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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加强矿井钢丝绳的统一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 关规定,在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寿命,降低钢 丝绳损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机电管理部是提升系统钢丝绳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全矿提升钢丝绳的计划提报、审批、发放、旧绳的回收利用,在用钢 丝绳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对各区队的钢丝绳管 理进行业务指导。 其他设备使用的钢丝绳由材料组负责计划提报、 审 线切批、发放和管理。 三、 提升钢丝绳的选型
(一) 选择钢丝绳类型时应考虑提升机类型,提升负荷,使用 环境、缠绳层数等因素,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
(二)由使用单位负责选型的钢丝绳,应由使用单位进行初选, 经机电管理部审核,并报机电副总审批,审批意见原件应随设备档案 存放在机电部,复印件由使用单位保存。
四、 其他系统钢丝绳的计划提报,由各使用区队向材料组提报 使用计划,材料组负责汇总,经机电管理部进行技术选型和数量审查, 统一提报计划,计划中应注明钢丝绳规格型号、长度、捻向、使用地 点、烫贴 到货日期及其他特殊要求等内容;钢丝绳采购计划经相关审批程 序后由物资分公司组织采购,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钢丝绳。
五、 供应部负责钢丝绳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技术管理部门提 供的技术参数选购钢丝绳。
六、 新钢丝绳到货后,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钢丝绳必须原 始资料齐全,铭牌与实物一致,外观检查无明显缺陷。钢丝绳管理员 和物资管理部保管员必须认真做到入库登记、 入账。 新钢丝绳入库后 要妥善保管,防止锈蚀或者损坏。
七、 各单位领用钢丝绳时必须向材料组提出书面申请,将需用 钢丝绳型号、长度、安装地点等信息填写清晰,材料组根据申请,严 格审批。严禁未经材料组组审批私自领取钢丝绳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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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提升钢丝绳的悬挂与试验
(一) 新绳悬挂前,使用单位必须指定技术人员对新绳进行检 查,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使用要求是否一致,并对其外观进行检查。
(二) 新绳检查合格后,截取绳样进行检验。
(三) 钢丝绳经检验合格,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依据检验报告提 供的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并结合钢丝绳负荷验算钢丝绳安全系数, 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 验算结果须经机电管理部审核,报机电副总审批后方可 投入使用。
(五)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
1、新绳悬挂前必须进行检验。
2、使用中的缠绕式提升机钢丝绳必须定期试验。升降人员或者升 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 6 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
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 12 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 6 个月 检验 1 次。
3、使用中的钢丝绳经检验合格,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依据检验报 告提供的合格钢丝破断力总和,并结合钢丝绳负荷验算钢丝绳安全系 数,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验算结果须经机电部 审核,报机电副总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保管超过 1 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磁卡电表, 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 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
(一) 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对钢丝绳进行日常的检查和 维护。钢丝绳检查工应由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 并经技术培训合格者担任。 钢丝绳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明确分 工,执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二) 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钢丝绳的检查 内容应包括:断丝、 直径缩小、 意外损伤和锈蚀等情况,并注明部位。 对易损伤、锈蚀严重及断丝较多的部份应停车详细检查。
(三)主要斜巷钢丝绳每天要检查一次,检查质量标准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各轨道上下山地滚、立滚要安装齐全,做到钢丝 绳不磨轨枕、钢轨、巷帮等,绞车不运行时,钩头要进行吊挂,以免 钢丝绳锈蚀加重。
(四) 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 装置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五) 使用单位对提升钢丝绳进行的各项检查,应按要求认真 详细如实的填写检查记录。并按时交机电部存档。
(六) 钢丝绳月检时,除包含日检全部内容外,还应详细检查 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钢丝绳从滚筒到天轮段,详细检查绳卡 处有无断丝,用游标卡尺测量钢丝绳直径。
(七) 检查中若发现断丝断面积或者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超过《煤 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五条、四百零六条规定,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 应即将向区队、机电部和矿领导汇报,并住手提升。
(八) 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吐红”,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 应引起注意、子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九)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蓦地停车等猛烈拉力时, 必须即将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者更换 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者变形。
2、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
3、直径减小量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 0.5%以上。
(十) 钢丝绳有下列之一时,必须更换:
1、钢丝绳锈蚀严重,或者点蚀麻坑形成沟坟,或者外层钢丝松动时, 不论断丝数多少或者绳径是否变化。
2、钢丝绳断丝蓦地增加或者伸长蓦地加快。
3、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25%。
4、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若低于《煤矿 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
(十一) 钢丝绳涂油:
1、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涂油,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每月至 少涂油一次。
2、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 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灯挥发性油类清洗。
(十二) 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百零九条规定。
(十三) 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者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2、绳孔不得有锋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3、滚筒上应时常缠留 3 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 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十、 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操作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运动及排 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十一、 各使用单位对小绞车钢丝绳要时常进行检查维护并达到 以下标准:
1、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罗列要整齐。
2、钢丝绳拐弯处必须使用滑轮或者限位轮,以防钢丝绳摩巷邦造 成意外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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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拉矿车或者设备、 物料时必须使用滑轮导向,严禁用单体柱、