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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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 1
4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 2
5 技术要求 4
5.3 电压互感器技术要求 6
5.4 电能计量柜技术要求 7
5.5 配互感器计量箱技术要求 10
5.6 电表箱技术要求 11
5.7 熔断器和空气开关技术要求 12
5.8 试验接线盒技术要求 12
5.9 互感器二次回路技术要求 13
6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接线要求 14
6.1 电能计量柜(箱)安装及接线要求 14
6.2 互感器的安装要求 15
6.3 电能表的安装要求 16
6.4 负荷管理终端的安装要求 16
6.5 配变监测终端的安装要求 18
6.6 低压集抄的安装要求 18
6.7 试验接线盒的安装要求 19
7 计量柜(箱)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9
8 附则 21
附录1 22
附录2 23
1 总则
人脸识别器本规范规定了佛山市用电客户(含公用变)电能计量装置设计、配置、安装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各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对接入佛山电网的用户受电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遵照本规范设计
和施工。
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遵照有关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6934-1997 电能计量柜
GBJ63-1990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725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825-2002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供用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规范
佛山市供电局电力营销业务规范(试行)
3 定义
3.1 电能计量装置
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终端、集中抄表数据采集终端、集中抄表集中器、计量柜(箱)、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试验接线盒及其二次回路等。
3.2 负荷管理终端
安装于专变用户现场的用于现场服务与管理的终端设备,实现对专变用户的远程抄表和电能计量设备工况以及客户用电负荷和电能量的监控功能。
3.3 配变监测终端
安装于10kV公共变压器现场的用于实现配变供电计量和监测的现场终端设备。配变监测终端具备计量和自动化功能。
3.4 集中抄表数据采集终端
用于采集多个用户电能表电能量信息,并经处理后通过信道将数据传送到系统上一级(中继器或集中器)的设备。
3.5 集中抄表集中器
收集各采集终端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主站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3.6 电能计量柜
对电力客户用电进行计量的专用柜。计量柜包括固定式电能计量柜和可移开式电能计量柜,分专用高压电能计量柜与专用低压电能计量柜。
3.6.1 固定式电能计量柜
柜中所有电气设备及部件均为固定安装。
3.6.2 可移开式电能计量柜
柜中部分电气设备及部件装在可移动的手车或抽屉中,当检修或试验时,可将手车或抽屉抽出或脱离柜体。
3.7 电能计量箱
对电力客户用电进行计量的专用箱。分为带互感器、电能表的计量箱和不带互感器的电表箱。适用于低压计量方式。
3.8 10kV组合式互感器
由10kV电压互感器和10kV电流互感器组成的户外计量互感器组合体。
3.9 试验接线盒
用于进行电能表现场试验及换表时,不致影响计量和用电的专用接线部件。
4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
4.1 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照不同的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
4.2 对用户报装总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采用专变供电。
4.3 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设在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应在变电站出线处计量;对公共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用电总容量在315kVA以上的,应在用户受电变压器的高压侧计量,用电总容量在315kVA及以下的,可在用户受电变压器的低压侧计量。特殊情况下,专线供电的用户可在用户侧计量,公共线路供电的315kVA以上高压用户可在受电变压器低压侧计量。公用变压器供电用户采用低压计量方式。
4.4 专变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应设置配电房,保证计量设备在室内运行。对于一些环境受限的用户,可选择使用带高压计量室的一体化箱式变压器。对坐落在边远、分散、经济落后的地区且用电容量小于315kVA的个别专变用户,可考虑采用户外10kV组合式互感器(内置电压互感器一次熔丝3A),其二次回路电缆应使用铠装电缆,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宜安装在室内。
4.5 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实行一户一表。
4.6 计量方式
4.6.1 低压计量
a) 低压侧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或者电子式电能表。
b) 低压供电方式为单相二线者应安装单相有功电能表。低压供电方式为三相者应安装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有考核功率因数要求的,应加装三相无功电能表。也可以安装一只三相四线电子式电能表。
c) 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应采用直接接入式的电能表;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应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电能表。
4.6.2 高压计量
高压侧为中性点绝缘系统,应采用三相三线多功能电能表。
4.6.3 高供高计专变客户、高供低计专变客户应采用专用计量柜,对没有高压计量条件但确需采用高压计量的,可考虑采用10kV组合式互感器;低压供电客户采用配互感器的计量箱
或不配互感器的电表箱。容量较大需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电路的计量装置,应采用专用配互感器计量箱;普通三相客户宜采用独立电表箱,单相居民用电客户应采用集中电表箱;对于较分散的居民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独立单相电表箱。
5 技术要求
5.1 电能表配置技术要求
根据用电客户类别、用电容量、使用条件,佛山市用电客户电能表配置规定详见表1。
表1 各类别用电客户计量电能表配置表
用电客户类别 | 配变容量(kVA) | 电能表 | 备注 |
高供高计 专变计量点 | 315以上 | 三相三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100V、5(10)A、0.5S级 | 配互感器 |
高供低计 专变计量点 | 315及以下 | 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计量容量为 50kVA以下的 非专变计量点 | 50以下 | 三相四线感应式长寿命电能表或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220V、20(80)A、1.0级 | 直接 接入式 |
