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性能指标
一,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1.1 温度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50℃,不低于–20℃。
1.2 湿度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1.3 振动、冲击和磁场干扰
设备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得超过0.5mT。
1.4 安装垂直倾斜度
不超过5%。
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二, 交流输入电气条件
2.1 频率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工频的±2%。
323~437V。
2.3 交流输入电压不对称度
不超过5%。
2.4 交流输入电压畸变率
交流输入电压应为正弦波,在非正弦含量不超过额定值10%时,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工地降尘三,技术要求
3.1 基本组成
充电机包括: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人机操作界面、与电动汽车电气接口、计量系统和通讯接口等组成。 3.2 结构要求
3.2.1 充电机应采用金属外壳。
3.2.2 充电机壳体应坚固。
3.3 适用电池
锂离子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阀控铅酸蓄电池。
3.4 低压辅助电源电压
充电机应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用于在充电过程中为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供电。低压辅助电源为直流0~30V。
四, 基本技术参数
4.1 电压范围
320~500V DC,500~750V DC。
4.2 输入电压
三相380V AC。
10A、20 A、50 A、100 A、150 A、200 A、300 A、500 A。
4.4 谐波电流含有率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2-25次谐波电流含有率<30%。
4.5 功率因数
大于0.9。
4.6 稳流精度
不大于1%(在20%~100% 输出额定电流时)。
(注: 充电机在充电(稳流)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437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流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δI =[(IM-IZ) /IZ]×100%
式中:δI-稳流精度;IM-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IZ-输出电流整定值。
)
4.7 稳压精度
不大于0.5%(在0%~100% 输出额定电流时)。
(注:充电机在浮充电(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437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浮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压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δU =[(UMwifi功率放大器-UZ)/UZ] ×100%
式中:δU-稳压精度;UM-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可用性评估;UZ-输出电压整定值。
)
4.8 均流不平衡度
不大于5%。
(注: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在总输出(30%~100%)额定电流条件下,按以下公式计算:β=[(I-IP)/IN] ×100%
β-均流不平衡度;I-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IP-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I发光管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
4.9 纹波系数
不大于0.5%。
(注:充电机在浮充电(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437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浮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测得电阻性负载两端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δ=[(Uf-Ug)/2Up] ×100%
式中:δ-纹波系数;Uf-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Ug-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Up-直流电压平均值。
)
4.10 效率
大于90%。
(注: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η=(WD/WA)×100%
η-效率;WD -直流输出功率;WA -交流输入有功功率。)
4.11 噪声
不大于60dB(距装置1m处)。
4.12 电磁兼容
应达到GB/T 1982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5.4的要求。
4.13 各部件的温升
应达到GB/T 1982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5.3.5的要求。
五, 防护及保护
5.1 IP防护等级
IP30(室内),IP54(室外)。
(注: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1个数字表示灯具离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灯具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
表一:
数字 | 防护范围 | 说明 |
0 | 无防护 | 对外界的人或物无特殊的防护 |
1 | 防止大于50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人体(如手掌)因意外而接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防止较大尺寸(直径大于50mm)的外物侵入 |
2 | 防止大于12.5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于12.5mm)的外物侵入 |
3 | 防止大于2.5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2.5mm的工具、电线及类似的小型外物侵入而接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 |
