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g高频恒流高压直流电源供货合同(HLG三相高频恒流高压直流电源制造供货合同)

HLG 三相高频恒流高压直流电源制造
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需    方:化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供    方:激光电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工业园 签订时间:年月日
1、合同标的
1.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套 单价表面热电阻
(万元) 金额
(万元) 备注
三相高频恒流高压直流电源 HLG-2-80kV/1000mA-W
1地昔尼尔
7.3 7.3 隔离开关柜1台左进右出,1台右进左出,返厂检测电源如发现损坏部分另外增补
费用
二点式高压隔离开关柜
2 0.6    1.2 安全联锁箱    1 0.2 0.2 光收发器    1 0.
3 0.3 485通迅模块
1 0.
2 0.2 光缆  2120米 0 0 通迅电缆  100米 0 0 旧电源检测更新
1
0.8
0.8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此价格含16%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详见:西中晋太行矿业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合成气生产30万吨/年直接还原铁工业化试验装置氧化球团工区烟气脱硫项目湿式电除尘三相高频恒流源技术规范书。
3、供货范围
dsp28123.1合同供货范围及制作、验收标准:全部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需方要求进行制作,整套电源详单(详见1.1明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方有任何漏项,而给需方产生的费用,将从供方工程款中扣除。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产品电器原理图、接线图、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及所有使用材料质检证书和合格证,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所供设备出现质量故障问题,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供方应在72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服务与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内的,且是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补足,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4、价格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其中含:材料费、运输费(含货到需方约定地点内的保险费)、指导安装,调试费用、税金(16%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价格为综合闭口总价,不受市场的波动而变动。
5、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主要以承兑汇票(银行承兑)结算。
5.2付款方式:
5.2.1合同生效,一周内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同时供方给需方开等额收据;
5.2.2发货款:需方在供方厂内验收发货前支付总货款的30%同时供方给需方开等额收据;供方给需方开等额收据和全部合同额16%的增值税发票。
5.2.3货到安装完毕,系统经168h性能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款。
5.2.4留合同总金额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壹年无质量问题付清,同时供方给需方开等额收据;
6、交货和运输
景区拍照
6.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于2018年7月5日交物到需方现场内(需方要求延期发货不增加任何费用);如逾期交货,供方自愿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补偿金。
6.2交货地点:陕西省晋中市,收货人::(发货前请与我司供应部联系确认,联系人:电话:)
6.3合同产品的所有权自合同产品交付时起由供方转移给需方。合同项下产品的毁损、丢失的风险,在合同产品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交付之后由需方承担。
管串6.4供方汽车送货至需方工地现场内,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7、验收、质量保证期
7.1验收:全部货到现场后需方只对数量和表观质量验收,性能、使用寿命等在质保期以及设计年限内提出。
7.2质量保证期:工程经国家环保部门验收出具合格报告之日起计壹年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需方继续保留对供方所供产品(合同标的物)质量、性能、使用寿命继续负责的权利。
8、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8.1本合同一经生效,供需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修改、补充,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原经书面授权委托签订合同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siro22468.2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或未经双方同意变更合同,供方擅自增加合同总金额或故意不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增加部分的两倍违约金,并由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9、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及有关附件以及将来可能签订的其它补充协议、往来文件等所有问题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双方由权向莱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与供方履约结束本合同自动解除。
11、其他约定
11.1供方承诺在需方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供方生产任何质量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并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及时维修或更换;
11.2供方具备快捷、良好的售后服务网络,为需方实行48小时全方位服务,接到需方通知后72小时内人到现场,及时处理需方的问题。
11.3.产品出厂时,应附有原材料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并随货同行;
11.4本合同特别约定: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或邮件有效。
需方:化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供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08:29: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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