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般规定
2.吊装机械的检验与使⽤
3.吊装机具的检查与使⽤
4.吊车吊装
5.卷扬机吊装
6.塔吊吊装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般规定
1.1吊装作业要成⽴吊装作业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吊装安全进⾏。 1.2 50T 以上及需要双机抬吊的设备、钢框架构件的吊装,
装都应编制吊装⽅案(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液压提升装置的撤除、塔吊的撤除、升降机的撤除都要编制撤除⽅案(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未经主管⼈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案
1.3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案的要求共同进⾏全⾯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
施⼯和索具的配置要与⽅案⼀致。
广告推送施⼯现场要符合操作要求,妨碍吊装⼯作的障碍物要清理。待吊装的设备要符合吊装要求。
吊装前要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保证正常供电。了解劳动组合、⼈员分⼯和指挥系统落实情况。
吊装前应与⽓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象变化情况,当⾬、雪天⽓或风速⼤于⾏吊装,(风⼒等级见下表)。
250T 以上(含250T )吊车吊装的管道吊
10.8m/s 时不得进
作业中作为起吊索具使⽤。
3.3
⿇绳不得向⼀个⽅向连续扭转,发现后应及时消除。
1.4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技术交底,全体作业⼈员必须知吊装(撤除)⽅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
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法。吊装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穿具有明显标记的⼯作马甲。
1.5 ⼤中型设备吊装前,应按吊装⽅案对机具进⾏全⾯检查,确认符合吊装⽅案后,由总指挥签署
吊装命令书”,⽅可进⾏试吊和吊装作业。
1.6吊装过程中,作业⼈员应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应⽴即向指挥者报告,⽆指挥者的命
令不得擅⾃操作。起重⼈员要有特殊⼯种操作证。
1.7严格执⾏⼗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有⼈;
吊物上站⼈;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式构件、⼤模板等不⽤卡环;零碎物⽆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1.8 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1.9 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0严禁⼈随吊装物品⼀起起落,
吊装现场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吊装前对警戒线内⼈员进⾏清理对
并有专⼈监护,严禁⽆关⼈员进出;严禁从吊装物下经过或停留;
2.吊装机械的检验与使⽤
2.1所有进场吊车(塔吊)证件(含⼈员操作证)应齐全,使⽤前必须⾃检、报验并按规定取得有
关部门的使⽤许可。
2.2 吊车司机在吊装过程中要对操作不正常情况进⾏关注,如果发现影响吊装安全时不允许操作。 2.3 吊车司机要对⾃⾝机械定期进⾏维护保养,不允许带病操作,确保使⽤安全。
3. 3.1 吊装机具的检查与使⽤
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说明书。 3.2
⿇绳只适⽤于⼿动吊装及轻便⼯件的移动和在吊装中作⼿拉溜绳使⽤,
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
⑺检查其它的准备⼯作(如保卫、救护、⽣活供应等)是否落实。转向节
3.4
⿇绳使⽤中严禁与锐利的物体接触,⽆法避免时应加垫保护。
12。
⿇绳作跑绳使⽤时,安全系数不得⼩于 10,作绳扣使⽤时安全系数不得⼩于⿇绳应放在通风⼲燥的地⽅,不得受热受潮,且不得与酸、碱等腐蚀介质接触。
3.9 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 20~30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应⽤较⼤的倍数。
3.10
接长的钢丝绳不宜⽤起重滑车组上,当必须使⽤时,接头应经拉⼒试验证明确实可靠,且钢
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
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则不能使⽤。
3.16 滑车使⽤前应进⾏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轴、吊环、吊钩)应进⾏⽆损检测,
当发现有下列情况之⼀时,不得使⽤。
滑车上有裂纹或永变形; 滑轮槽⾯磨损深度达到 3mm 滑轮槽⾯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20%
吊钩的危险断⾯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10%
吊钩扭曲变形达到 10°; 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 2%
表 1.2.8 钢丝绳的最⼩安全系数 3.5 3.6 3.7 除有特殊⽤途外,起重作业⽤的钢丝绳, 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8
钢丝绳使⽤时的安全系数不得⼩于表
1.2.8的规定:
3.11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
3.12 钢丝绳作⽤中不得与棱⾓及锋利物体接触,⽆法避免时应垫以圆滑物体保护。 3.13 钢丝绳不得成锐⾓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变成扁平。
3.14
钢丝绳在使⽤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正、润滑、保养。当发现磨损、锈蚀、断丝、电弧伤害
等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当⼀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应报废。
(6*19+1 )者 10 根(6*37+1 )者 20 根(6*61+1 )者
30
长期不⽤的超重、吊挂机具,
必须进⾏检验,当钢丝绳表⾯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钢 3.15
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10%
3.17 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于滑轮直径的5倍。滑车贴地⾯使⽤时应防⽌泥砂进⼊滑轮
内。
3.18 吊钩不得补焊,吊钩上的防⽌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若⽆防⽌脱钩装置时应将钩头加填封。
3.19 绳卡应⽆裂纹及表⾯创伤,螺纹可⽤⼿⾃由拧⼊,但不得松动。
3.20 卸扣表⾯应光滑,不得有⽑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
3.21 卸扣螺杆旋放时,应顺利⾃如,螺纹必须全部拧⼊螺⼝内。
4 . 吊车吊装
4.1 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全⾯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
4.2 吊车操作⼈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证⼈员不得操作。
4.3 履带式吊车⾏⾛、作业的路⾯应坚实平整,其承载能⼒能满⾜吊车⾏⾛及作业的要求,地⾯松软处, 应夯实后⽤⾛道板或枕⽊垫于履带下⽅。⼯作、⾏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定的安
