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验收监测报告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13813日)
附件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备案通知书(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2012年7月30日)
附件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市环[2012]143号)
附件四:泸州市环保局关于同意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复函(泸市环[2013]66号)
附件五: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执
行环境保护标准的函(泸市环[2012]112
附件六: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表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安全书包
建设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泊车系统□  改扩建□  技改实物展台  迁建□    (√)
设计建设能力
2台20t/h燃气锅炉并配套40m3/h软水处理设施。
实际建设能力
2台20t/h燃气锅炉并配套40m3/h软水处理设施。
环评时间
201211
开工日期
20132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38
现场监测时间
2013年1211日~12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泸州市
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
编制单位
泸州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四川五洲华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山东圣世安装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390万元
环保投资
总概算
17.9万元
比例
1.29%
实际总投资
1000.36万元
实际环保费用
17.2万元
比例
1.72%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
4.《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001号)
5.《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22号)
6.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11月)
7.泸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备案通知书》(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
8.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市环函〔2012]143号)
9.《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函》(泸市环建函[2012]112号)
10.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悬挂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2013813日)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
2. 项目由来
2.1 监测任务来源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第一个投资项目,也是第一个完全由海洋石油自主经营的下游沥青控股企业。公司于2003年9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080.74万元人民币,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控股88%,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成都市路桥工程公司控股5%共同组建成。公司地处四川省东南部川渝黔滇结合部,前临长江,毗邻四川省唯一的大型码头—泸州国际集装箱码头,以加工销售高等级重交沥青、环保型燃料油、润滑油基础油为主。
目前,整个厂区占地470亩,整体布局由码头装卸区、原油罐区、生产装置区、成品罐区、污水处理区、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装车区、配电及中控室、综合办公区等组成。
公司生产性质属于石油化工类的连续化生产,其中常减压装置生产线、罐区油品升温、码头原油卸船升温均需要使用蒸汽,最大用汽量为20t/h,蒸汽原由公司三台10t/h的燃煤锅炉
(两用一备)提供。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的磨损,原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系统不匹配,同时,原有锅炉热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因此,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严格要求,公司于2008年淘汰了原有的锅炉,拆除了锅炉以及配套的水膜除尘器,对原有水处理工房进行改造,2011年初改为从附近的泸州北方公司购买蒸汽。但是,由于泸州北方公司各方面原因,2011年4月开始已多次停止供汽,严重影响到本公司的生产安全。考虑到本地区天然气供应充足,公司已与泸州市燃气公司签订了长期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因此,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决定在原燃煤锅炉房旁煤灰场、输煤廊道、烟道及烟囱等场地新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并配套40m3/h处理设施(满足锅炉和生产需要)及其电气仪表配套设施。
项目于2012年7月30日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备案(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201211泸州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同年11月23日,泸州市保护局审批通过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泸市环建函[2012]143号)。项目于20132月开工建设,经市环保局同意(泸市环建函[2013]66号)于20138建成投入试生产。现生产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圈套器验收监测条件。
按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3813日,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委托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3年9月11日起进行现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于1212日~12月1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工作,并编制《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2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具体包括:
新建两台20t/h燃气锅炉及锅炉房;
②改造原有的水处理工房及新建软水处理设施;
改造办公及生活设施;
2.3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此次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
2.3.1污水监测
监测点位:1#::新建软化水酸碱废水中和池出口;
2#:污水处理站出口。
监测内容:1#pH值;
2#空调铝箔: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石油类。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两天,每天四次。
2.3.2废气监测
监测点位:两台锅炉烟囱排气筒。
监测内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2.3.3污水处理系统、降噪措施情况检查。
2.3.4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检查。
2.3.5环境管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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