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值差管理规定(20090731修订)

热值差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对热值差管理的要求,在原2008年热值差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在征求相关方有关补充意见后,并根据机组变动和机构变动情况,特修订本规定。
一、职责和基本分工
1、燃料管理中心310MW进厂煤和皮带煤热值差的责任部门,负责进厂煤的验收管理,负责310MW皮带煤的取样、制样和封存待查样的工作;负责进厂煤采、制、化验设备运行、巡视和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进厂煤采、制、化验设备能够连续健康运行。
2、发电部是310MW皮带煤和入炉煤的热值差责任部门,负责310MW皮带煤的化验工作,负责310MW机组皮带煤取样、制样的参与和监督。
3、燃运部负责皮带取样装置,确保皮带取样装置能够连续健康运行。
4、纪检审计部负责对进厂煤、皮带煤和入炉煤的采制等情况进行监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5、总工办负责对进厂煤和皮带煤、入炉煤的采、制、化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进厂煤和皮带煤、入炉煤的采、制、化设备运行、检修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有关取样管理规定
1、设备运行与维护:310机组皮带头部采样装置运行责任部门是燃运部,维护责任部门是设备管理部。头部采样机应与皮带运行同步,实现连锁运行。皮带头部采样装置故障时,应停止采样装置故障对应的皮带运行,从另一条皮带上煤。燃运运行人员要加强对皮带头部采样装置的巡视,发现故障时要立即通知值长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检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包括节假日)到现场进行消缺。当两条皮带头部取样装置均出现故障时,燃运运行人员应立即通知值长、燃运部主任、燃管中心主任、设备管理部主任、总工办主任、运行副总工。燃运人员须每班巡视一次皮带采样机的运行情况,并有运行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填写缺陷单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为防止采样装置余煤返回管出料口的余煤长时间堆积(会导致余煤返回皮带过载跳闸),需在皮带采样机运行过程中每半小时将#10铝合金橱柜柜体甲带运行1-3分钟。皮带采样机装置机械传动部分需定期加油检查。燃管中心取完样后,必须将装置方式置于“远控”模式运行。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通知燃运处理。燃管中心根据采样量多少需
调整时,向总工办说明情况提出申请,由总工办通知设备部进行调整,燃管中心和发电部参与。违反上述规定,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收集煤样:收集煤样由燃管中心负责,发电部化学人员监督。每个运行班下班前半个小时,燃管中心与化学人员共同到集样房收集煤样,保存在采样现场;离下班前20分钟还未到达现场,由另一方通知总工办副主任或锅炉主管,总工办查实后对迟到一方每次考核100每天早上730,燃管中心负责、发电部化学人员监督将前一天三个运行班采的煤样运回制样室,按MIS中甲、乙带上煤量比例称重,再混合在一起后进一步细制。发现取样装置取样量异常时由燃管中心负责通知值长,值长联系燃运部检查设备是否有堵塞等异常情况。燃运部负责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每班甲、乙带煤量、设备运行异常情况及时间
3制样:制样操作步骤按照厂有关制样规定执行,人工掺合三遍以上,使用机械破碎,二分器缩分。由燃管中心准备记录本并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班组、采样时间、机组运行方式、取样数量、采样操作员、监督员签名等,由发电部取样人员和燃管中心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对记录内容有异议一方可以附件说明并汇报总工办,记录不完整或应签字而未签字的每次考核50元。制样操作未按照厂有关制样规定执行,发电部应汇报总工办,总工办查实后,燃管中心必须按规定重新制样并每次考核燃管中心100元。
4、分析样的处理:保留一份3 mm存查样,另将0.2 mm分析煤样分为三份,一份为存查样,一份交发电部化验室化验,一份交燃管中心化验室化验。
5、皮带煤的全水分样以皮带样水分加修正值后的数据为准。修正值通过修正试验确定,试验周期为每10天一次。柔性霓虹灯
6发电部周一到周六每天下班前应将当天的综合样热值化验结果登录有关内部系统(目前为MIS系统),未及时登录的每次考核100元;同一皮带煤样,燃料管理中心与发电部两个化验室测得的热值相差300j/g及以内,以发电部数据为准;相差超过300j/g,由总工办送中试所或公司采制化培训基地进行化验,根据化验结果,修正上报的数据,并对偏差大的一方每次考核100元。如连续三天,发电部与燃管中心低位发热量系统偏差超过200j/g,则由总工办送中试所或公司采制化培训基地进行化验,根据化验结果,以低位发热量相差近的为准,并对偏差大的一方每次考核100元。
7、所留存查样,三天后未出现异议、未发现异常等,即前段所留样作废并将该样品处理掉。
8、集样房管理:由发电部与燃管中心共同管理,由双方加锁,除双方同时在场外,否则未加锁的一方每次考核50元。
9、观察窗口、检查门管理:所有观察窗口、检查门均要上锁,钥匙由燃运部保管,以便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如需开锁检查(修),工作完毕后须继续上锁,否则每次考核燃运部50元。
10、对当天煤样有异议的,必须在次日900以前象总工办主任或副主任提出,否则视为正常。
11豆渣搅拌机、若单个班连续一个小时以上单条皮带没有取到煤样,则定义为当班异常,当班异常必须在当班下班前由发电部和燃管中心共同确认,若一方存在异议的在下班前需向另一方提出异议,并向总工办汇报。一天连续两个班异常,则定义为当天异常。
12、当天异常,则当天煤样不制样,当天热值取前5天皮带煤算术平均值。若当班异常,则当天照常制样,异常班煤样也要入样,按正常情况处理。
