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车架总成【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三联件【公布日期】2017.06.20
【字 号】徐政发〔2017〕40号
【施行日期】2017.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1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城乡之间的教育发展水平仍存在差距,特别是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部分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不足、大班额现象等问题比较突出。为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成果,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
就统筹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各地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至2020年),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修编的规划于2017年8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未按规划配建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配建学校建成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地方教育部门管理使用。每年年底前,市政府开展配建学校移交情况专项督查,并进行情况通报。现有学校未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要通过规划优化、改扩建等措施拓展办学空间,提升办学条件。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
  2.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各地要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保证预留足够的义务
教育用地。各地在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同时,制定供地计划,确保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格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闲置校园校舍要优先用于教育事业,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省市相关规定处置。(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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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正确处理就近入学与保障质量的关系,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
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镇政府的意见,保障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各县(市)区农村学校撤并方案要按程序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加强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建设,确保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对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于2017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逐地、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对新建学校,各地要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对现有学校,全面摸清情况,坚持一校一策,查漏补缺,使其尽快达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持续推进薄弱学校提升工程,重点加大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办学点的帮扶力度。办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强随班就读专用资源教室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持续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标准学校验收评估工作,
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到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学校标准,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工作,动态掌握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状态信息,及时分析并补齐短板。(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教育局)
  6.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在择校热度较高的区域,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划分和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2017年,各县(市)区100%的公办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县(市)区95%以上的公办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类等级考试证书、社会培训证书为依据录取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杜绝以各种形式设置重点班。(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教育局、市物价局)
  7.解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切实解决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配备教师。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导结果,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对班额超标的学校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杜绝安全事故。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实施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提升工程、优质资源建设共享工程、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工程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快农村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课改导向,应用驱动,推广“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远程教育模式,帮助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责任单位:各地政府、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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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推进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集团化办学或采取学校联盟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帮扶力度,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探索组建以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城校+农校”的紧密型一体化教育集团,通过管理重构、资源重组、干部教师流动、考核奖惩统一的“一体化”办学方式,在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整体推进。探索组建城乡学校联盟,建立联盟学校之间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一体、质量共进、文化共建、课题合作、捆绑考核运行机制。加强集团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推动集团信息公开和开展自我评价,支持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评价,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教育局)
  三、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六六六滴滴涕  10.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实施小学特文化建设工程、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创建省、市级课程项目,建好用好课程基地、校外综合实践基地。
深入开展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等专题教育,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团市委、市科协、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11.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按照要求开齐上好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的教育资源。对于严重缺少专业艺体教师的地区,细致摸底、积极调研,采取帮扶支教、区域内跨校代课、培养小学全科教师等办法,制定专项方案予以解决。创新课外体育活动载体方式,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培养学生审美素养。开展体育、艺术类特学校创建,力争每个学校都有一个以上的特项目。(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48: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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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学校   教育   建设   推进   城乡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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