全距离,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4.4 轮胎式吊车,作业前⽀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撑板下垫好⽊板,⽀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
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5 作业中严禁扳动⽀腿操纵阀。若需调整⽀腿,必须在⽆载荷时进⾏,并将臂杆转⾄正前⽅或正
后⽅。作业中发现⽀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即放下重物,调整后⽅能作业。
4.6 吊车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当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吊车臂
杆及吊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吊车及吊物与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4.7 吊车⼀旦触电,操作⼈员不得离开吊车,他⼈不得接近或触摸吊车,并采取紧急断电措施。
4.8 吊车作业时,臂杆的最⼤仰⾓不得超过该机臂杆相应长度时仰⾓的规定。
4.9 双机抬吊⼯件,应选⽤性能相似的吊车。抬吊时应统⼀指挥,动作协调⼀致,载荷分配合理, 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5%
4.10 吊车如需吊⼯件⾏⾛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离地
不得超过500mm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摆动,缓慢⾏驶。
4.11 吊车作业时,⼯件不得在驾驶室上⽅越过。
4.12 吊车在起吊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200~500mm停⽌提升,检查吊涡轮抽风机
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误后,⽅可继续提升。对于
易摆动的物件,应拴溜绳控制。
4.13 吊车不得超载、斜拉或起吊不明重量的⼯件。
4.14 吊车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等动作时应鸣声⽰意。
4.15 作业后,伸缩式臂杆应缩回放妥,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应转⾄起重机前⽅,并降⾄40° ~60。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关门加锁。
4.16⽴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以上,如需捆绑在重⼼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
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批准。
4.17⽴式设备吊装就位后,应⽴即进⾏初正,地脚螺栓把紧后⽅可松绳摘钩。
4.18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前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专⼈监护。⾮本⼯程施⼯⼈
员严禁进⼊。施⼯指挥和操作⼈员均佩载标记。在吊装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员许可,不得在起
吊重物下或受⼒索具附近,停留或通过。
医用手套4.19在正式吊装前应进⾏试吊,检查各部受⼒情况,如⼀切正常,才能进⾏正式吊装
4.20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撑
稳定,连接牢固后⽅可离开现场。
客户端开发4.21设备吊装时,吊钩产⽣的偏⾓不能⼤于3度。松辅助吊车吊钩时,设备的仰⾓不宜⼩于85
4.22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处理,不得使重物长时间呈悬空状态。当
有危险源时,吊车司机要严格按照起重指挥来执⾏要⽴刻停⽌,待危险消除后,再进⾏吊装
5.卷扬机吊装
5.1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制动可靠,电⽓设备和导
线应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5.2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向应与操作盘标⽰⼀致。
5.3 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卷筒与第⼀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于卷筒长
度的20倍,且不得⼩于15m。卷筒内的钢丝绳最外⼀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度⼀个绳径。
5.4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作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于5
圈。
5.5 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应加设防护罩,动转中不得拆除。
5.6 卷扬机操作⼈员、吊装、指挥⼈员和拖、吊重物三者之间,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应增
设指挥
点。
5.7 发现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即停车查原因。 5.8 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即停车清洗或调整。
6.塔吊吊装
6.1
吊装指挥与塔吊司机采取对讲机对话时必须通话清晰,严禁超载。
6.2 塔吊吊装物体必须有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以放碰撞构筑物。 6.3
捆绑钢构件时,要垫⽊板对设备或建筑物等进⾏保护;钢丝绳使⽤时应选⽤合适绳径,以能够
牢固地捆绑构件为宜;钢丝绳与构件的夹⾓以 75°为宜,⾄少应在 60。以上,以防⽌两股钢丝绳在
构件上滑动靠拢,造成构件倾覆;
6.4 构件就位后必须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严禁不穿螺栓或不拧螺帽就解除吊装绳扣或让吊车松钩; 6.5 吊装管道时必须使⽤合格的吊装带。
6.6
严禁重物⾃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制动器使之缓慢下
降。
6.7 严禁⽤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6.8 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于其所跨越障碍物⾼度⾄少
6.9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
确认⽆误后⽅可指挥起升。
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携⼯具物品。
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灾的措施。
塔式起重机停⽌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
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6.15在⽆安全的防护栏杆的部位进⾏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16作业完毕后,吊钩⼩车及平衡重应移到⾮⼯作状态位置上。
背光片100mm
构件时必须⽤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约 50cm 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
6.10 起重机在夜间⼯作时,必须有⾜够的照明。
6.11 6.12 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6.13 6.14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1:11: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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