另加下表规定附加长度计算。
电缆敷设附加长度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1 | obd数据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 2.5% | 按电缆全长计算 |
2 | 电缆进入建筑物 | 2.0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3 |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预留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4 | 变电所进或出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5 | 电缆终端头 | 1.5m | 检修余量 |
6 | 电缆中间头盒 | 两端各分布式kvm2.0m | 检修余量 |
7 | 可调步进衰减器高压开关柜 | 2.0m | 柜下进出线 |
8 | 电缆进、出电缆井 | 钢管扩口机1.5m | 检修余量 |
9 | 电杆内 | 0.30m | 检修余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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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缆附加及预留长度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即:
L=(水平敷设长度+垂直敷设长度+预留长度)×1.025
L─电缆敷设工程量
八、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为单位计算。一根电缆按两个终端头计算,中间头按设计数量计算,设计没有规定时按实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