计量容量为50kVA~100kVA以下的非专变计量点 | 50~100 | 三相四线感应式长寿命电能表或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计量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非专变计量点 | 100以上 | 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高供高计 预付费计量点 | 160及以上 | 三相三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100V、5(10)A、0.5S级 | 配互感器 |
高供低计 预付费计量点 | 50及以上 | 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10kV上网电厂 计量点 | | 三相三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100V、5(10)A、0.5S级 | 配互感器 |
低压客户 (非集中) 计量点 | 15kW以下 | 单相感应式长寿命电能表或单相电子表10(60)A、2.0级 | 造瘘袋直接 接入式 |
15 kW及以上 | 三相感应式长寿命电能表或三相电子表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三相四线感应式长寿命电能表或三相四线电子式电能表或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3*220V、10(40)A、1.0级 | 直接 接入式 |
低压居民住宅客户 (集中住宅小区) 计量点 | 15kW以下 | 单相485电子式电能表10(60)A、2.0级 | 直接 接入式 |
15 kW及以上 | 三相四线电子式电能表或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三相四线电子式电能表或三相四线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3*220V、10(40)A、1.0级 | 直接 接入式 |
公变计量点 | | 三相四线配变监测终端 3*220V、5(10)A、1.0级 | 配互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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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太阳能取暖房电流互感器技术要求
5.2.1 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电流互感器,计量用电流互感器,要求在正常工作范围内保证其准确度,应选用S测量级的互感器。
5.2.2 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值应根据设备正常运行时的一次负荷电流值大小选定。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值应为设备正常运行时的一次负荷电流的1.5倍左右。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一次电流确定,应保证其计量绕组在正常运行时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20%。
5.2.3 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应选取5A,特殊情况下,若二次电流电缆线较长,或电流互感器容量不能满足设备负载要求时,也可选取1A。电流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荷应在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25~100%范围内。互感器的额定负荷可由根据其所带的二次负荷计算确定。二次额定电流为1A的电流互感器其额定二次负荷应不大于10VA;二次额定电流为5A的电流互感器其额定二次负荷一般取30VA。
5.2.4 选取电流互感器可参考表2,该配置是以正常负荷电流与配变容量相接近计算的,对正常负荷电流与配变容量相差太大的需结合实际情况选取计量用互感器。
5.3 电压互感器技术要求
5.3.1 高供高计计量方式电压互感器应采用独立专用的电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宜选用电磁式的电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配置可参考表2。
5.3.2 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额定一次电压应满足电网电压的要求;额定二次电压应和计量仪表、监控设备等二次设备额定电压相一致,通常取100V。
5.3.3 电压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应在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载的25~100%范围内。电压互感器的额定负荷可由根据其所带的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计量专用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载一般为50VA。
表2 用电客户配置电能计量用互感器参考表
变压器容量(kVA) | 10kV电压互感器 | 10kV电流互感器 | 0.66kV低压 电流互感器 |
高压 PT变比 | 准确度 等级 | 高压 CT变比 | 准确度 等级 | 低压 CT变比 | 准确度 等级 |
30 | 10000/100V | 0.2 | 5/5 | 0.2S | 75/5 | 0.2S |
50 | 10000/100V | 0.2 | 5/5 | 0.2S | 100/5 | 0.2S |
80 | 10000/100V | 0.2 | 10/5 | 0.2S | 150/5逆变电源模块 | 0.2S |
100 | 10000/100V | 0.2 | 10/5 | 0.2S | 200/5 | 0.2S |
125 | 10000/100V | 0.2 | 10/5 | 0.2S | 250/5 | 0.2S |
160 | 10000/100V | 0.2 | 透水混凝土施工方案15/5 | 0.2S | 300/5 | 0.2S |
200 | 10000/100V | 0.2 | 15/5 | 0.2S | 400/5 | 0.2S |
250 | 10000/100V | 0.2 | 20/5 | 0.2S | 500/5 | 0.2S |
315 | 10000/100V | 0.2 | 30/5 | 0.2S | 600/5 | 0.2S |
400 | 10000/100V | 0.2 | 30/5 | 0.2S | 750/5 | 0.2S |
500 | 10000/100V | 0.2 | 40/5 | 0.2S | 1000/5 | 0.2S |
630 | 10000/100V | 0.2 | 50/5 | 0.2S | 1500/5 | 0.2S |
800 | 10000/100V | 0.2 | 75/5 | 0.2S | 1500/5 | 0.2S |
1000 | 10000/100V | 0.2 | 75/5定做三洋注塑机射咀头 | 0.2S | 2000/5 | 0.2S |
1250 | 10000/100V | 0.2 | 100/5 | 0.2S | 2500/5 | 0.2S |
1600 | 10000/100V | 0.2 | 150/5 | 0.2S | 3000/5 | 0.2S |
2000 | 10000/100V | 0.2 | 150/5 | 0.2S | 4000/5 | 0.2S |
3000 | 10000/100V | 0.2 | 200/5 | 0.2S | | |
4000 | 10000/100V | 0.2 | 300/5 | 0.2S | | |
5000 | 10000/100V | 0.2 | 400/5 | 0.2S | | |
6000 | 10000/100V | 0.2 | 400/5 | 0.2S | | |
7000 | 10000/100V | 0.2 | 500/5 | 0.2S | | |
8000 | 10000/100V | 0.2 | 600/5 | 0.2S | | |
注:1、以上互感器变比参数只适合用电客户电能计量;2、适用计量方式:高压计量电压互感器采用V/V方式接线,低压计量配电流互感器时,电压回路采用Y/Y方式接线;3、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的动热稳定符合规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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