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审批规定

东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审批规定
  东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审批规定
塑木葡萄架  为规范我矿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审批程序,使现场施工措施具有科学性、严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类安全隐患,科学地指导机电设备检修施工,特制定东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审批规定。
  一、措施编制原则
  1、所有的工程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的制度,凡机电设备安装、拆除、检修、修护、清挖水仓、挪移设备、井筒作业、登高作业以及设备性能测定与检验等各类工程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
  2、各类检修原则上应一次性施工完成,施工中途如出现中断则必须重新编制措施,施工人员出现变化则必须重新传达贯彻措施后再施工。水性附着力促进剂
磁性刀架  3、措施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条件变化,应及时补充措施然后进行施工。
  二、措施的编制及审批
  (一)召开现场会确定施工方案
  措施编制前,由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或部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科
、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现场会审,并写好会审纪要,作为工程施工措施的编制依据之一。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范围如下:
  1、矿井主提升、运输系统设备检修(包括提升系统、主运皮带、轨道运输系统);主副井更换钢丝绳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撤除,主体或辅助系统解体检查检修,更换主要零部件等;
  2、井筒作业大型工程(包括敷设、更换管路、电缆、托罐装置、井筒装备等);运输“四超”物件;主井提人或提升大型物件;在井口、井底和井筒作业(不包括正常检修);检修摇台、罐耳,更换和检修箕斗、罐笼、天轮等;
  3、水泵联合试运转和主通风机反风演习;主通风机的安装、检修、切换等;
  4、矸石山排矸装置检修(含翻矸架头挪移、翻罐笼更换);
  5、井上下运输系统(包括皮带、溜子等)电机、减速机、驱动装置、胶带更换检修及皮带、溜子延缩及安装改造;
网版张力计  6、矿井主要固定设备、电缆性能测定与检验;罐笼、人行车脱钩试验;试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7、轨道系统安装改造(含绞车安全设施检修安装、轨道道岔检修铺设);
  8、清挖水仓、挪移动设备、登高作业类单项工程施工;
  9、平巷人车初次运行、使用自制或非标准联接装置;斜巷防跑车防护装置制动力试验;井下轨道上下山施工等;
  10、高压供电线路改造、停送电、检修等工作票及措施须由工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会签后,附在工作票后再审批。
  11、泵房、变电所、变配电点、主要工作面等设备安装撤除及检修;井下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
  (二)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技术措施
  1、施工单位负责人召集相关施工人员研究施工工艺及施工流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现场会要求及工区研究内容进行措施编制,措施编制完成之后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由技术负责人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羟基氧化钴  2、施工措施必须明确施工时间,过期的措施必须重新编制。
  (三)措施审批
  1、措施的编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科、机电科、技术科、单位技术人员以及分管人员等进行会审、评议,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故预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
措施。会审和评议的意见要有专门记录,和措施一道存档。
  2、措施审批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编制技术人员签字,经有关科室负责人、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措施审批人应具备相应的审批资格,掌握相关知识及相关规程、规定,熟悉现场情况,审批人应对措施提出针对性要求。经批准的施工措施及时送达相关单位。
  (四)措施的传达、学习、贯彻、签字、建档
  1、按照“谁编制、谁传达”的要求,由编制人负责组织措施的学习,措施必须传达到每位参与施工的人员,所有人员对措施的内容和要求无异议后,在签字记录上签名确认,传达措施和签字记录要存档备查(一般措施保存3年以上)。措施不传达、不学习的工程不得开工,未学习的人员不得参与施工。补充传达人员学习情况必须单独记录。
  2、措施的现场贯彻应由措施编制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若工程需要分多班次施工才能完成的,每班施工前都必须做好措施贯彻落实的交接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针对措施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提问,询问职工对该措施是否已经掌握,有疑问必须提出,以确保参加学习的职工都能熟悉措施内容。
  (五)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补充
  1、实行“措施跟随项目施工负责人走”的制度,施工措施不仅要在班前会上组织传达学习,还要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带到施工现场,对作业人员现场讲解,作业人员进行签字后对照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重点工程除要有施工工程负责人外,还要做到每道工序都要有责任人,每个责任人都要有监护人,工程负责人、工序负责人和施工监护人共同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负责。
  3、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补充措施时,及时请示现场会参加人员同意后,将修改、补充的措施传达到每位施工人员。
  4、措施编制人应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特殊情况下,如当天执行措施有多项时,措施编制人应指定专人履行监督职责。
  5、施工负责人必须始终在施工现场,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相关要求
  1、措施的格式要规范,打印纸张要统一。
电子数据系统  2、所有外委工程纳入我矿安全技术管理,施工措施由该施工单位编制并经我矿审批签字后方可施工。
  3、本机电设备检修施工措施编制审批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23:30: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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