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除雪方案
为切实做好沈阳市城市冬季除运雪工作,保障雪天道路通行,根据《建设部城市道路除雪技术规范》、《沈阳市城市除雪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化除运雪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X〕1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冬季除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文、科技、绿”为理念,坚持“人工与机械作业相结合”、“专结合”,进一步落实城市除运雪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融雪剂的使用,不断提升机械化和社会化除运雪水平,切实做到打赢首场、场场必净、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确保城市冬季降雪期间正常运转。 漱口杯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绿除雪”原则。全市10°以上坡路、桥梁引桥及
重要交通节点可在市除雪办统一组织下,适度撒布环保型融雪剂,其他地区严禁使用融雪剂,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区域使用融雪剂,确保绿、环保除雪。
智能定位(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原则。切实做到“以雪为令”、“先通后净”,积极落实各项除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天气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确保城市正常运转、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原则。由市除雪指挥部统一组织、集中指挥,确保高效、有序地落实车辆调度、节点控制、时序安
排、应急响应、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健全除运雪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气象、公安交警、交通、行政执法、房产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的作用,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态势。
(四)坚持“机械为主、全民动员,科学组合、高效作业”原则。以机械化除雪作业为主要手段,发挥社会化除雪的普及作用,积极探索各类除雪机械最佳搭配方式,有效调整组合,全面提高除运雪精细化作业水平。
大厦扇(五)坚持“专业化、社会化为主体,市场化为补充”原则。充分发挥各区城管环卫部门专业化作业队伍的主体作用,建立社会发动机
制,充分调动沿街单位和社区积极参与除运雪工作的积极性,营
造“全民除雪”的浓厚氛围。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入除运雪市场。
三、除雪街路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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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街路、桥涵、广场在城市管理和交通中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快速打通重要干道、确保道路畅通的要求,对全市(市内7区)3686条除雪街路、93座桥梁、总面积7105万平方米的除雪任务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A类街路(含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开发区)为城市10°以上坡路、引桥、匝道、地道桥,共349段、1020万平方米,可以使用融雪剂。B类街路为城市快速路,共27条、557万平方米,需第一时间打通道路,入冬头两场雪和开春后两场雪可以使用融雪剂。
简易过滤器C类街路主要为一二级街路,共428条、2931万平方米,由专业化队伍使用机械除雪。
D类主要为三四级街路,共3224条、3281万平方米,系社会化除雪街路。
四、时限标准
(一)除雪时限。
小雪(降水量4mm以下):雪停后12小时内除净。
中雪(降水量5mm— 4.9mm):雪停后24时内除净,72小时内运出。
大雪(降水量5mm— 9.9mm):雪停后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除净;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雪停后36小时内除净;积雪96小时内运出。暴雪(降水量10mm—1 9.9mm):雪停后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除净;其他街路在雪停后72小时内除净;雪停后一周内运出。 专业化除雪街路在雪停后遇早晚高峰或交通严重堵塞时,可按市除雪指挥部指令在完成时限上适当调整。
降中雪、大雪情况下,居民庭院、物业小区内及单位自管庭院的人行道、车行道、居民活动场所,在雪停后24小时内除净。
各类管线跑、冒、滴、漏形成道路积冰,在管线渗漏恢复后72小时内清理清运完毕。
降雪过程全部结束,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无连续降雪,各区环卫部门可根据除雪及路面情况,在雪停48小时后对全市50条精品街路进行护栏立面保洁作业。
(二)除雪标准。
1.A类做到100%露出黑路面;B、C类街路达到路面净、边石根净,无积雪堆放。行车道、超车道80-90%(B类90%,C类80%)以上露出黑路面,3条标线露出,没有露出黑路面的部位应不连续。桥梁加减速车道、匝道露出黑路面,连接线的积雪应清除干净。A、B、C类街路人行道开通1米宽度以上的行人通道,标准同上。C类街路积雪可整齐堆放到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并保持白雪状态。
D类街路硬化路面达到无冰包、冰棱,路面平整、露出80%以上路面,人行道开通1米宽度的行人通道。积雪整齐堆放道路两侧,无垃圾、黑雪盖帽的标准。
3.居民庭院、物业小区内及单位自管庭院人行道、车行道、居民活
动场地除雪作业达到无冰包、冰棱,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标准。
4.各类管线跑、冒、滴、漏形成积冰的清理要达到清根见底,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标准。
5.路边停车场的积雪应彻底清除干净,露出停车标志线。
五、责任分工
市城建局(除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除雪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专业化除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及考评;负责融雪剂的统一采购、发放及检测。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社会化除雪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房产局:负责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对危房的排查、鉴定及排险、避险工作。
市建委:负责协助各地区做好建筑工地开发单位的除雪工作,并配合各地区协调停建、待建工地用作临时堆雪场地。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社会运输车辆的征集工作,负责城市外主要干道的除雪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预算筹集、拨付并管理由市财政承担的除雪机械设备及融雪剂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解决除雪方面发生的重要、重大事件或事故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负责督促街路收费停车场除雪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厅棚集贸市场周边的除雪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属大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除雪、校园内除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气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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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及时发布雪情信息和工作情况。
市交警支队: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应区除雪指挥部要求,各区交警大队出动前导警车配合除雪,及夜间重点路桥进行分时封闭管理,负责清理除雪过程中的占道车辆。
沈阳警备区:负责协调驻军参与应急除雪和抢险工作。
沈阳铁路局:负责铁路道口控制范围内的除雪工作。
各区除雪指挥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除雪工作;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及时向市除雪指挥部上报即时及重要信息。
六、主要任务
围绕“绿除雪”,重点在调整作业方式、严控融雪剂使用、完善指挥体系、规范除雪市场、加强住宅管理、强化预警预报、建立联动机制、发动社会众等方面落实相应保障措施。
(一)积极改进作业方式。
1.细化作业流程。根据初冬季节、隆冬季节、初春季节气候特点,合理配备机械设备,按照风机吹雪—
—滚刷侧向清扫——推雪板推刮聚堆——抛雪机装车拉运——人工清根收底流程作业。先雨后雪天气,按照破冰设备或强力滚刷先行破除冰雪——推雪板推刮——滚刷清扫——雪板聚堆——抛雪机(铲车或人工)装车拉运——人工清根收底流程作业。
科学调度机械设备。结合每个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整合编组,根据作业量和作业范围进行定点位、定线路,按照市除雪办统一指令实施作业。降雪前,按照除雪办的统一指令,各区所有机械设备在指定地点提前1小时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即下即清。同时,与各区现有车辆及雇佣社会车辆统筹保障积雪运输。10月20日前,各区环卫部门要完成新购置除雪机械设备的调试及人员培训,车辆完好率要达到100%;10月25日前,要落实完成专业化除雪任务,确保责任到所队、到人;10月31日前,完成主车租赁、安装和调试,规划方案《冬季除雪方案》。
3.落实积雪倾卸场地和应急堆放场地。每区要选择不少于5处的场地作为堆雪场,总库容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用于存放含有融雪剂及大雪量的积雪,有条件的区可以利用污水管网建设融雪厂,在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