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


背景技术:



2.生物质气是以农林废弃物(废旧木柴、树枝,果壳、秸秆、稻壳、蔗渣、食用菌渣、禽畜粪便等)生物质为原料,在不完全燃烧条件下经过干燥、裂解、氧化、还原等一系统物理化学反应,致使较高分子量的有机碳氢化合物链发生裂解,变成较低分子量的碳、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和少量低分子碳氢气等可燃气体。其他成分为氮气、二氧化碳、水分、焦油和颗粒物等。气化产生的低热值可燃生物质气体为粗燃气,经过滤、净化后可得到可以直接燃烧利用的生物质气体。
3.热裂解制作生物质气工艺流程为:以生物质为原料,以空气为气化剂(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底部通入适量的空气),在燃烧高温反应后(通常300℃-1000℃)把有机物挥发分解为气体和固体碳物质。生物质热解是在高温无氧或者厌氧条件下进行产气的过程,具体可参见气化和热解部分。在高温热裂解作用下,较高分子量的有机碳氢化合物分解产生较低分子量的气体,例如氮气、甲烷、乙烷、二氧化碳等,氢气和一氧化碳则是由水蒸气和碳高温反应还原产生。
4.生产生物质燃气的容器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生物质原料通过给料装置输送到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气化反应所需的空气由引风机由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底部引入,空气与生物质原料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进行燃烧高温裂解反应并产生生物质气,生物质气中含有少量的o2,生物质气中含少量氧气不会燃爆或爆炸。因生物质气是可燃气体,如生物质气与随原料进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空气发生混合,当燃气混合浓度合适时极易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发生爆燃或爆炸。为了防止生物质气与空气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混合,需要将随原料进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空气快速引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可行的方式是将生物质原料按一定厚度铺满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底部,当气化所需的空气由底部引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空气中的氧气与生物质碳层燃烧反应产生生物质气,生物质气由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顶部或上部侧壁排气口被引风机引出。但是当原料被输送至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时,混合在原料中的空气由进料口被引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因此有必要将这部分空气及时排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排出空气的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包括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所述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具有给料口和排气口,所述排气口连接有燃气管道,燃气管道的另
一端连接有引风机;还包括防燃爆管道,所述防燃爆管道一端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相连,另一端与燃气管道相连,以此将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和燃气管道二次连通。
8.优选的,所述防燃爆管道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上的安装位置高于给料口的位置,用于由给料口进入的空气尽快由防燃爆管道排出。
9.优选的,所述防燃爆管道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安装位置位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顶部或靠近顶部的侧壁上,均有利于空气的排出。
10.优选的,所述排气口设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顶部,所述燃气管道靠近排气口的一段竖直设置,使气化炉产生的生物质气更快的离开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降低因燃气滞留而造成的燃爆隐患。
11.优选的,所述防燃爆管道与燃气管道靠近排气口的竖直段侧壁相连。
12.优选的,所述防燃爆管道与燃气管道呈夹角装置,避免燃气管道内的压力大于防燃爆管道的压力而导致防燃爆管道的流速低效果差的情况。
13.优选的,所述给料口设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侧壁上,利于原料的连续输入。
14.优选的,所述给料口连接螺旋式给料装置。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包括的防燃爆管道连接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和燃气管道之间,有效将随原料投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过程中的空气快速排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避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燃气与空气的混合,防止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发生燃爆或爆炸。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7.附图标记:1-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2-给料口;3-排气口;4-燃气管道;5-引风机;6-螺旋式给料装置;7-1侧壁式防燃爆管道;7-2顶部式防燃爆管道;8-空气。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包括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具有给料口2和排气口3,排气口3设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的顶部,排气口3连接有燃气管道4,燃气管道4靠近排气口3的一段竖直设置,燃气管道4的另一端连接有引风机5,用于将产生的生物质气引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供燃烧器使用,防燃爆管道与燃气管道4呈夹角装置。给料口2设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的侧壁上,给料口2连接螺旋式给料装置6。因给料螺旋向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喂料过程中可能将空气引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故增加防燃爆管道,防燃爆管道一端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相连,另一端与燃气管道4靠近排气口的竖直段侧壁相连,以此将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和燃气管道4二次连通,利于空气的排出。防燃爆管道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上的安装位置高于给料口2的位置,位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的顶部或靠
近顶部的侧壁上,如图1所示的防燃爆管道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侧壁式防燃爆管道7-1,另一种是顶部式防燃爆管道7-2,两种形式的防燃爆管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或同时使用。
20.本实施例中空气8由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的底部进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内的高温作用下与由给料口2进入的原料发生热裂解反应,产生生物质燃气如h2、ch
4、
co和其他气体no
x
、co2等并由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的顶部或上部侧壁排出。因生物质燃气是可燃可爆气体,当与空气汇合到一定浓度比例时,在高温及有限空间下极易发生燃烧或者爆炸。正常情况下燃气位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上方,空气从炉排底部被引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空气经过氧化层,还原层,裂解层与生物质燃烧反应氧气被消耗殆尽,不易发生燃爆。但给料时会有少量空气随原料进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为防止该部分空气与燃气接触混合,需要尽快将其排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由此引入了防燃爆管道。本实施例提供的防燃爆管道,其连接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和燃气管道4之间,有效将随原料进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的空气快速排出,避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内燃气与空气的混合,防止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1内发生燃爆或爆炸。
2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技术特征:


1.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所述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具有给料口和排气口,所述排气口连接有燃气管道,燃气管道的另一端连接有引风机;还包括防燃爆管道,所述防燃爆管道一端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相连,另一端与燃气管道相连,以此将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和燃气管道二次连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燃爆管道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上的安装位置高于给料口的位置。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燃爆管道在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安装位置位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顶部或靠近顶部的侧壁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口设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顶部,所述燃气管道靠近排气口的一段竖直设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燃爆管道与燃气管道靠近排气口的竖直段侧壁相连。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燃爆管道与燃气管道呈夹角装置。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料口设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的侧壁上。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料口连接螺旋式给料装置。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包括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具有给料口和排气口,排气口连接有燃气管道,燃气管道的另一端连接有引风机;还包括防燃爆管道,防燃爆管道一端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相连,另一端与燃气管道相连,以此将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和燃气管道二次连通。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给料防燃爆装置包括的防燃爆管道连接于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和燃气管道之间,有效将随原料投入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过程中的空气快速排出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避免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燃气与空气的混合,防止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本体内发生燃爆或爆炸。发生燃爆或爆炸。发生燃爆或爆炸。


技术研发人员:

傅岩梅 陈金永 周宏者 李德宇 陈永毅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浙江润昇宏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6.06

技术公布日:

2022/11/21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1:24: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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