4 | 防止大于1.0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0mm的工具、电线及类似的小型外物侵入而接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 |
5 | 防止外物及灰尘 | 完全防止外物侵入,虽不能完全防止灰尘侵入,但灰尘的侵入量不会影响电器的正常运作 |
6 | 防止外物及灰尘 | 完全防止外物及灰尘侵入 |
| | |
表二:
第二个标示特性号码(数字)所指的防护程度
数字 | 防护范围 | 说明 |
0 | 无防护 | 对水或湿气无特殊的防护 |
1 | 防止水滴侵入 | 垂直落下的水滴(如凝结水)不会对电器造成损坏 |
2 | 倾斜15度时,仍可防止水滴侵入 | 当电器由垂直倾斜至15度时,滴水不会对电器造成损坏 |
仿流明3 | 防止喷洒的水侵入 | 防雨或防止与垂直的夹角小于60度的方向所喷洒的水侵入电器而造成损坏 |
4 | 防止飞溅的水侵入 | 防止各个方向飞溅而来的水侵入电器而造成损坏 |
5 | 防止喷射的水侵入 | 防止来自各个方向飞由喷嘴射出的水侵入电器而造成损坏 |
6 | 防止大浪侵入 | 装设于甲板上的电器,可防止因大浪的侵袭而造成的损坏 |
7 | 防止浸水时水的侵入 | 电器浸在水中一定时间或水压在一定的标准以下,可确保不因浸水而造成损坏 |
8 | 防止沉没时水的侵入 | 电器无限期沉没在指定的水压下,可确保不因浸水而造成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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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 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5.3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5.4 防盗保护
室外充电机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充电机的螺栓必须是在打开外壳的门后才能安装或拆卸。
5.5 电击防护要求
充电机的电击防护要求应符合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中第9章的要求。
5.6 电气绝缘性能
5.6.1 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电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 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历时 1min 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5.6.2 冲击耐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 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 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表1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工作电压 Ui 额定工作电压交流均方根值或直流(V)山药去皮机 | 工频电压(kV) | 冲击电压(kV) |
≤60 | 1.0 | 1 |
60 < Ui≤ 300 | 2.0 | 5 |
300 <Ui ≤ 750 | 2.5 | 12 |
| | |
5.6.3 绝缘电阻
充电机输入回路对地、输出回路对地、输入对输出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5.6.4 漏电流
充电机对地漏电流应小于3.5mA。
六, 充电机及各部件要求
6.1 充电机和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6. 1.1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将交流电源变换为高品质的直流电源,应采用脉冲宽度调制方式原理。模块应由全波整流及滤波器、高频变换及高频变压器、高频整流滤波器等组成。
6.1.2 每个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内部应具有监控功能,显示输出电压/电流值,当监控单元故障或退出工作时,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停止输出电压。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直流充电机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单元的指令。
6.1.3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具有交流输入过电压保护、交流输入欠电压报警、交流输入缺相告警、直流输出过电压保护、直流输出过电流保护、限流及短路保护、模块过热保护及模块故障报警功能。模块应具有报警和运行指示灯。任何异常信号应上送到监控单元。
6.1.4 充电机不同相位的两路或多路交流输入进线应均匀接入充电机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上,以实现12或以上脉波整流。
6.1.5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具有带电插拔更换功能,具有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3~8秒,以防开机电压冲击。
6.1.6 充电机应具有限压限流特性、当模块输出电流小于其设置电流时,模块工作在恒压状态;当模块输出电流大于其设置电流时,模块工作在恒流状态。
6.1.7 充电机应具有恒流充电→恒压充电→停止充电自动切换功能。
6.1.8 充电机启动和停电恢复应人工确认后才能恢复功能。
6.1.9 充电机应具有急停开关。
6.2 直流充电机监控单元
监控单元应具有完善的监控功能,至少应具有以下监控功能:
6.2.1 模拟量测量显示功能:测量显示充电机交流输入电压、充电机输出电压/电流、各个高频电源模块输出电流等。监控单元电流测量精度在(20%~100%)额定电流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1%;电压测量精度在(90%~120%)额定电压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0.5%。
6.2.2 控制功能:监控单元应能适应充电机各种运行方式,能够控制充电机自动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停止充电运行状态。
6.2.3 告警功能:充电机交流输入异常、电源模块告警/故障、直流输出过/欠压、直流输出过流、充电机直流侧开关跳闸/熔断器熔断、充电机故障、充电机监控单元与充电站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监控单元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到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