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餐具企业技术标准规范2020版

Q/ CZZX 郴州专鑫竹森科贸有限公司标准
Q/CZZX 002—2020
竹餐具
郴州专鑫竹森科贸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郴州专鑫竹森科贸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郴州专鑫竹森科贸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郴州专鑫竹森科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红专
I
竹餐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餐具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竹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而成,用于加工食物或摄取食物的竹餐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β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T 19790.2-2005 一次性筷子第2部分:竹筷
GB/T 23778-2009 酒类及其他食品包装用软木塞
GB 3160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SN/T 2204-2015 食品接触材料木制品类食品模拟物中的测定气相谱-质谱法
3 定义
自攻丝3.1
竹餐具
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竹器具,包括、盘、碟、刀、叉、签、勺、铲、碗等。
3.2
变 
1
成品上的斑、污迹、枯焦等非正常泽。
3.3
端面损伤 
端面竹材纤维开裂、缺损。
3.4
毛刺 
成品上可能造成刺、划伤的竹纤维束。
4  产品分类
4.1  日用竹餐具按用途可分为一次性竹餐具、家用竹餐具食品接触用竹餐具。
4.2  日用竹餐具按有无油漆涂饰可分为涂饰竹餐具和未涂饰竹筷餐具。
5    技术要求
5.1  材料
5.1.1 原材料应无毒、无害、无污染,且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1.2  所用添加剂等辅助材料的品种、使用范围及用量应符合GB 9685规定。
5.1.3  不应使用下列原材料、助剂、涂料及化学制剂:
a)失效、变质、霉变或被污染的材料;
b)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c)回收再生材料;
d)荧光增白剂。
5.2  感官
应符合以下要求:
a)无异味;
b)表面无油污、尘土、霉变、虫蛀、腐朽其他异物;
c)表面洁净、光滑,无毛刺;
d)经涂饰处理的产品表面平整、泽均匀、无气泡。产品经迁移试验浸泡后,涂层无龟裂,无起泡,无脱落。
5.3  尺寸
产品尺寸及公差要求见表1。
2
表1 尺寸及公差要求
序号项目尺寸mm 公差mm
≤100 ±1.0
100~270 ±2
1 尺寸
≥270 ±3 5.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要求见表2。
表2 微生物指标要求
序号项目要求
1 大肠菌/(MPN/50 cm2)不得检出
2 致病菌不得检出
3 霉菌/(cfu/g)≤50
5.5  理化指标
指标要求见表3。
表3 理化指标要求
序号项目要求
1 含水率/(%)≤10
2 噻苯咪唑/(mg/kg)≤10
3 邻苯基苯酚/(mg/kg)≤10
4 联苯/(mg/kg)≤10
5 抑霉唑/(mg/kg)≤10
6 二氧化硫浸出量(以SO2计)/(mg/kg)≤300www.wifiok.info
7 重金属(以Pb计)/(mg/kg)
4%乙酸(体积分数)(煮沸0.5 h,再室温放置24 h)
≤1
8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
蒸馏水(煮沸0.5h,再室温放置24 h)
≤10
智能飞行器技术
9 总迁移量/(mg/dm2)
4%(体积分数)乙酸、含酒精饮料模拟物、植物油(煮沸0.5 h,
在室温放置24 h),
≤10
10 氧化剂残留量/(mg/kg)≤20
11 (mg/kg)不得检出
注1:序号为7、8和9的项目仅适用于经涂饰处理后的竹筷。检验序号为7、8和9的项目时,应对同一件样品或其进行三次迁移试验,每次均使用一份新的食品模拟物,并以第三次迁移试验测定结果为依据进行判定。五方通话系统
注2: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型的劣变。
3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
采用目测或鼻嗅方法。
6.2    尺寸
用直尺或游标卡尺量取试样的最长处,测量三个试样尺寸的平均值做为测定结果。
导布辊6.3    微生物指标
6.3.1  制样
按GB 14934规定的采制样方法进行。
6.3.2  大肠菌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
6.3.3  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及GB 4789.11规定的方法进行。
6.3.4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
6.4    理化指标
6.4.1  含水率
按GB 19790.2-2005中6.4.4.2规定的方法进行。
6.4.2  噻苯咪唑、邻苯基苯酚、联苯、抑霉唑
按GB 19790.2-2005中6.4.4.3规定的方法进行。
6.4.3  二氧化硫浸出量
按GB 19790.2-2005中6.4.4.4规定的方法进行。智能婴儿床
6.4.4  重金属
按GB 5009.156和GB 31604.1方法进行预处理,按GB 31604.9的要求进行测定。
6.4.5  高锰酸钾消耗量
按GB 5009.156和GB 31604.1方法进行预处理,按 GB 31604.2的要求进行测定。
6.4.6  总迁移量
按GB 5009.156和GB 31604.1方法进行预处理,按GB 31604.8的要求进行测定。
6.4.7  氧化剂残留量
按GB/T 23778-2009中6.11的要求进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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