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规》新的修改条款

《事规》新的修改条款
新《事规》实施以来,经过历次全路安监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其内涵和外延有了极大丰富,为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些内容,准确、全面地对进行事故定性定责,现对内容已经扩展并在日常值班工作中已经执行的部分条款再次进行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贯彻执行。
■《事规》正文修改
1.[c12事故条文减少]:原正文:“列车运行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碎裂,刹车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开裂”。
该条文修改为:列车运行过程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轮箍弛缓,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车钩连接装置等部件脱落,以及动车组走行部轴承、传动装置等破损不能继续运行。
2.[c14事故条文减少]:原正文:“接触网碰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该条文修改为:正线及到发线接触网接触线、承力索断线,腕臂折断,倒杆或塌网。
3.[c25事故条文减少]:原正文:“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引致列车闯红灯运转。该条文修正为:漏发错发、凿传错传、漏输错输调度命令以及漏设错设速度限制标志引致列车闯红灯运转,列车运行监控装置、列车闯红灯防护系统速度控制数据错误上线运转。
4.[第三十一条文修改]:原正文:“发生一般b类以上、重大以下事故(不含相撞的事故),涉及其他安全监管办辖区时,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发出电报通知相关安全监管办。相关安全监管办接到电报后,应当立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
该条文修正为:出现通常b类以上、关键性以下事故(不不含追尾的事故),牵涉其他安全监管筹办辖区时,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筹办应在事故出现后12小时内收到电报通告有关安全监管筹办。有关安全监管筹办收到电报后,应立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
发生移动设备故障构成的一般d类事故,涉及其他安全监管办时,相关安全监管办应配合事故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材料移交发生地安全监管办。
5.[第四十一条文修正]:原正文:《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轻易经济损失。(三)事故出现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六)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该条文修改为:《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组共同组成及调查过程。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中断行车时间、设备损坏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出现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废气抽排系统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七)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6.[第四十九条文修改]:原正文:“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
单向排水阀事故责任分成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关键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该条文修改为: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分成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关键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根据事故情形,可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7.[第五十一条文修改]:原正文:“因设备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该条文修改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及劳动纪律、作业纪律造成的事故,定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因设备管理疏于导致的事故,的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事规》表述减少及修正1.[c12事故条文减少表述]:此条文并无表述。原正文:“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碎裂,刹车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开裂”。
改后正文:列车运行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轮箍弛缓,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车钩连接装置等部件脱落,以及动车组走行
部轴承、传动装置等损坏无法稳步运转。
此条文增加解释为:部件脱落:系指部件折断、脱离安装位置、丧失基本功能。
卫生香2.[d21事故条文减少表述]:此条文并无表述。原正文:“行车设备故障耽搁本列于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搁本列于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科粉线)。”
此条文增加解释为:设备故障:包括铁路信息系统、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故障或破损耽误列车,按本项论;c14事故以外的接触网故障,按本项论;行车设备设施火灾耽误列车,按本项论;同一设备重复发生故障,按累加时间计算;设备管理单位事先检查发现线路设备故障,采取限速或停车措施的,不按本项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故障,不按本项论。
3.[修正第2条文表述]:原文表述:“客运列车:系指客运列车(不含动车组)、按
客运办理的折返空客车车底及其他列车”。
此条文修改解释为:客运列车:系指旅客列车(含动车组),按客运办理的回送空客
车车底、动车检测(确认)列车及其他列车。包括国际旅客列车。
超高压食品4.[修正第5条文表述]:原文表述:“其他障碍物:系指入侵铁路限界及线路,并影
响铁路行车的动态及静态物体。”
此条文修改解释为:其他障碍物:系指侵入铁路限界及线路的动态及静态物体(不含
c13、c17项事故情形)。
5.[修正第6条文表述]:原文表述:“追尾:系指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转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互碰到、撞到、碾,导致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毁。”
此条文修改解释为:相撞:系指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互碰、撞、轧,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损坏。
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他障碍物入侵铁路限界及线路,虽未出现碰到、撞到、碾,亦
按本项论。
6.[修改第19条文解释]:
原文表述:“未准备好四音:……(3)邻线的机车车辆越过警冲标。……”
此条文修改解释为:未准备好进路:……(3)邻线的机车车辆越过警冲标或压轨道
绝缘。……
7.[修正第22条文表述]:原文表述:“机车车辆误闯区间或站内:系指以进站信号
机或东站界标为界,机车车辆由站内误闯区间或由区间、专用线误闯站内,在区间岔线内丝光机
逗留的机车车辆滚往正线越过警冲标,亦按本项论。”
此条文修改解释为: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系指机车车辆在站内、专用线、区间
岔线内溜逸越过轨道绝缘、警冲标或信号机,或在区间溜逸,客车在站内溜逸。
8.[修正第24条文表述]:原文表述:“停用折角塞门收到列车或运转中停用折角塞门:列车前端越过出来东站信号机或警冲标摸入。
采用双管供风的列车因错接风管发出列车,按本项论。”此条正文修改为:列车运行
过程中关闭折角塞门。此条文修改解释为:列车运行过程中关闭折角塞门:系指列车运行
过程中因违法、违章导致折角塞门关闭或制动主管堵塞。
使用双管供风的列车因错出营管收到列车,按本项论。9.[修正第30条文表述]:原
文表述:“挤到道岔:系指车轮挤过或挤坏道岔”。
此条文修改解释为:挤道岔:系指车轮挤过或挤坏道岔,包括擅自越过关闭的调车信号机。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1:30: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16530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事故   列车   设备   条文   机车车辆   系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