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额定井深钻柱质量的提升钩速要满足0.5~0.6 m/s(100~120 ft/min)的要求,以此考虑机械和绳系效率后来决定绞车输入功率。超深井钻机这一钩速还要高些。 d) 功率为735 kW(1 000 hp)及其以上的绞车,钻井绳数一般采用8或10绳;功率为550 kW(750 hp)以下采用6绳。 e) 通常最大绳数比钻井绳数多4或6绳,以得到较大的载荷增益。 f) 钻井时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下套管不小于2。 g) 功率为735 kW(1 000 hp)及以上绞车的滚筒尺寸其直径与绳径比,一般为20倍或大一些,钻井时起一28 m(93 ft)立根在滚筒上缠绕不超过3层;下套管用最大绳数起1立根则到第4层,但未有到5层上去的。层数太多对钢丝绳寿命不利。 h) 游动系统效率计算公式[1] ηT=k(1-kn)/[n(1-k)] 式中,k为1根绳和滑轮效率;n为悬吊绳数。 k值有取0.98,0.97,0.96等。API取0.96,National公司取0.972,Emsco公司按API取0.96。对这2种k值各绳系数效率见表13。 i) 功率为550 kW(750 hp)及以上的绞车总体结构一般采用3轴结构(输入、变速、滚筒),从输入轴至滚筒轴的绞车机械效率取0.904。 j) 为考虑钻井安全,在钻井绳数下绞车最低 档(Ⅰ档)速度的配置要满足当柴油机可能出现故障时,用输入功率的1/2或1台柴油机功率能以一定的钩速提起额定井深钻柱质量(National这一钩速为0.15~0.2 m/s,30~40 ft/min)。 3 1999年修订标准技术分析 3.1 额定井深与井深范围 修订标准将钻机划分为9级。其中部分钻机额定井深对应原标准井深有所调整,如ZJ32型调整为ZJ40型,ZJ45型调整为ZJ50型,ZJ60型调整为ZJ70型,ZJ80型调整为ZJ90型等(见表2)。这与美国多数公司将1 000 hp绞车定为3 660~4 420 m,1 500 hp 定为4 900 m,2 000 hp 定为 6 100 ~6700 m,3 000 hp定为9 144 m等是一致的。如此处理对我国钻机出口和对外承包钻井工程有利。 修订标准井深范围其下限是额定井深的50%~70%,也与美国多数公司一致。这是一种通常作法,并非经济性论证的结果。 3.2 绞车功率与钩速 修订标准确定每级钻机的绞车额定输入功率均不低于美国,提升额定井深钻柱质量(以下简称钻柱载荷)的钩速也不低于美国,达到0.50~0.63 m/s(98~124 ft/min)。钩速按下式计算。 vH=75PR.ηDW.ηT/FH=75PH/FH, 式中,vH为大钩提升钩速,m/s;PR为绞车额定输入功率,hp;PH为大钩钩功率,hp;ηDW为绞车机械效率,取0.904;ηT为钻井绳数时的游动系统效率(按表13,National公司值);FH为额定井深钻柱载荷kg,对41/2英寸钻杆,FH=30 kg/m×该额定井深;对5英寸钻杆FH=36 kg/m×该额定井深。 计算结果与美国对比见表14。ZJ10型~ZJ120型钻机的钩速分别达到107,118,108,98,98,114,110,124,124 ft/min。5英寸钻柱的钩速也达到同样水准。 表14 绞车功率与钩速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