13、其他情况由运行副总以上领导主持讨论确定处理方法。
C、取样方式一经确定,严禁擅自改变,只有经过运行副总或生产副总以上领导书面认可后的方法才能生效。
D310MW机组机械采皮带煤样全水份较正试验方案(先按此方案试验一个月,根据试验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
机械采皮带煤样由于存放时间长,存放环境较敞开,受环境温度影响大,水分有一定的损失,同时在制样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导致一部份水份损失。为了消除上述因素对皮带煤样全水份的影响,特制定310MW机组机械采皮带煤样全水份较正试验方案。每月的11020310MW机组机械采皮带煤样全水份作一次较正试验,试验由设备管理部组织,燃管中心和发电部共同参加。试验方案规定如下:
1机械采样
1)、试验前一天由设备管理部通知发电部和燃管中心做好人员和工具的准备工作。试验当天上午0800,设备管理部、燃管中心、化学三方人员准时在相应机组皮带机械采样室集合,并对机械采样室进行检查;
2)、将甲、乙带接样斗车或集样瓶内的余煤样清理到铁板上;
3)、确认机械采样装置工作正常。
2人工采样
1)、采样地点: 310MW机组在运行梨煤机的下煤处。
2)、采样及装样工具:由燃管中心制作一把连接牢固的铁把手铁铲,其开口宽为200 mm 长为300 mm,及装煤样用的塑料桶若干个,并于试验当天0800前准备好,并运至人工采样现场;
3)、人工采样时间:皮带运行时间段内进行,由设备管理部和燃运部联系,皮带启动前20分钟由燃运部通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再通知化学和燃管中心试验人员赶到采样现场做好采样准备。
4)、采样频率:每10分钟分甲带、乙带各采一个子样;
5)、采样部位:分布要合理,将落煤流分为左、中、右三个部位,每次采一个部位,每次
算一个子样,三次一个循环;
6)、子样质量:对煤流采样,子样的最小质量应不少于3kg
7)、每采一次样,样桶应加盖密封,样满后监督人员应在样桶上贴上封条,注明采样日期、采样皮带,采样操作员和监督员签名。
3、制样
虹膜识别设备1)、试验当天下午1500 310MW机组机械采煤样不用再缩分,将机械采煤样和人工采煤样全部运至燃管中心制样室;
2)、将机械采煤样立即用联合破碎机制样,取全水份样800克左右,装入严密的容器内,并贴好标签,注明日期和煤样名。
3)、将人工采煤样根据甲、乙带的上煤量按比例混样,掺合三次,然后用堆锥四分法缩分煤样,取分析用煤样的量大约为大半斗车。立即用联合破碎机制样,取全水份样800克左右,装入严密的容器内,并贴好标签,注明日期和煤样名。两份煤样立即交由化学人员送至化学煤化验室分析全水份。
4、化验
全水份采用快速测定法。
1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称取煤样500克(称准至1克),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摊平;
2 )、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50160℃的烘箱中,在145±5℃和不断鼓风的条件下干燥半小时,取出浅盘,趁热称重,然后进行检查性试验,每次试验15分钟,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克或者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3)、分别计算出人工采皮带煤全水份和机械采皮带煤全水份
5、校正
1)、校正系数=人工采皮带煤全水份/机械采皮带煤全水份,取2位小数,四舍五入。
2)、原煤全水份=机械采皮带煤全水份×校正系数,取2位小数,四舍五入。
3)、11020号试验得出的校正系数原则上分别用作2-10号、11-20号、21-1原煤全水份的校正系数。
4)全部试验由燃管中心和发电部人员全程参与,采制样工作由燃管中心负责,化验工作由发电部负责。试验工作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上班时间。校正系数在新的试验结果没有出来前,继续有效使用。
三、煤样化验
1、 化验应按国标进行,热值、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的实测,必须做平行试验,减少系统误差。
2、 灰分、挥发分、全硫的测试,一次最多放置四个样,不准多放,减少测试样品的放置超出恒温区带来的误差。
3、 燃运部应调整好皮带煤取样装置,减少取样误差。
四、设备校验
1、 马夫炉、烘箱、热电偶、制样设备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合格的设备才允许用于煤质检验。
2、 氧弹、温度计、天平每年应送法定计量单位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
测斜管3、 量热仪、热容量每季度标定一次,并有专用标定记录,应有标定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
五、监督管理
1、 纪检审计部有权对取样装置、取样方法、操作方法、试验数据进行不定期检查与考核。对各部门履责情况和皮带煤采制化的公平公正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与考核。
2、 发现取样方法、操作方法不正确,及时给于纠正。发现不正确按情节每人次给于本地导航50—200元的考核。
3、 查出化验数据超出允许误差、化验数据不真实,按情节每人次给于50—200元的考核。
4、 查出设备异常,设备未按期、按规定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考核相关部门500—1000元。
5、 总工办应不定期对化验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抽样结果,按照不同化验室的允许误差,根据超差大小,给于每单项每次50—100元的考核;抽样结果没有任何单项超出不同化验室允许误差的,给于100元的奖励。
6、 公司将就热值差指标对燃料管理中心和发电部进行考核,设备管理部对皮带煤取样装置的运行和维护按照一类设备对燃运部和检修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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