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2.31
∙【字 号】晋市政办〔2020〕82号
∙【施行日期】202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放电棒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晋市政办〔2020〕82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市政办〔2017〕110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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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包络
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陶瓷展架
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防范为主,加强监控;依法管理,规范有序;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5 事件分类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要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一、有害程序事件: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二、网络攻击事件: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三、信息破坏事件: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四、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指通过互联网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
五、设备设施故障事件: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六、灾害性事件:指由于不可抗力对信息系统造成物理破坏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水灾、台风、地震、雷击、坍塌、火灾、、战争等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七、其他信息安全事件:不能归为以上6个基本分类的信息安全事件。
1.6 事件分级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要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和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一、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一)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二)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环网
(三)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一)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
(二)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三)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吸附剂再生 (一)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
(二)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
(三)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四、除上述情形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网络与信息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网络与信息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大数据局局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晋城军分区参谋长。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机要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国家安全局、晋城军分区、国网晋城供电公司、中国铁塔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根据网信突发事件实际情况,指挥长可随时增加市直有关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预警工作进行及时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与结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指导全市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批准市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分析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总结培训、演练、指导、协调评估、督导检查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