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鼎禾盛食品科技(集团)公司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3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5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二、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
(一) 卫生间要求
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更衣场所要求
1.更衣场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2.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在门口处宜设有洗手设施。
(三)库房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3.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4.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真空集热管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5.除冷冻(藏)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四)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2.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五)供水设施要求
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六)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3四甲基环丁烷.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
(七)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门窗应按本条第二项规定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3.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4.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八)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冷冻(藏)库房应使用防爆灯。
(九)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2.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十)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十一)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led外露灯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2.食品处理区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设备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过程控制
一、采购验收要求
1汽水分离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要符合要求。
3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二 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4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三 烹饪要求
1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四 备餐及供餐要求
1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2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3使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4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五 食品再加热要求
1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3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六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1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七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3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 食品留样要求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九 贮存要求
1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粉煤灰水泥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
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十 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做到日产日清。
十一 记录管理要求
1人员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记录。
2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
4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二 投诉受理要求
1.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2.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一、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2.食品贮存不当。如熟制高风险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温度下长时间贮存。
3.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饪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
4.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5.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
6.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或生长环境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食用前有毒农药或兽药残留剂量较多。
2.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未去除。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
3.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
4.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鱼。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方法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和关键点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病原菌污染、控制病原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紫外可见漫反射光谱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病原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或防止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病原菌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量当餐食用;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的主要措施。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
行清洗消毒。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1:3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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