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监控2.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3.食品处理区内的从业人员不宜化妆,应戴清洁的工作帽,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反光雨衣
4.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太阳能电池背板5.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a)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
b)果蔬拼盘加工制作;
c)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
d)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
e)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鸽钟
f)备餐。
6.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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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
9.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部:
a)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
b)清理环境卫生、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品(落地的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等)后;
c)咳嗽、打喷嚏及擤鼻涕后。
10.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应重新洗净手部。
11.工作服宜为白或浅,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宜每天清洗更换。
12.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恶劣的太阳
13.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
14.清洁操作区与其他操作区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颜或标识区分。
15.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应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