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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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14.03.20
【字 号】豫交文〔2014〕173号
【施行日期】2014.03.20 泥鳅工厂化养殖技术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豫交文〔2014〕17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落实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更新管理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改进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我省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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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衔接顺畅、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道路客运网络,使城乡道路客运分工更加明晰、发展更加协调、衔接更加紧密、服务更加周到、保障更加到位,充分发挥道路客运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行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等三大战略规划的实施。液冷服务器
  2.具体目标
  科学调配城际客运资源。依据不同消费人需求,科学调配城际客运资源,合理确定运力规模和停靠站点,加强动态监控,引导有序竞争,一方面依托高速公路建设一个优价优质、快速直达的商务化城际客运系统,另一方面依托普通公路建立一个运营稳定、服务便捷的大众化城际客运系统。2016年前,各省辖市之间应开通快速直达客运。
  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优化运营网络、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覆盖广度、通达深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发展快速公交,建设专用通道,使用环保车型,推广公共自行车,进一步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在继续推
进郑州市、新乡市“公交都市”创建活动的同时,2014年至2016年选择部分市、县(市、区)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2020年前实现省辖市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郊区主要乡镇。
  增强城乡客运市场竞争优势。积极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大力倡导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运行,在保证城乡居民出行基本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精品线路、特线路、旅游线路、专用线路,依托普通公路逐步建设一个经营灵活、服务多样的城乡客运系统,并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及其他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强化大众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优势。2016年前城乡道路客运公司化经营比例要达到40%,2020年前公司化经营比例要达到70%以上。
  推进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和公交化改造。紧密联系农村众出行需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网优化,逐步整合经营实体、优化线路场站资源、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实行票价适度优惠,依托农村公路建设一个通村达镇、惠农便农的农村客运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并统一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财政保障政策。2016年前县域内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要达到30%,2020年达到60%。
  改善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完善站场智能调度。2015年前基本建成全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2020年前实现全省范围内及周边省市联网售票;2016年前所有营运车辆全部加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终端。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力求将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同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加大政策、财政、土地等支持保障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城乡联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管理结构,不断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出行需求。
  (二)规划引领、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建设规划和交通运输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城乡道路客运网络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规划、同步发展,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改善通车条件,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和农村客运快速发展。
  (三)统筹资源、市场运作。注重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因地制宜地整合城乡道路客运资源,优化网络结构,鼓励原有经营实体重组并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乡道路客运业,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集约化、网络覆盖全域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改进经营、创新发展。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条件和众出行需求,探索切合实际的发展方式、经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短途班线客运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参照城市公交运营模式,循环发车、节点上下,方便沿线居民出行,逐步形成高速公路上以城际直达快运为主,普通公路上以城乡客运、短途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为主,县域内特别是乡镇以下地区以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和公交化改造为主的新型城乡道路客运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编制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规划,促进网络衔接
  1.认真编制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城乡客运和农村客运的各种站点设施,按照“统筹规划、综合利用、无缝衔接、方便换乘”的原则,统一规划功能齐全、层次合理的换乘枢纽,合理确定和调整线网布局、运力结构,加强各种
道路客运方式之间的衔接,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2.认真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稳步拓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鼓励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向城市周边的县城、重点乡镇以及主要人流集散点延伸,逐步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城区和郊区范围内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区,应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短途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发展镇村公交。曲轨侧卸式矿车
  3.认真编制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据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规划,修改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要纳入城市及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同步编制、修编和实施。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高路网技术标准,完善路网布局和安保设施。结合城乡道路客运线网规划优化各级客运站布局,逐步形成衔接紧密、功能完备、通达顺畅的城乡道路客运站点网络。
  (二)统筹改善城乡道路客运运营模式,提升普遍服务能力
  1.改进城际、城乡客运的运营模式。在发展城际快速直达客运的同时,依托普通公路,在
客运量大、距离适中的毗邻城市间可以借鉴城市公交的运营服务方式,对传统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有效覆盖沿途乡镇。具备城市间专用通道的,可以使用公共汽车。
  2.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确保各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
  3.改善农村众出行条件。通过新辟、改线、延伸现有农村客运班线,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电话预约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支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地区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推广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尼龙扣
  (三)统筹配置城乡道路客运公共资源,推进经营结构调整
  1.推进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以资产为纽带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取消挂靠经营;整合客运资源,打破地域壁垒,扶持规模、管理、服务有优势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乡道路客运业,改变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有条件的地区
可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短途班线客运经营主体的统一,但实施中应注意保护既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的融合。根据城乡毗邻地区居民出行需求,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周边短途客运班线的服务差异,明晰各自功能和服务范围,逐步取消同一线路上城市公共交通与短途班线客运并存和不平等竞争的现象。城市周边未开通短途班线客运的区域,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已开通短途班线客运的应逐步进行线网公交化改造。
  (四)统筹制定城乡道路客运标准规范,加强行业管理水平
  联合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的线路长度、车辆标准、安全监管、站点设置、服务质量考评、运营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和规范,为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提供基础支撑。对线路走向不途经高速公路,且运营线路长度较短的城乡道路客运,可以商请有关部门使用双开门车型;对途经高速公路的,不得批准设立站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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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客运   城乡   道路   发展   城市   农村   经营   公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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