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飞机步骤

飞机流程:
1、到机场。你要注意时间,因为航空公司规定航班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所以你最好在起飞前1个小时到机场。
2、办登机手续(也就是换登机牌)。看看你的航班在哪个柜台办理,机场都有显示屏告诉你哪个航班在哪个柜台,到相应柜台,将机票、身份证交给机场值机人员。如果你有大件行李,就在这里托运,经济舱20公斤以内的行李是免费的。要注意托运的行李不要夹带违禁物品,办完登机手续,值机人员会将机票的旅客联、登机牌、行李票,身份证退回给你。
3、过安检。到安检通道,通道口有个安检柜台,你将机票的旅客联、登机牌、身份证交给安检员,安检员审核没问题会在登机牌上面盖章。然后过安检门,随身带的物品要从安检门旁的X光安检机过去,你自己要从安检门通过。安检没问题就进候机厅。
4、候机。通过安检后,看看你登机牌上面会标明你的航班在哪个登机口登机,到与登机口对应的候机厅,几号登机口就在几号候机厅候机。每个候机厅的位置,机场都会有显示屏显示,不清楚可以问机场服务人员。到候机厅就在那里休息吧,等广播通知登机。如果你抽烟的话,可以到吸烟室吸烟。记得注意听广播啊。
5、登机。听到登机广播后,在登机口会有服务人员撕登机牌,你就到登机口将登机牌交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从登机牌撕一小块,其他部分交回给你,你持登机牌跟着别人上飞机吧。注意你所乘航班的登机时间和起飞时间,登机时间一般是比起飞时间提前25分钟,起飞时间一过,你的登机资格将被取消。
6、机上位置。登机牌上标明有你的位置,如:5D、11C什么的,数字代表第几排,每排的座位是按A、B、C、D、E、F。。排的,飞机上的座位号标在放行李的舱壁(座位上方)。到你的位置坐下,扣上安全带,起飞前关掉手机。
7、餐食。在飞行时,航空公司有免费饮料派发,长航线如在进餐时间,会有免费餐食供应(就一个盒饭,不好吃,量也少),短航线就派点心。
8、到达。飞机到达目的站后,如果你托运有行李,记得去取行李,在往出口的通过上会有取行李的地方。
木薯干第六步、乘坐飞机注意事项
登上飞机,飞机关闭舱门后你就要开始您的飞行过程。飞机的飞行过程是指从飞机为开始飞行而关闭舱门时刻起至飞机结束飞行后而打开舱门时刻止的所有时段。乘坐飞机的注意事项:
(1)、乘坐中国民航班机禁止旅客使用手机,确保处于关机状态。飞机上请勿使用手机,尤其是起飞和降落阶段。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还有:对讲机、遥控玩具和其他带遥控装置
的电子设备、计算机、音频播放机(收录机、CD播放机、MD播放机、MP3播放机)、视频录放机(摄像机、VCD、DVD影碟机)、电子游戏机等。
(2)、随身携带物品可放在头顶上方的行李架上,较重物品可放在座位下面。但不要把东西放在安全门前或出入通道上。
(3)、如发生误机,最迟应在航班离站后的次日中午12点(含)以前到乘机机场确认。此后如果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各航空公司将在航班有可利用座位的条件下予以办理,免收误机费一次。
(4)、按登机牌确定的位置就座,尤其是你乘坐的是小型飞机,这与飞机的载重平衡有关。
(5)、不要随意触动紧急出口等安全设施。
(6)、不要将机上救生衣等设备带走,目前国内各航空公司均有在客舱出口安装探测设备,如有这种行为,航空公司都有相应处罚。
(7)、如需改变行程,或飞机经停某机场时,而你的目的地未到,千万不要不辞而别,这将严重影响航班运作,即使你没有托运行李。如需改变行程,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半轴螺栓(8)、乘坐飞机时候,请您不要和机组人员、其他旅客、朋友开关于安全的玩笑,这有可能引起飞机立刻返航或就近作紧急降落。
民航局关于行李托运的规定如下(国内的):
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
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
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 %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第四十三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 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 %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 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第四十四条 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或其他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
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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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按承运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
(二)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三)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小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
第四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应拒绝收运;如已承运,应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退运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
(二)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附加价值费。
第四十八条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承运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不承担责任。旅客行李延误到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接送达旅客 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承运人挂失。旅客如果要求领取行李,应向承运人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在领取行李时出具收据。如在声明挂失前行李已被冒领,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无法交付的行李,自行李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 天仍无人领取,承运人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行李运输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该
校园网管理系统航班经停地或目的地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会同旅客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尽快查明情况和原因,并将调查结果答复旅客和有关单位。如发生行李赔偿,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办理。因承运人原因使旅客的托运行李未与旅客同机到达,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应给予旅客适当的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 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 元时,按实际价值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负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 元。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
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公务用:手,步、冲锋、机、等。
2.民用,、猎、、麻醉注射、发令等。
3.其他支:样品。道具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支、械具:、催泪、、电击器、防卫器等。
滚动鼠标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照明弹、、烟幕弹,信号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非电导爆系统、等。
3.烟火制品:、烟花,爆竹等。 车载硬盘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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