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合成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合成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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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
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1.1
新的合成氨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合成氨企业进区入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号
第一条
1.2
1)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2m/s的生产规模30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900m。
2)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在2~4m/s的生产规模30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600m。
3)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4m/s的生产规模30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500m。
4)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2m/s的生产规模30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1200m。
5)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在2~4m/s的生产规模pdb培养基30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800m。
6)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4m/s的生产规模30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l349<600m。
《肥料制造企业卫生防护》GB11666.1-2012
第4.1条
1.3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4.1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3.4.1条
1.4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2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3.5.2条
1.5
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4.2.1条
1.6
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4.2.2条
1.7
湿式煤气柜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4.3.1条
1.8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液氨储罐湿式煤气柜的最近水平距离应大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10.2.1条
2
工艺及设备设施-造气工段
2.1
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名称
代替的技术装备名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
合成氨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工艺
配套有硫磺回收装置的栲胶湿式脱硫工艺
合成氨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
配套有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煤气化装置
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换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
中中低低变换工艺
2.2
设置原料煤带式输送机紧急停车设施;
浴帘挂钩②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
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罩;
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1)煤气化
2.3
应设置重油气化在线氧含量分析报警仪,自动放空联锁设施;
应设置喷嘴冷却水出口超温报警及事故水箱设施;
应设置氧气管止逆阀和加氮气保护设施;
应设置入炉重油流量低限报警联锁停车设施;
应设置气化炉超压报警设施;
应设置煤气中氧含量超标报警设施;
应设置煤气出急冷室温度超标报警设施;
应设置油罐液位、温度指示仪、高限报警、静电接地设施;油罐区应设置防火堤等设施;
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出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蒸汽人炉阀、氮保护进口阀、重油回路阀、氧气放空阀、煤气放空阀应选用气闭式调节阀。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2)重油气化
2.4
应设置二氧化碳吸收塔液位低限报警及联锁脱碳、合成停车设施;
应设置天然气总管安全阀及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应设置高压蒸汽包液位低限报警及流量低限、液位低限同时存在时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炉膛负压高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装置,现场设置联锁声光报警设施;设置环形蒸汽灭火管线;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引风机油泵润滑油压低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应设置二段转化炉空气流量低限联锁转化紧急停车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3)天然气转化
2.5
应设置气柜低限位与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应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的远传监控设施;气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高低限位报警器;
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气柜应装有手动、自动放空装置,放空管或顶部排放管应有阻火器、消除静电设施,应设独立的避雷设施;设置消防设施和环形消防通道;
应设置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4)气柜
2.6
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1)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2)气化炉氧油比0.85~0.90;
3)回收吹风气燃烧炉上段温度≥750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
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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