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
企业(单位)名称 (盖章)
报告书填写注意事项
导线测量法1、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整齐。
2、情况具体、真实,数据计算准确。
3、另附材料用纸应与报告书规格相同。
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
一、为促进企业合理用水,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推动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制定本目标导则。
假山的堆叠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应当遵守本目标导则。
三、根据建设部、国务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1996] 593号),建设部CJ21-87《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等有关标准规定,制定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四、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节水型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五、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指标见附表一,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见附表二。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各项定事考核指标均不得低于各项考核指标的最低标准水平,其中定量考核指标中的1、2、4、5、8项的最低标准比标准水平低五个百分点,3项最低标准不得低于1%,6、7项最低标准不得高于5%。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水平的都具有否决权。
六、节水型企业(单位)采取百分制的考核办法。节水型企业的定量考核指标为50分,基础管理指标为50分。节水型单位的定量考核指标为40分,基础管理指标为60分。总分达到
90分以上的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凡工业生产用水统计中,应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万元产值取水量指标的均按企业标准考核。其他的一律按单位标准考核。
七、对于有空项(如无自备供水设施)的企业(单位),可按其余项目达标情况进行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后总得分=×100
八、节水型企业(单位)由当地节水管理部门依据本目标导则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考核。达标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由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部城市节水办公室备案。
九、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获得节水型的企业(单位),需要新增用水量的应优先考虑,对其节约的用水量可留作企业(单位)发展的用水指标。
十、各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对节水型的企业(单位),应不定期的进行复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应申报原审批部门撤消其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
1、生活用水有包费制的;
2、供汽锅炉冷凝水不回收的;
3、间接冷却水有直排的;
4,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的;
5.单位产品取水量或万元产值取水量高出全国先进水平50%以上的;
6.未按有关规定擅自开采城市地下水的;
7,未按规定缴纳地下水资源费等有关费用的;
8,本年度中累计五个月以上超计划用水的。
十二、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人员应秉公办事,认真执行行业廉政管理规定,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工作一律从简,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十三、本目标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简况:
企业(单位) 名 称 | | 地 址 | |
自制室内单杠水平衡测试 时 间 | | 汽结构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时间 | |
上级主管部门 | | 管水部门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 | | |
二、创建工作总结(附后)
三、自查情况:
(一)定量考核指标:(数据可来源于水平衡报告书或计量台帐、报表)
以下三项为工业企业填报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自查得分
计算公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工业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100%
= %
其中:工业取水量 万立方米
工业重复利用量 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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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冷却水循环率 % 自查得分:
计算公式: 间接冷却水循环量
间接冷却水取水量+间接冷却水循环量 ×100%
= %
其中:间接冷却水取水量 万立方米
间接冷却水循环量 万立方米
3、万元产值取水量递减率 % 自查得分:
计算公式: 上年万元产值取水量— 当年万元产值取水量
上年万元产值取水量 ×100%
= %
其中:上年万元产值取水量为 立方米/万元
当年万元产值取水量为 立方米/万元
以下五项,企业、单位均需填报
4、水表计量率 一级表 % 自查得分:
二级表 %
三级表 %
计算公式: 二级表水量之和
二级表计量率 = 一级表水量 ×100% =
三级表水量之和
三级表计量率 = 二级表水量之和 ×100% =
其中:一 级 表 水 量 立方米
二级表水量之和 立方米(共 块表)
三级表水量之和 立方米(共 块表)
带三级表的二级表水量之和 立方米(共 块表)
5、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 % 自查得分:
计算公式: 碎片文件 居民生活用水户已装水表数
二级表计量率 = 居民生活用水户应装水表数 ×100% =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户应装水表数 块
居民生活用水户已装水表数 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