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


钓鱼岛
一、钓鱼岛简介
钓鱼列岛位于中国东海,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距离省东北约120海里,距离日本冲绳岛西南约200海里(图1)。列岛总的陆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以及邻近的三块礁石—— —大北小岛、大南小岛和飞濑岛组成(图2)。从地质上说,裹尸袋钓鱼列岛位于东海大陆架的边缘水下作业,与台湾东北部的小岛一样都是由火山形成。列岛的水深不足200,其东部为冲绳海槽所隔,琉球岛分开,海槽的地质结构类似于海洋地壳,与东海大陆架形成的大陆地壳有很大的差别。这种明显的地质结构是中国声称自然延伸的基础,如果以大陆架为基础进行划界,那么整个东海大陆架就将在中国的管辖之下,而中国如控制了钓鱼岛,将会增强在这方面的声称。反之,如日本拥有该争议列岛,那么日本就有权对东海大陆架的部分地区提出声称。
图1
图2
二、日本强占钓鱼岛过程
就在中日甲午战争前不久,日本政府趁清朝统治者腐败无能之机多功能烧烤车,策划着把钓鱼列岛据为已有。他们在1872年废黜琉球国王后,1879年吞并琉球岛,并将之重新命名为冲绳县。随后日本政府在1885年至1895年之间,通过冲绳县地方当局对钓鱼列岛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确认岛上无人居住,且清政府又无积极管辖,成为所谓的无主地。因此,日本政府在18951月将钓鱼列岛合并属冲绳县管辖。至18955,在中日战争结束后签订的马关条约”,钓鱼列岛又被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与台湾一道被割让给日本。这就是说,日本是通过马关条约占
有钓鱼列岛,而现在马关条约早已失效,日本也失去了占领钓鱼列岛的条约依据。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与1978年签订和平条约时,中日双方有达成协议,同意搁置钓鱼列岛的主权争议,留待将来谈判解决。198210,中国最高领导人访问日本时重申了这个协议的重要性。但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并不妨碍中国对钓鱼列岛所拥有的历史主权,因此,中国在正常的国内立法过程中,仍一再重申钓鱼列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其中如1992225,中国颁布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在第二条就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钓鱼岛在内的众多岛屿;1996515,中国宣布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中,又重申对上述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岛及岛屿的主权。通过这些国内立法,中国一再反复多次地强调对钓鱼列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三、钓鱼岛是中国的证据
(一)从中国历史资料查看
钓鱼岛一名在中国史书中最迟在16世纪就有记载,当时一本佚名作者的导航书籍«顺风相送»,在描述福建往琉球的航道中就提到了钓鱼屿,而详细记载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的是明朝派往琉球册封的使臣撰写的«使琉球录»(图3)
明代,琉球为中国的藩属。每当琉球国王去世,王子嗣位时,都要遣使到明朝请命, 然后由明朝派遣使臣到琉球册封,始正式立为中山王。这些明朝册封使每次到达琉球,册封完琉球国王后,都要留在那里等待季候风返航,时间大约3-6个月。他们一般都会利用这段时间遍访琉球的山川、 风俗、人物、起居等情况,将之写入自己的«使琉球录»,以备后人参阅。册封使写«使琉球录»的习惯大概开始于嘉靖十一年(1532)派出的册封使臣陈侃,他在叙述从福州长乐渡海到琉球的航程时写道:“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今彭佳礁)、过钓鱼屿、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岛),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这段记载说明,只有到达古米山才是属于琉球的疆域,船上的琉球人见到古米山都欢欣鼓舞,高兴已到达自己的国家。至于在见到古米山之前航经的平嘉山、钓鱼屿、黄毛屿和赤屿,则是属于中国的领土。
嘉靖三十七年(1558),奉命到琉球册封的使臣郭汝霖在«重刻使琉球录»,亦对航程作了如此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矣。这里明确指出,赤屿是与琉球交界的地方,也就是中琉海域的分界处,从赤屿再经一日航程,就可以看到琉球的古米山。它与陈侃记载的古米山属琉球疆域完全是同一说法,
正如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京都大学教授井上清所说算牌器:“陈侃说从古米岛为乃属琉球者’,郭汝霖对赤屿叙述界琉球地方山也这一点。在这两个岛屿之间横着水深大约2000米的海沟,中间没有任何岛屿。所以陈从福州去那霸时把最初到达的琉球领土—— —古米岛称为这就是琉球领土;郭把中国东端岛屿—— —赤尾屿称为该岛屿是界琉球地方交界的山。很明显,这两个人从不同角度叙述的是同一个事情。由此证实,早在16世纪中国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臣撰写的«使琉球录»中就已明确记载,中琉两国的海域分界是在赤屿,只有到达古米山才是属琉球的疆域。也就是说,钓鱼列岛向来就是属于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
另在«日本一鉴»书中,也可看到有关钓鱼岛归属的记载。该书作者郑舜功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浙直总督杨宜之命,到日本采访夷情,随机开谕”,次年抵达日本丰后, 嘉靖三十六年(1557)回国。回国时因杨宜业已卸任,由胡宗宪替代,被投入牢狱,随行的沈孟纲、胡福宁被陷杀。后来郑舜功将其奉使日本的所见所闻,写成«日本一鉴»一书,刊行于1567年。 «日本一鉴»内分穷河话海»八卷(实际是九卷);«桴海图经»三卷绝岛新编»四卷。所述内容大多源自于作者目睹耳闻的第一手资料,故一般认为是可信的。作者在«桴海图经»卷一,“万里长歌注文所载的福建往日本针路中的琉球针路写道:“钓鱼屿,小东小屿也。 这里所说的小东”,指的是小东岛,明代亦称小琉球,即今台湾岛。郑舜功这个记载,明确表示当时
的钓鱼屿就是台湾的属岛,自控温伴热带也就是中国的领土。再从历次册封琉球使臣的«使录»中还看到一个共同点,即他们普遍记载黑水沟”(即冲绳海槽)是中国与琉球之间的天然界限。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册封正使夏子阳在«使琉球录»回航纪程中写道:“二十九日早,隐隐望见一船。众喜,谓有船则去中国不远,且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康熙二十三年(1683)册封正使汪楫在«使琉球杂录»中也强调,沟是中外之界也。由此可见,历次册封使臣一向都把赤尾屿以东的黑水沟看作是中琉两国之间海域的天然分界线。
上述陈侃的记载后来被琉球的官方文书所采纳。琉球自建国以来,从无有关国家历史的记载,1650年始由琉球王尚质之从弟尚象贤(硬质合金模具字文英)首次编写«中山世鉴»一书,书中几乎是一字不漏地录下了陈侃的这段记载。此外,日本仙台人林子平于1785年出版的«三国通览图说»一书中,亦明确地区分了琉球与钓鱼列岛的范围和界限,并分别以文字说明和颜确定了岛屿的归属。他把琉球国属的本土和三十六岛均涂上黄,且注明其归属;而将从福州通往琉球那霸航经的岛屿(如花瓶屿、彭佳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以及从琉球那霸返回福州或浙江定海航经的各岛(如南杞山、凤尾山、鱼山、台山、里麻山),均用虚线連起来, 并涂上与中国福建、 浙江、江南等沿海省份一致的深红。这些说明,当时无论是中国、琉球或日本方面,对于钓鱼列岛的归属问题都有一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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