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钢管技术文件

1钢管管材招标技术要求
1.1 一般规定
1.1.1 概述
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为瓮安县杜仲河水库综合利用工程泵站提水压力管道、输水压力管道、放水管道及其他必要管配件,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1.1.2 合同范围
投标人应全面负责合同钢管、管件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包装、运 输及保险、交货、现场开箱检验等工作:
1)各种规格的不锈钢管、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无缝钢管;
2)各种规格的管件成品;
3)其它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
4)现场验收
投标人提供的钢管规格必须满足供货清单要求,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提供买方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
1.1.3 管道及配件生产资质
管道及配件生产制造厂家应具备制造管子及配件的资质和能力。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交生产厂的资质证明材料供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的厂家生产的管子及配件不准应用到工程中。
承包商向项目监理提交的资质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承包商关于管子及配件生产厂家的选择和报审的报告;
(2) 生产厂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厂属实验室、混凝土搅拌楼及计量率定证书的复印件;
(3) 生产本工程管子及配件主要装备、养护装置、主要工艺和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厂家质量信誉等方面的材料。
1.1.4 产品质量
投标人应保证本合同钢管、管件的质量符合工程使用条件,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连续安全可靠,并满足本合同技术文件中所保证的性能。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钢管应是专业制造厂技术成熟的最终产品,投标人应对整个系统质量负责,整个系统应包括本技术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中指明的所有部分。
1、供方所供钢管应适合输送油、水、蒸汽等介质,使用环境满足现场环境条件。
2、钢管应为20124月份以后生产的,购货方不接收为其它项目生产的钢管。所有到货的钢管应是成品并且是经过检验合格的。购货方不接受表面有油污、生锈、焊迹或者不相关金属附着的钢管。如果钢管制作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购货方有权利作废任何钢管。
3、每批钢管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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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名称及规格;
b、材料及成品钢管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
c、制造厂名称及制造日期;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应有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的公章和检验员的印章或签字及检验日期。
4、在每80根(个)批量钢管中抽样6根(个)管子进行检验。检验中有超过1根管子不符合标准,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不能用于本工程中。
1.2 钢管、管件技术要求和规范
1.2.1 钢管、管件的材质要求:
(a) 焊接钢管,管件材料为:Q235C
(b) 公称直径小于等于DN350的采用直缝焊接;公称直径大于DN350的钢管可采用螺旋缝焊接或直缝焊接。
(c) 整个管子长度上的焊接宽度和高度应适当均匀,并且除了工程师批准的外,应采用自动焊接,如不采用自动焊接必须通过合格步骤进行手工焊接,也可使用焊接机。 
(d) 管子的纵向缝或螺旋缝和装配周边缝均应对焊,螺旋缝为埋弧焊,最多装配缝的容许数应为每条管长有一条纵向缝和三条周边缝,纵向缝应在相邻断面的对边上交错。除非另有规定,管长应为9m或以下。
(e) 管子的椭圆度和垂直度必须在允许的公差范围内。
(e) 主管道、管配件及所有钢管和管配件都应用涂料防护。
(f) 埋设在地下的钢管和附件应由技术工人进行涂层和包裹以抵御外界的腐蚀,在每根管道或每个附件清洗后,立即或在15分钟内用与要使用的涂料相匹配的底漆运用浸涂,喷涂或刷涂等冷涂法涂一薄层。在涂刷涂料前底漆允许适当干燥,但是,如果到涂料前底漆干燥已超过96小时或底漆已变得无光泽、粉状、脆性,管件应重新清理并按规定重涂底漆。
1.2.2 钢管技术要求和规范
各种材质、型式钢管的外径、壁厚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圆度、管端、单位重量、材料化学成分、钢管制造工艺、交货状态、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液压试验、表面质量、镀层、试验、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书应符合下列标准或其它与其相当的标准:
《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0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200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02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
铌高《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GB1048-70)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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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管法兰 技术条件》(GB/T 9124—2000)
《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分类法》(GB3323-82)
1.2.3 管件技术要求和规范
1. 管件,包括弯头、异径管、三通等;
2. 弯头采用钢制对焊无缝短半径弯头,坡口外径与相应公称直径的管道外径相同;
3. 管件尺寸偏差、单位重量、材料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外观、镀层、试验、 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书分别严格按照下列标准或规范的最新版本执行: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DL/T 695-1999 
钢板制对焊管件》(GB/T 13401-2005)
人工智能开发板1.3 材料试验
1.3.1 概述
除非另有说明,用于钢管、管件的材料都应经过试验。试验应按照 ASTM GB 标准中规定的适当方法进行,如有特殊的需要可按其它机构规定的办法进行试验。如采用其它标准,应提供该标准与ASTMGB标准的对比文件。当有要求时,试验应有业主代表目睹。买方有权再次在现场进行材料试验,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标准,买方有权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按违约罚金处理。
1.3.2 一般性化验和试验
投标人应对所有材料的化学成份进行化验,对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弯曲及延 伸率进行试验或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并将试验结果写入材料试验报告中。
1.3.3 试验报告
材料试验完成以后,投标人应尽快在完成试验后45天以内将核准的材料试验正式报告提交给买方。试验报告要一式三份。在报告中要标明使用该材料的部件名称,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能证实试验结果与技术规范相符的全部资料(包括材料化学成份)。试验合格证应标记在所有材料的部件上。
1.4 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
1.4.1 包装
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钢管、管件运到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其包 装要符合将钢管、管件运输到工地的运输要求,要足以防止合同钢管、管件在运输中损坏,应采用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坚固包装材料。合同钢管的包装应适应多次搬运 和运输,保证合同钢管安全无损的运达安装地点。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装箱单应妥善包装好,买方收到的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完好无损,文件数正确。
3)投标人必须采取措施使钢管在运输及之后储存2年内不受损害,除在本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
微型超级电容器4)所有的孔和加工过的表面必须装设保护措施,以防在运输和储存中受损、受腐蚀和外物进入。
5)包装箱应连续编号。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记,便于卸货搬运。
1.4.2 标志
1 投标人供给的钢管包装上,都应贴有标明运单号,钢管名称或部件名称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包装箱上应标明备品备件工具的字样。
2)对装箱供给的钢管,投标人应在每个包装箱的两面漆写:
a) 合同号;
b) 装运标志;
c) 到货港(地);
d) 收货人;
e) 钢管名称和项目号;
f) 箱号(pvc再生颗粒箱的序号/货物总件数)
g) /净重;
h) 外形尺寸:××(cm)
i) 发货港(地);
j) 发货人;
为便于装卸和搬运,还应在包装箱上标出重心起吊点的位置,起立方向等。投标人还应按照钢管特点和不同的运输、装卸要求,在箱上标出小心”“向上”“防潮”“易碎勿侧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通用标志。
1.4.3 管标记
每根被验收的钢管应用不褪的油漆作标记,以及在距管端 1000mm 范围内且至少距焊缝 25mm 处的钢管内表面做标记。标记应该醒目,应保证钢管暴露在空气中至少4个月不褪;标记应距离端面200mm,标记字高度至少为25mm;应使用公制单位;标记应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a、供货方名;
b、钢材等级;
c、制作标准;
d、外直径和壁厚;
e、钢管编号;
f、管长。
1.4.4 运输和保管
1)钢管包装后的外形尺寸及和重量不应超国家的运输限值规定。如有特殊要求, 双方可协商解决。
2)钢管发出的一周内,投标人应通知买方。通知中还应指明钢管名称、件数、重 量、合同号、运单号、到达港及钢管发运日期等。
3)钢管保管应按国家标准执行,有效保管期应不少于 12 个月。遇到特殊情况,投标人应申明并及时告知买方。买方应遵照投标人的要求进行保管。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5:41: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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